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山县修订出台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7/2/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系列政策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企业投入为主、省市县联动、扶优扶强的原则,重点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创新型霍山建设步伐,近日霍山县修订出台了《霍山县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办法(修订)》规定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0万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按照市场导向、激励引导、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原则,重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购置、租用科学仪器设备,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专利权质押贷款、支持科技平台建设、扶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等。

《办法(修订)》出台后,我县企业可在获得县级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先行奖补的基础上再申请省、市奖补支持,必将为我县创新发展注入更强的动力和更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