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2/15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22〕23号)要求(详见http://jx.ah.gov.cn/sy/wjgg/146455501.html)。请各有关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精心组织,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申报材料,向所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由县级经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1092、62871705。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做好项目现场核查。《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奖补)、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企业奖补)、奖励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补、奖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补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保费等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其余项目市级、县级经信主管部门统筹开展现场核查,市级、县级核查比例分别不得低于50%、100%,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

(四)《2022年制造强省、民营经济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基本材料中要求的“5.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其中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可由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替代,2021年所得税为0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提供情况说明。

(五)申报支持中国声谷建设政策项目需出具投资总额专项审计报告的,在审计报告中采用投资总额专项审计报告相关表格(附件2)列明相关投资额。对未做到上述要求的企业(项目),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及时退回要求整改。

(六)申报支持中国声谷建设政策项目的,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审核通过后还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扉页加盖公章,整本材料加盖骑缝章;编目录、页码,胶装;书脊印申报类别名称及企业名称,申报类别以申报指南中的类别为准),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报送推荐文件时一并送至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

(七)申报“支持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还需填报“数字化转型投入清单”(附件3)。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2月16日上午12:00前报送具体项目审核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至市经信局政策法规处,电子版发送至175797933@qq.com,参照“附件4”模式(联系人:周玉玲,63538816),便于及时分配系统账号。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完成网上审核和现场核查后,于2月24日前联合向市经信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包括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中国声谷建设政策电子版发送至55565628@qq.com,其他政策电子版发送175797933@qq.com。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