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26
认定为软件企业软件产品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小编现将株洲市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定条件、流程、材料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一、评估条件
1、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需满足《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 2017)第4条要求,其中包括:
(1)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2)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3)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1件软件产品拥有湖南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
(5)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6)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7)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能够提供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企业诚信等方面的有效证据。
二、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请:登陆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成功登录后点击“企业评估申报”→“企业评估申报”→“申请”,在弹出的页面中直接在线填报。填报完成后在线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2、预审:省软协每月1-15号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开具《软件企业评估受理通知书》。
3、现场评估:省软协根据预审情况,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4、专家评审:省软协组织行业、财务等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公布:每月30日前通过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名单在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软件企业证书。
6、报备:评估结果向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报备。
7、发证:通过评估的企业到省软协领取《软件企业证书》。
三、申报材料
1.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拥有的《软件产品证书》、软件著作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或受理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4.受理日上年度《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附件2),上年度12月份经社保部门签章的社会保险费缴证明材料
5.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列表暨收入情况归集表》、《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上一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清单(附件7)及企业上年度签订的三份金额最大的合同复印件(不足三份,全部提交)和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2、提交材料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以下顺序胶装。一份扫描件,按照顺序扫描后转为PDF格式(需求规格说明书和操作手册不需扫描)。
(1)委托函、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双软评估网站打印,委托函需盖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主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证明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专利【复印件】
②有效期内的《软件产品证书》【至少一件,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人员结构及上社保缴费证明
①《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
②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证明材料【企业网上账户缴纳记录打印版、或社保中心出具的证明】
(5)财务数据
①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申请评估年度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②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归集表【按模板提供,企业盖公章】
③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按模板提供,企业盖公章】
④企业主要应交税金明细表
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7)质量体系证明
①有效期内ISO系列证书【复印件】
②有效期内CMM/CMMI证书【复印件】
③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说明和1个主要产品的需求规格说明书及用户手册
(8)软件产品及信息系统服务销售(营业)收入清单(填报上年度数据)【按模板提供,企业盖公章】
(9)三份合同金额最大的合同(不足三份,全部提交)和与之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软件产品评估指南
一、评估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需满足《软件产品评估标准》(T/SIA003 2017)第5条要求,其中包括:
(1)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和安全标准;
(2)软件产品开发生产单位所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是本单位享有著作权或者经过著作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许可其生产的软件;
(3)软件产品的命名应符合要求。
二、申报程序
1、企业自愿申请:登陆双软评估公共服务平台,注册成功登录后点击“产品评估申报”→“产品评估申报”→“申请”,在弹出的页面中直接在线填报。填报完成后在线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并交纳评估费用。
2、预审:省软协每月1-15号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评估条件的软件产品,开具《软件产品评估受理通知书》。
3、评估:省软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
4、公布:每月30日前通过软件产品评估的名单在省软协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省软协网站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公布评估结果。
5、报备:评估结果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向中国软件企业评估联盟备案。
6、发证:通过评估的企业到省软协领取《软件产品证书》。
三、申报材料
1、提交材料名称及要求
(1)国产软件产品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企业申请评估;进口软件产品应由负责进口的企业申请评估;
(2)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表,其中:国产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5;进口软件产品提供材料1-4、6、7。
(3)所有企业除上述材料外,请必须填写附件8《产品评估模版》,只交电子档至邮箱。
1.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软件产品操作手册
4.(1)申报企业软件产品自检报告;
(2)能证明该软件已完成的相关资料(销售合同以及发票);
(3)具备CNAS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
6.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
7.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程序的材料
材料说明
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纸质档,按表中要求顺序装订。
关于2023年株洲市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定,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株洲市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定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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