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
阜阳市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了,具体申报时间是截止到12月18号,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认真梳理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时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3.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评审、公示后,于12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292255747@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评审专家信息表等。
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申请阜阳市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阜阳市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完善的资金扶持机制,且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拥有较高管理水平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建立创业导师服务制度,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2家。
申请阜阳市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同时具备第七条前5项条件;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3.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0%以上;
4.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1家以上。
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2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其毕业企业应满足国家、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
此次阜阳市孵化器申报工作将于12月18号截止,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准备,有更多疑问或者代理需求可免费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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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2020年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了,具体申报时间是截止到12月18号,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且报送上年度真实完整统计数据)、众创空间(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认真梳理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材料,如实填写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时报送至属地科技管理部门。
3.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评审、公示后,于12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报送至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292255747@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评审专家信息表等。
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代理免费咨询电话: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具体申报条件要求如下:
申请阜阳市级综合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阜阳市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有完善的资金扶持机制,且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拥有较高管理水平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建立创业导师服务制度,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
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5%;
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2家。
申请阜阳市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须同时具备第七条前5项条件;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3.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0%以上;
4.在孵企业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1家以上。
孵化器在孵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被孵化企业: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2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其毕业企业应满足国家、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要求的条件。
此次阜阳市孵化器申报工作将于12月18号截止,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准备,有更多疑问或者代理需求可免费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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