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众创空间项目申报条件及申报补助

2020/9/11


申报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运营管理机构应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运营时间满1年。
(四)拥有不低于400平方米的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高校建设运营的众创空间应在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或提供不少于1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众创空间的场地面积应相对独立,不得与所在的孵化器等机构场地面积重复。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属租赁场地的,要求租期5年以上,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五)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且均需与众创空间签订服务协议。
(六)每年有不少于2个典型孵化案例。
(七)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6家,或每年有不低于3家获得融资。
(八)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2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2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九)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8场次。
(十)专注于特定产业或技术领域的众创空间,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开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申报补助:
1、省科技厅根据考核结果,对绩效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按照办公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创新服务能力及服务双创绩效情况分档给予的一次性经费补助。绩效补助资金采取后补助形式,支持众创空间孵化能力建设、增值服务能力提升所涉及的相关支出,包括众创空间孵化资金补充、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及相关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建设、仪器设备购置、团队培训、项目路演等众创空间运营费用补助;
2、各市应加强对辖区内众创空间的日常服务,建立政府部门延伸服务机制和办法,整合各类资源,对众创空间及区域内的创业企业、团队和创客给予支持和服务。众创空间孵化的成果、项目优先在本地转化、产业化
20202年安徽省众创空间申报条件程序及申报补助详细介绍就上面介绍的全部内容。想要申报的企业拿起手中的电话联系卧涛科技代理申报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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