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高新区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1/11/12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区内符合条件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8年10月31日之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见附件1),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申报。

二、本年度认定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4),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申报书并加盖公章。

三、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11月12日(星期五)前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三份)和推荐表(见附件3)报送至区科技局100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申报书和推荐表)同步发送至邮箱。

四、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合肥科技企业孵化器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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