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开展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的通知

2021/9/10

现将《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的通知》(皖科智秘〔2021〕33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登陆安徽省科技厅网站“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申报工作,9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10月9日下班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管理服务处(市政务中心B座611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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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35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智〔20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院士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数量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2.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二、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三、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

1.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省平台与人才专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并上传附件材料。

2.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PDF版1份),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3.所在市科技局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院士工作站材料进行审查(需同时审查设站单位资格和院士受聘资格),网上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制作标牌。

四、附件材料要求

1.确认函(见附件1,需要院士本人签名原件)。

2.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

3.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4.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

5.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6.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海外院士需要提供院士机构及入选证明材料(如英文,则需提供中文翻译版);

7.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

四、受理材料安排

1.各市科技局汇总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连同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1份)集中报送。

2.集中受理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1日-10月15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1号大厅105室。

3.省院士工作站命名规则:设站单位规范全称+安徽省院士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