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时间和条件材料介绍

2021/5/19

2021年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始申报了!此次项目申报时间是在于5月24日截止,还请大家尽快提交相关材料,那么具体是怎样去申请的呢?以下建委大家介绍申报条件材料等流程内容,大家可以查看,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联系以下该政策专人指导为您在线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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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肆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报送至市经信局,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5月24日前将《推荐2021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经信局。

 

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流程

鉴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推荐申报示范平台有名额要求,我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意见,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

(一)已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申报条件。

(二)2018年认定的国家示范平台将于2021年12月31日失效,原示范平台可自愿申报。

(三)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载体、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可推荐在本区域内注册的1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参加评选(同时具备以上多个条件的区域只能推荐1家)。

 

芜湖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的文件;

7.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8.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说明

为规范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集聚创新资源情况,须提供与集聚服务资源签订协议的复印件且协议在有效期内,数量在5家以上。

2.主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情况,须提供2021年4月份社保清单(社保局自助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相关服务活动为2020年度面向芜湖市中小企业开展的服务活动,每一场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包括通知、照片、签到表等。如果服务活动是面向芜湖市中小企业的公益服务活动,请在服务活动证明材料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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