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马鞍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及推荐名额说明

2020/10/28

马鞍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什么时候开始申报呢?申报范围涉及哪些领域?申报条件需满足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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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9日前
马鞍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名额:
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2个。
马鞍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马鞍山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其中,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的互联网应用、系统集成应用条件;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和科研院所具有规模化应用的产品方案和为制造企业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经验。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申报主体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包括中德两国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等(申报书详见附件2、3、4、5)。
2、试点示范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推荐。2020年的试点示范内容包括4类12项,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2类。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司局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10项,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请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申报方向进行统筹安排,尽量避免某一方向项目过于集中。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3、各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内试点示范项目的推荐工作,合肥市推荐总数不超过6个,其他市推荐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各市推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不超过2个。相关方向已获得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直管县试点示范项目由所在市经信局一并推荐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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