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万!陕西省西安市及各地市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及文件解读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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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

对来源于高校院所,或与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的科技成果在企业实施转化的项目,总投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科技研发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来源:《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二、西咸新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

1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秦创原总窗口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经营机构,每引导转化1项科技成果,按实缴货币出资额的1%,给予经营机构最高10万元奖励,每家每年累计最高500万元。

政策依据:《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

2、支持重大应急性共性技术攻关

重大应急性共性技术攻关由财政负担全部科研经费。其他揭榜挂帅项目以企业自筹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为主,根据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核定揭榜挂帅项目科研经费总额,并按照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补贴。<《实施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

3、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给予补贴

对产出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优秀新产品,给予产品销售额不超过10%100万元以内的补助。<《陕西省构建全链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4、对校企、院企合作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

 

三、宝鸡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

1.落实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市属高校、研发机构的职务科技成果对外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纯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国有独资、控股企业自主研发、自行组织产业化应用的,从转化项目见效当年起,连续3年从转化项目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及成果转化有功人员。奖励直接发放给个人,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  

2.加快科技成果产学研协同转化。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新型研发中心(中试基地),按照需求导向原则自行确定研发项目。对于校企双方设立产学研联合基金的,市上按总额20%的比例予以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奖励成果进行转化的,市级科技计划予以优先立项支持。  

3.支持科技成果来宝转移转化。鼓励市域外科技人员带科技成果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择优在企业初创期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依据其申请,可在市科技创投基金项目中重点推荐,通过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优先支持。  

4.鼓励我市企业吸纳市域外科技成果。支持我市企业采用多种形式吸纳市域外科技成果来宝转化,对购买的科技成果,按照成果转让价款的2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依据其申请,可在市科技创投基金投资项目中重点推荐,通过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优先支持。  

5.支持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转化。对我市企业自主研发、自行产业化应用的科技成果,依据其申请,可在市科技创投基金投资项目中重点推荐,通过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予以优先支持;利用贷款转化的,根据产业化规模和纳税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后补助或贷款贴息。对市内企业自主研发生产并投向市场的首台套产品,按首台套产品销售价格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扶持力度。鼓励法人、自然人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创办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的个人,市上给予适当奖励。【来源:《宝鸡市科技创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咸阳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

1、在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上先行。面向高校院所设立“定制科技计划项目”。对企业在本地实施转化的项目,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50%,择优再给予奖励。引导高校院所、企业在咸阳转化科技成果,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在促进科技金融结合上先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发展科技保险。设立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引导基金、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扩大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种子基金规模。对在我市设立种子、天使等科创基金的投资合伙企业按基金实际规模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满一年后,择优对普通合伙人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3、在建强科技服务队伍上先行。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构建由秦创原(咸阳)创新促进中心、13个县级秦创原创促中心组成的“1+N”体系。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经营机构发展,每引导转化1项重大科技成果,给予经营机构不超过10万元奖励。

4、在集聚科技人才上先行。每年在咸阳推出1000套以上人才住房,向科技成果在咸阳转化落地的人才给予专项购房优惠,让科技人才在咸阳安居乐业。

【来源:《关于打造秦创原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的实施意见》】

 

五、渭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

获中省科技奖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地实施转化的项目实行免评审制度,直接纳入下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在我市转化实施的国家级科技奖成果,给予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对在我市转化实施的省级一、二、三等奖成果,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

【来源:《渭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六、延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

1、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 5000 万元的市科 — 3 — 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按不超过实际到位资金 30% 的比例,投入支持社会资本来我市设立天使子基金、创业子基金, 并将母基金的投资增值部分奖励给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管理团 队。全面落实国家对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入驻 我市众创空间的,免收前三年场地租赁费。

2、引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国 内产业龙头企业、著名高校和院所来我市创办产业技术研究院, 以重大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方式设立科技型企业,由市科技成果转 化引导基金、延安红色筑梦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等给予 300—500 万元的风险投资支持,并按企业缴纳税收、社保费用规模的双倍, 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奖励。

3、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一批院士工作站,支持院 士团队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牵头 单位 100 万元补助,给予院士 50 万元科研补助。以一个基地资 — 4 — 助 100 万元的方式建设一批成果转化基地,重点在新材料、生物 技术、绿色食品、现代农业等领域,支持科技园区和高校院所、 大中型企业合作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4、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新认定的省级和国家级科 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 50 万元和 100 万元奖励。支持国内外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根据组织供需双方 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的实际到位投资金额、技术合同交易的实 际支付额,按 万元、10 万元和 20 万元三档给予奖励。

5、推进科技成果乡村转化。以县域为单位,市、县合作建 立一批现代农业技术推广示范站(园、基地),经验收合格后给  30 万元的后补助。发挥科技特派员的技术经纪人作用,组织 先进实用成果在田间转化,根据年度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支付金 额,按 万元、万元和 10 万元三档给予奖励。

【来源:《延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

 

七、榆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政策

鼓励企事业单位以榆林高新区作为推荐单位进行科技成果认定登记申报,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奖励;获得榆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来源:《融入秦创原平台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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