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6
2024年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正在组织申报中,小编汇总整理了安徽省16市各区县对首批次新材料的认定奖励政策,最后会放上本次的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通知。安徽省各市(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有想要申报首批次新材料的,可以咨询小编指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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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16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一)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经评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三首”产品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最新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最新版)》等目录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政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分别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1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二)合肥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合肥市:鼓励“三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示范,对经省级认定的高端医疗器械首台套及关键零部件,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依法支持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带头应用"三新"三首"产品。
2、高新区:经省级认定的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未获得省市政策奖励的研制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奖励,单方最高奖励100万元。
3、长丰县: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庐江县:支持“三首”产品研发应用,对当年通过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研制生产和示范应用企业、首版次软件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1:1配套;未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按单价(或货值)的15%,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5、肥西县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当年达成2笔以上销售的,每件产品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三)阜阳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颍上县:引导企业研发“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积极推荐企业参加“三首”产品认定,对省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照产品单价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界首市:对符合条件的5G相关产品,经新认定的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省奖补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
(四)淮南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淮南市: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首批次新材料、省级首版次软件,且未获得省级补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
2、田家庵区:对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且未获得省、市级补贴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3、寿县:对新认定的省、市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 产品),按其售价分别给予20%、15%补贴,最高可补贴100万元。对获得省、市认定的企业投保的“三首产品”综合险,按年度保费分别给予80%、50%补贴。
(五)宣城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宣城市:鼓励企业研发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简称“三首”),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定和省级资金支持。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在省奖补的基础上,受益财政再给予10万元奖补。
2、宁国市:对获得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工业 精品 (包含“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产品) 的企业给予单个产品 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郎溪县:对获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认定的企业,奖励10万元。
4、泾县:对获得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8万元。
(六)安庆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岳西县:对新评定为安徽工业精品、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望江县:对经省评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县内研制企业,每项产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迎江区:对获得省级认定的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工业新产品、“三首”产品、工业精品的,每成功申报一项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
4、宿松县:对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三首”产品,按省认定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池州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池州市:支持“三首”产品研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批次”新材料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
2、贵池区: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分别给予研制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3、青阳县:加大“首台套”、“首批次”扶持政策落实力度,对新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重大技术装备等,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4、东至县:支持“三首”产品发展。加大“三首”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政策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加强研发攻关和应用推广。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县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时争取市财政10万元奖励,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省最高500万元的奖补。到2024年,力争“三首”产品认定达到4项。
5、石台县:对新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八)淮北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淮北市:对经省级认定的“三首”产品(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且未获省资金支持的,单价(或货值)在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按其单价(或货值)的最高10%给予一次性奖补,超出部分按最高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产品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2、相山区: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按省补助资金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研发补助。
3、杜集区:对经省级认定的“三首”产品(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分别按省(市)财政奖补资金最高20%配套,给予合计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九)滁州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天长市:对获批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经开区:对通过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的工业企业,按照当年度省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补贴,同一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
(十)芜湖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芜湖市:支持采购“三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三首”(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企业规模、成立年限、市场业绩等为由限制“三新”“三首”产品参与投标的资格。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采购“三新”“三首”产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企业首次采购“三新”产品的,按购买金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
鼓励企业创新成果转化。对评为国家级、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的产品,给予省实际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
2、繁昌区:对评为国家级、省级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装备的产品,给予省实际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认定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产品单价(货值)的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奖励。
蚌埠市
(十一)黄山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黄山区:支持“三首产品”。对经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生产企业补助5万元。
2、徽州区:“三首”产品补助。补助获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企业 5万元。
3、歙县:对首次认定的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三首”产品企业,一次性各补助10万元。、
4、休宁县:支持“三首一保”。经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县内研制或示范应用的企业,分别按售价或货值的15%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对企业投保“三首”应用保险的,按年度保费的20%给予补助。
(十二)六安市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政策
1、经开区:对当年获得“三首”(首台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金安区:对获得省“三首(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省级“三品”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霍邱县:对当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新产品、工业精品、“三首产品”、优秀智能产品、信息消费产品、优秀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网效之星”企业及首次进入省级电子信息及软件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领域取得国家和省级技术突破的,在省市奖补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元的奖补
关于安徽省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3〕243号),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原则上参照《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研制需求清单(2022年版)》,重点突出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生物基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前沿材料等新材料的创新和产业化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应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产品应为2023年2月以来经用户批量使用(试用)的新材料,提供《新材料销售合同及发票清单汇总表》(见附件1)。
2.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3.申请单位需明确产品技术水平,按照“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选择填写;对申请评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的”,还需提供对比分析报告、与销售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流水、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等材料。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请申报单位认真、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向所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经信局提出申请,并出具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签字盖章)。中央在皖、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请合肥、芜湖、蚌埠等市积极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片区对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首批次新材料评定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皖事通办用户”,进入“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事项进行申报。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应用单位及产品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发票)一致。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
3.组织现场核查。请各县、市经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严格把关,县(区)要求100%核查,市级要求50%核查;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新材料产品的创新点等进行严格初审,包括申请报告书、销售合同、查新报告等材料,同时现场查看申报新材料产品的生产、经营状况。现场核查和材料初审通过后,由各市经信局正式行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附对应的申报评定项目汇总表(附件2)。
4.“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评定”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请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2月8日前报送有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安徽省各市(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有想要申报首批次新材料的,可以咨询小编指导申报。
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卧涛集团,2012年成立,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如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软著登记、商标注册、财税筹划、股权设计、项目申报、高企认定、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科技成果评价、百度首页排名推广、抖音运营等一站式服务,在安徽、江苏、湖北、湖南、四川、陕西等地都有公司,10多年成功服务上万家企业,在业内拥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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