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芜湖市南陵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原则及认定条件

2020/11/16

2020年度芜湖市南陵县政府质量奖项目申报评审正式开始,此次申报截止时间11月23日,那么此次申报原则和申报条件有没有变化呢?相关申报细则内容请往下看~

南陵县政府质量奖申报原则:

县政府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企业自愿和不增加企业负担原则。

南陵县政府质量奖申报评审依据和评审方式: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T19579)的最新版本。评审内容包括:“领导”、“战略”、“顾客与市场”、“资源”、“过程管理”、“测量、分析与改进”、“经营结果”等7个部分,总分为1000分。

评审方式: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南陵县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县政府质量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3年;

2. 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等先进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3. 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经营规模、实现税收、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等在2020年位居市内同行业前列;

4. 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5. 获得镇、开发区管委会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政府质量奖的申请:

1. 不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政策的;

2. 未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的;

3. 近3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等级按行业规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诉的;

4. 近3年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5. 近3年内企业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6. 近3年内发生亏损的;

7. 近3年内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

8. 近3年内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代理申报免费电话:18755150066(微信同号)QQ:288521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