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补贴也有难度!2022年阜阳市高新企业申报成功秘诀

2022/3/16

想要快速通过高新企业申报,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会有哪些难度?阜阳市高新企业申请补贴有哪些?以下教你3招助您顺利申请高企!

想要快速通过高新企业申报,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会有哪些难度?阜阳市高新企业申请补贴有哪些?以下教你3招助您顺利申请高企!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首先,阜阳市高新企业申请补贴有哪些?

阜阳当地的高企政策,市里奖励40万,认定当年20万,第二年20万。开发区50万,认定当年20万,第二年20万,第三年10万

颍东区

设立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库,对进入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库的企业一次性始予1万元奖励; 对列入安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毎个企业享受一次。対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区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及时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颍上县

纳入省、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且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补助(包括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颍州区

被省科技厅列入高企培育企业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被认定为国冢火炬计划盘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颍泉区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给予20万元奖励。対当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市级初审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每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对当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资助政策 不同时享受)。

界首市

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助,对进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资助,毎个企业享受一次(不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重复享受);对当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1万元资助(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资助政策不同时享受)。

阜南县

对新认定或重新认定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县分别给予50万、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太和县

对当年获得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含通过复审重新认定的),毎个企业給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其次,想要成功申请高企的话你需要了解以下三点:

一.阜阳市高新企业申请领域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五、高技术服务

四、新材料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二.阜阳市高新企业申请要求

(一)申报企业。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知识产权。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其有效期须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且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在高企有效期内,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所有权变更。

(三)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最后一级目录,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说明。

(四)中介机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并须在“省系统”登录上传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介机构承诺书。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或鉴定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五)申报材料。“科技部服务平台”和“省系统”上信息须与纸质材料信息一致。上传的证明材料采用PDF格式,内容清晰完整,在系统指定位置对应上传,请勿横置或倒置,确保能顺利打开,实现正常网评。认定申请书须通过“科技部服务平台”打印,条形码完整;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和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纸质材料须标注页码,书脊注明企业名称。

 

三.阜阳市高新企业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家高企工作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9.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系统”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政策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