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9
芜湖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简称“三首”产品。芜湖市“三首”产品,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实现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关键基础材料和软件系统等。安徽企业申报三首产品需要满足哪些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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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报条件:
申请评定“三首”产品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芜湖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芜湖市“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芜湖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申报材料:
(一)芜湖市“三首”产品申请材料承诺书。
(二)芜湖市“三首”产品申请表。
(三)芜湖市“三首”产品申请报告。
(四)芜湖市“三首”产品示范应用单位基本情况表。
(五)相关附件。
1. 申请评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2. 申请评定产品的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查新报告,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 申请评定产品的彩色照片(软件系统截图)、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银行流水,其中,申请评定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如暂无发票和流水,需提供情况说明,在申请政策兑现时完整提供。
4. 审计机构出具的申请单位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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