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8
2020年蚌埠市申报安徽省级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该项目奖补政策分类执行,以下为奖补政策和申报条件,供申报参考。
重点研究与开发项目类别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分为两类,即面上攻关类,包括高新技术、农业农村、社会发展、质量基础四个领域;重点专项类,设立人口健康、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以及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8个专项。其中,科技强警、生态环境、标准化专项分别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组织实施。
奖补政策
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方式;其中面上攻关类和科技强警、生态环境、科技援藏援疆援青、国际科技合作、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统一按照80万元/项、50万元/项、3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人口健康专项项目按照A类30万元/项、B类10万元/项两个档次给予支持,标准化专项按照50万元/项、20万元/项、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乡村振兴专项项目按照20万元/项给予支持。其中由企业承担的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蚌埠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信用记录良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企业需提供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新成立的单位,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研发费用明细账。
2.项目应符合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各领域和专项申报指南要求,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2019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研发费用为准,如企业有资本化费用须另附证明);申报单位为高校的,2019年度研发经费须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的,须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且2019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总支出达500万元及以上(以2019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数据为准)。
4.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申报书中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主持人信用情况做出承诺。申报单位应提前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单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项目主持人信用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
5.上年度社保为零的企业(2020年成立的除外)申报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2018、2019年所得税为零的企业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关说明材料及企业纳税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6.符合省科技厅申报通知相关要求。
2020年蚌埠市省级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等你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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