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奖补50万元!2020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和新要求变化

2020/8/6

2020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正在开展!申报成功后企业享受省奖补50万元!由于今年申报时间比较紧张,安徽省需要及时准别。具体2020年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和新要求变化如下:

申报要求变化:
一、各市经信局严格对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发展领域申报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各市申报企业数不超过4户,申报企业应是在本行业领域或地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支出应高于上一年度,具体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各市经信局于8月30日之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政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且持续经营时间不少于3年(以每年申报通知下发时间计算);

(二)企业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技术中心;

(三)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

(4)环保安全事件;

(5)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其他违法行为。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

申报材料:

1.《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见附件);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3. 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B107-1)、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B107-2);

4.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受理(公示)证明、省级以上(含省级)新产品鉴定证书、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进步奖、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证明、其他技术创新及品牌类认定证明;

5. 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1式3份及电子版。

以上为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和新要求变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