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3/9
长丰县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其他地方高企迁移等都明确了奖励政策,下面来看看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费用和认定奖励、迁入奖励,有想要申报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一、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在长丰县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四)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项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
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进入审查阶段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五)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逐年按1%递增,具有较好成长性,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职工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二、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
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费用主要有这个方面:代理机构服务费、知识产权费用、财务审计费用等。卧涛科技作为合肥老牌代理机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费用最低19800元,具体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三、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迁入奖励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县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迁入我县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于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长丰县高新技术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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