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及补助

2021/3/16

申报条件:

(1)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显著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设计能力及成果转化成功经验。
(2)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3)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领导班子改革意识强、善于创新、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4)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工艺设备和分析、测试设备。
(5)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套资金的能力,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
(6)产学研联系密切,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申报程序:
安徽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定期发布指南,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只设立一个中心,采用竞争择优的办法组建中心。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填写《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科技厅。
(2)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实行差额淘汰。
(3)根据评议结果,经厅办公会审定,列入该年度工程中心组建项目计划,并签定《计划任务书》。

申报补助:
1、为促进和完善合肥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合肥市政府安排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奖励20-50万元。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中心承担该领域的科技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中心建设期间所需经费筹集采取“单位自筹为主,财政拨款为辅”的原则。
4、一份荣誉,由经验收合格者,由省科技厅授予“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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