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第二批高企开始奖补兑现!2023年、2024年长沙高企申报奖励指南政读

2023/9/6

2022年长沙第二批高企开始奖补兑现!以奖代补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奖励,市财和区县(市)、园区按照1:1的比例分担。2023年、2024年,今年或者明年该如何申请长沙高新技术企业呢?下面将为大家具体解读说明~!

2022年长沙第二批高企开始奖补兑现!以奖代补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奖励,市财和区县(市)、园区按照1:1的比例分担。2023年、2024年,今年或者明年该如何申请长沙高新技术企业呢?下面将为大家具体解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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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沙第二批高企开始奖补兑现

一、政策依据

依据《长沙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长发〔2021〕21号)文件:“以奖代补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和10万元的经费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园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二、申报主体

长沙市2022年第二批认定(含第一、二批补充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申报企业登录长沙市科技局门户网站,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管理系统-2022年认定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1.企业按要求在系统内提交材料:

(1)在线填写“2022年认定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财政奖补资金申报表”,并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3)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2.企业更名(与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名称不一致)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盖章扫描上传至项目附件):

(1)企业更名的情况说明;

(2)企业更名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宁乡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及时通知所属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填报。

2.区县(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宁乡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在系统内进行审核、推荐。

3.网络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9月14日,推荐时间截至9月18日。

4.申报主体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需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

5.各区县(市)科技局、湘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宁乡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及汇总表(附件2)一份,加盖公章后,纸质件及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

2023年、2024年长沙高企申报政策解读准备

长沙市各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分数70分以上;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长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2.告知承诺事项相关材料。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3.研究开发活动相关资料。研发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成果来源可提供专利、技术诀窍、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提供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指标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证明材料。

4.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资料。企业研发组织管理水平应提供包括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研发机构建设及设备设施、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平台建立情况;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活动四项指标实施操作的具体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数量、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企业应提供与相应在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从湖南省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并加盖人社部门参保公章的单位参保证明。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相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以前出具的审计报告须粘贴防伪标识,2022年10月1日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符合《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规定,在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赋码,提交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每一页上应赋有二维码。粘贴防伪标识的审计报告和赋码后的审计报告应由出具报告的事务所加盖骑缝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加盖事务所公章。审计报告附件应齐全,须提供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7.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后附的财务报表应在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进行报备,并赋有二维码;鉴证报告应粘贴防伪标识),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近三个会计年度主管税务机关已受理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9.中介机构承诺书。

10.企业承诺书。

长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经认定后给予50~100万元经费支持。建立“准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清单,加快推动“高入规”“规升高”,支持研发能力强的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自建研发机构、研发平台,申创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2倍以上的,申报重大专项、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人才等予以优先立项和推荐。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所在区县(市)、园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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