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26
陕西省各市节水型企业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申报条件范围和申报程序通知等内容整理如下,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专人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代账、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推广等辅导规划。
陕西省各市节水型企业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申报条件标准
申请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二)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三)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六)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建立完备的用水计量和统计管理体系,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
(七)年取水量超过15万立方米的独立法人,2022年水效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陕西省各市节水型企业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申报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医药制造等高耗水行业企业。
陕西省各市节水型企业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节水型企业由各市(区)组织创建。鼓励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结合自然条件等实际制定地方标准,鼓励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达标,提高用水效率。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节水型企业创建及复核管理工作,并将年度创建及复核管理工作总结报省工信厅和省水利厅备案。各市(区)节水型企业创建比例已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体系。
(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由省工信厅牵头组织创建。节水型企业按照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标准(附件),严格对照单位产品取水量、重复利用率、用水漏损率等指标开展自评,自评分达到48分以上(含48分)且技术指标合格的,向所在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工信主管部门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节水标杆企业创建进行检查验收,将符合创建标准的企业申报材料和工信、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和省水利厅联合有关部门于9月底前组织专家对各市(区)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创建标准评选出2023年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命名发布。
实施动态管理
按照《陕西省水利厅等7家联合关于开展节水示范单元(节水型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陕节水发[2021]10号)要求,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节水型企业每五年开展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不按期申报复查的,撤销称号并报省工信厅和省水利厅备案。省工信厅和省水利厅对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每三年开展一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企业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不按期申报复查的,撤销称号。
陕西省各市节水型企业和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创建申报强化激励措施
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将进入我省拟推荐参加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遴选的储备名单。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创建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对评选出的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工信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安排技术改造、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同等条件下,根据当地水资源现状,优先保证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取水许可。
企业产品百度首页关键词排名、企业品牌推广、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均可联系小编咨询,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产品关键词、企业品牌优化服务!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高企以及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工商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公司注册代账、财税规划、网站定制、网站建设的请直接联系渔渔: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