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安徽省新增减税91.7亿元 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成受益者

2019/5/21

5月20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我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一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91.7亿元,相当于全省税收收入的7.1%,占全国新增减税额的2.7%。其中,全省新增减免增值税39.2亿元,占全部新增减税额的42.7%。

从区域看,减税规模前5市占比近六成。一季度,合肥、芜湖、阜阳、滁州、宣城新增减免税费额位居前五,分别为30.4亿元、9.6亿元、4.8亿元、4.7亿元、4.7亿元。

从小微企业普惠政策看,民营企业受益较大。一季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附加减半征收等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分别减免7.4亿元、5.2亿元、6.6亿元,合计减免税费19.2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减免税费15.5亿元,占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总额的80.7%。

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来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正初步显现。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91.7亿元的减税红包由企业和个人共同分享,其中,57.2亿元流向企业,占全部减税额的62.4%,主要由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成大受益者。34.5亿元流向个人,占全部减税额的37.6%,提升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强了消费能力。同时,减税降费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和信心。一季度全省新登记纳税人7.22万户,同比增长20%,为近三年来季度新高。全省所得税盈利企业户数同比增加28.7%,盈利上升0.6个百分点,盈利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增长22.2%和22.3%。

一季度,全省税务部门组织各项税收收入1298.8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收入增速回落明显。在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省财政将积极加大投入,综合运用补助、奖励、贴息、担保代偿,鼓励更多渠道融资等方式,全力支持“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创新、创新创业的发展,着力培育新动能,厚植财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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