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2020年度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何时申报呢?企业比较关心的申报条件内容如何?按照相关通知每年是在3月初进行!小编盘点申报条件、申报类别和申报材料如下:
申报总体条件:
(一)在本县注册设立、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在本县实施的工业项目,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项目申报单位当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事故或因节能减排被通报,偷逃骗税被税务机关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有明显信用失范行为、劳资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等各级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行为的,不得申报;对虚报项目或申报资料严重失真的,以及抵制检查和提供虚假发票,骗取财政资金的,5年内不得申请支持工业强县建设专项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坚持“程序规范、事后监督”的原则。
(四)企业已在其他部门申报的项目不重复享受县财政补助。
(五)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补助或奖励的,就高不就低,不得重复享受。
(六)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事后奖补方式。
(七)工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县财政按支持标准额度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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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及申报材料:
(一)新进规模企业奖励。对于新进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经济运行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县统计局证明;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二)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20亿元,且当年盈利的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经济运行室)
1.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2.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3.证明材料:县统计局证明;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三)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实际入库税金首次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规模工业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总额)。对首次入选安徽省民营企业100强的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经济运行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县税务局证明;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四)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企业间合并重组新设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且会计年度上缴税收比合并重组前同比增长10%,县财政给予新设立企业一次性奖补20万元(奖补资金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税收地方留成总额)。(经济运行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县税务局确认的企业前年度、上年度纳税情况证明;新设立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公司章程,股东变更情况;重组前原企业实际控制人证明材料;企业之间合并重组协议;县统计局出具重组新设立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证明;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五)贴息。规模工业企业2019年度实际入库税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其贷款利息(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按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实际入库税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其贷款利息按4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中小企业办公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贴息项目明细表、贴息项目汇总表(附件二、三)。
(六)设备补贴。对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县财政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投资规划办公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新增设备合同、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票据、转账凭证和设备照片(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设备补贴项目明细表(附件四);
5.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七)鼓励机器换人。购买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产品品质、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生产事故的工业机器人(自由度≥3)、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20%的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投资规划办公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新增机器人合同、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增值税票据、转账凭证和设备照片(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4.设备补贴项目明细表(附件四);
5.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八)降低用能和物流成本。对纳税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年使用天然气在10万立方米(含10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每立方0.1元、0.2元的天然气补贴。对纳税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县财政给予10万元的物流费用补贴。(经济运行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县税务局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用气额度证明。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九)培训及宣传费补助。对参加“精品安徽、精彩安徽”系列宣传的规模工业企业,广告推介费用除省市补助外,剩余部分县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对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投放广告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电视台收费50%的补助;对在高速公路两侧投放广告的规模工业企业,给予广告公司收费2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规模工业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参加省级以上工业企业行业生产或经营类提升管理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和商学院),凭证书和发票,县财政给予培训学费50%的补助。(科技与信息化办公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广告合同及汇款凭证、相关发票;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十)多层标准厂房补贴。对建设3层(含)以上标准化生产性厂房的规模工业企业,第三层每平方米补助150元,第四层每平方米补助200元,第五层每平方米补助250元,六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助300元。(经济运行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照片,2019年度房产证或竣工验收报告;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十一)2019年度荣誉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支持企业产品创新,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承担安徽省工业设计大赛专项赛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对经评估实现初级登云、深度登云的企业,县财政分别奖励5000元、1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对2019年获得省经信厅和市经信局认可的其他荣誉奖励,按省市相关文件奖励标准的50%予以奖补。(各相关科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相关文件;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十二)对获得省市资金项目奖补。对2019年度获得省支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资金、市支持工业强市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县财政给予省市项目资金50%的奖补(需县财政配套的项目,按其规定比例足额配套),同一项目同时获省市奖补的,取最高额予以奖补。(各相关科室)
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企业资金申请承诺及真实性声明(附件六);
证明材料:相关文件;
4.设备和荣誉奖励等类别汇总表(附件五)。
以上就是利辛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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