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说明!两年评审一次!

2021/1/13

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的主要评审程序包括:申报企业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组进行材料和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候选名单、拟奖励名单公示、市质量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公布。芜湖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1次, 每次授奖总数不超过8家企业,竞争激烈,现在一起来看看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的条件吧!
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指导热线15855157003(微信同号)
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芜湖市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3年;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三)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政府质量奖的申请:
(一)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政策的;
(二)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的;
(三)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等级按行业规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的;
(四)近3年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五)近3年内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六)近3年内发生亏损的;
(七)近3年内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
(八)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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