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3
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2、中介机构承诺书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请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5、企业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企业人员情况说明须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
6、经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和2014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免费咨询热线:198 5510 8681
8、技术创新能力说明和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其中技术创新能力说明应包括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管理水平和成长性测算说明。
7、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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