2020/9/14
一、企业申报步骤:
第一步:申报导向计划。
申请新产品认定的企业,需提前申报《安徽省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新产品研发项目》,未列入《安徽省新产品研发导向计划》的,不能开展省级新产品认定申报。已发布导向计划中新产品名称,在申请新产品认定中可以修改。
第二步:召开技术鉴定会议。
新产品技术鉴定是新产品认定的必要条件,必须组织专家召开技术鉴定会,会议原则上在企业召开,研发单位汇报新产品研发情况,并进行生产现场核实。参加新产品鉴定的专家至少五人,原则上为单数,来自不同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用户等),从事并具有与新产品行业相关的高级职称。
第三步:网上申报。
安徽省新产品网上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成功后,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大厅”,点击“省级新产品认定”即可进入系统,上传所需材料。
二、申报时间:
新产品认定申请工作常年受理,每季度认定一次,正式发文向社会公布。每季末月的前5个工作日,为市级审核上报时间,在此期间,申报端口暂时关闭,企业不能提交新申报的材料。已申报企业需修改或补充材料,市县可以退回,不影响企业再次上报。
三、申报材料:
根据减证便民工作要求,现在提供三份材料,需是原件扫描PDF版。
1.《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2.《鉴定意见》及《鉴定委员会签字表》;
3.完整的技术鉴定文件;
四、审核重点:
(一)、新产品名称。
1. 名称规范。
(1)明确产品具体型号,规范格式应为“型号/创新点+产品”,如“4%双氟·二磺可分散油悬浮剂”、“ JAC-S4-1.5L铝合金发动机缸体”等。
(2)不允许使用“一种”、“新型”、“系统”、“装置”、“生产线”等宽泛的名称。
2. 企业申报的新产品名称,以及附件材料中新产品名称,必须和《鉴定意见》中新产品名称保持一致,如不一致,需退回企业进行修改,否则不予认定。
(
二)、《安徽省新产品认定申请表》。
封面上企业盖章,新产品名称和鉴定意见中的新产品名称一致。各市无需盖章,统一行文即可。
(三)、《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格式规范,明确创新点,获得的专利、技术水平评价、产品的检测情况。
(四)、《鉴定委员会名单》。
专家至少5人,原则上为单数,来自不同单位,从事并具有与新产品行业相关的高级职。
(五)、技术鉴定材料。
1、企业标准。
(1)必须是申报企业制定的新产品的企业标准;
(2)原则上需要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备案,提供具有水印的企业标准。
2、查新报告。
(1)查新报告的委托人,必须是申报企业;
(2)查新报告的完成日期,与鉴定会议的间隔期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期限的,查新报告被认定为无效。
3、由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
(1)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有CNAS或者是CMA认证章,没有认证章的,不予认定;
(2)申报企业的集团或总部内设的检测机构,即使获得CNAS或者CMA认证,出具的检测报告也有认证章,不予采纳。
(3)检测机构有认证证书,但未在检测报告封面盖CNAS或者CMA的,不予认定。
4、用户报告。
(1)用户满意度调查表不予采用;
(2)至少提供二份;
(3)二份用户报告内容有所区别,不允许完全一样;
(4)产品如果是定向开发,只有一个用户,申报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和用户报告一起上传。
5、知识产权证明。
(1)提供鉴定意见中的知识产权证书;
(2)产权明晰,专利所有人必须是申报企业;
(3)专利所有人有二个或以上,对方必须出具同意使用的意见;(4)受让的专利,必须有专利局的转让文件。
6、所有的材料必须清晰可辨,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
1、鉴定大纲(PDF)
2、计划任务书(PDF)
3、研制工作总结(PDF)
4、产品技术条件或新技术应用的经济、技术指标(PDF)
5、工装及工艺文件(原件扫描PDF)
6、产品质量分析及节能降耗报告(PDF)
7、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PDF)
8、标准化审查报告(PDF)
9、企业标准(原件扫描PDF)
10、查新报告(原件扫描PDF)
11、由法定或权威检测单位出具的技术性能测试报告(原件扫描PDF)
12、产品检测依据的技术标准(PDF)
13、用户试用(使用)报告(两份,原件扫描PDF)
14、知识产权证明(完整的一套材料PDF)、营业执照(原件扫描PDF)
15、产品使用说明书(原件扫描PDF)
16、特殊产品需要有安全、环保、卫生等部门出具的检测证明(原件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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