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9
宿州市企业福利政策之省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及评价开始!针对宿州市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具体申报时间要求、申报条件及流程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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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指南: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和主管海关,依照《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有关条件和要求,做好2021年(第30批)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遴选和推荐工作。
1.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所辖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组织申请企业编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并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
2.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查所辖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严格遴选,推荐符合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的企业。
3.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请材料的审核提交,5月31日前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合行文将推荐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及其申请材料(一式1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合肥海关。
2021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指南:
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须编报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其附表、相关证明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
1.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所辖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省企业技术中心做好评价材料的编报工作,并对评价材料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进行审核确认。
2.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评价材料的审核提交工作,同时行文将所辖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完成情况,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宿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要求: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评价材料以及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均需通过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云平台“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系统”,由企业网上提交,所在县(区)和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二级网上审核。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需随申报文件报送一份纸质书面材料,评价企业技术中心无需报送纸质书面材料,更名企业须按照《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于8月30日前由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说明(一式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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