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2024年包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好处及申报程序大合集

2024/2/23

2024年合肥包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好处及申报程序材料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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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对当年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新迁入包河区的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视为首次认定。

  包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好处

  (1)企业发展需要:按国家文件精神,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国家许多优惠政策,特别是可申报国家、省、市、区等的高新技术项目,这些项目政府给予大笔扶持资金,这些优惠是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蓬勃发展、脱颖而出的有力保障。

  (2)提升企业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完善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的契机,对企业自我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3)减税增收:目前企业所得税是25%,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比认定之前降低了10%),这将大大地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基础上,仍可以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4)有利于企业上市融资:高新技术企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品牌,增强客户、合作伙伴、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公司的认同。这为企业上市或在资本市场上融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包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地点

  2024年包河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4月3日;第二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6月7日;第三批高企申报截止时间8月2日。

  第一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4年3月25日至3月27日报送到包河区科技局。企业务必于4月3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附件4和6电子版于2024年3月19日前发送至包河区科技局指定邮箱。)

  第二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4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报送到包河区科技局。企业务必于6月7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附件4和6电子版于2024年5月23日前发送至包河区科技局指定邮箱。)

  第三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4年7月24日至7月26日报送到包河区科技局。企业务必于8月2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附件4和6电子版于2024年7月18日前发送至包河区科技局指定邮箱。)

  包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范围

  (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21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更名指南见附件7)。

  包河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

  1. 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自评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 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附件8)。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对涉密企业,须将高企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 查阅确认。企业申报材料由“国网”直接导入“省网”,无需在“省网”重复提交,申报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时间10日后,登录省网查阅确认导入的申报材料情况是否清晰完整。登录省网需注册,并选择所在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

  (二)中介机构注册

  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登记,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见附件1)。已注册的中介机构如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重新登录上传提交。

  (三)审核上报

  区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做好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形成核查推荐意见。

  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在“省网”逐一提交。提交完毕后,汇总生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市科技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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