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4
合肥新站区一次性留工补助、新增就业补贴、共享用工补贴、到岗交通费补助。合肥新站区2024年稳岗促就业政策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奖励标准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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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留工补助
(一)申报条件
对在2024年春节期间(2024年2月9日至2月1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我区重点产业链企业、“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按在岗外市籍(不含四县一市人员)参保员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
企业申报前须已发放春节期间在岗的外市籍参保员工留工补助(单独发放)。
重点产业链企业依据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重点产业企业目录确定,“四上”企业依据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名录确定。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业务E5-E8窗口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材料如下:
1.新站高新区春节期间留工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站高新区企业外市籍留工人员花名册;
4.企业外市籍留工人员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户籍证明材料;
5.企业外市籍留工人员春节期间在岗考勤记录、留工补助发放流水(单独流水,转账备注:2024年留工补助)等证明材料;
6.新站高新区一次性留工补助汇总表(电子版);
二、新增就业补贴
(一)申报条件
2024年一季度招用非本市户籍人员首次来肥就业(含四县一市人员到市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分别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新入职员工新增就业补贴。招用人员须在2023年以来在肥无参保记录。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业务E5-E8窗口,具体材料如下:
阶段一:
申报企业于2024年4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提供以下材料:
1.新站高新区一季度新增就业补贴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站高新区一季度新增就业补贴花名册;
4.新增就业员工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等户籍证明材料;
5.新站高新区一季度新增就业补贴汇总表(电子版)。
新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对企业新入职员工参保状态等信息进行预审,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情况反馈给申报企业。
阶段二:
预审通过的企业向新入职员工发放员工部分新增就业补贴(500元/人,单独发放,转账备注:2024年新增就业补贴),2024年5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发放流水(单独流水)等证明材料提供给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三、共享用工补贴
(一)申报条件
2024年内向我区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用工输出企业(用工输出企业向输入企业注册地申报),按照500 元/人/月标准给予输出员工企业补贴,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业务E5-E8窗口,具体材料如下:
1.新站高新区共享用工补贴资金申请表;
2.新站高新区共享用工协议(双方盖章扫描件);
3.新站高新区参与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
4.新站高新区参与共享用工人员薪酬发放证明材料(证明员工工作时间在1个月以上);
5.新站高新区共享用工补贴汇总表(电子版)。
四、到岗交通费补助
(一)申报条件
在2024年一季度租用大巴车等交通工具“点对点”跨省组织员工来肥到岗的我区企业或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给予实际交通费用50%的补助,每家企业或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或机构于2024年4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业务E5-E8窗口提交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具体材料如下:
1.新站高新区到岗交通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新站高新区乘坐包车到岗员工花名册;
4.企业、机构包车跨省组织员工到岗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包车订单、费用票据、员工乘车签到表、员工乘车带日期水印图片);
5.新站高新区到岗交通费补助汇总表(电子版)。
关于2024年合肥新站区稳岗促就业政策申报,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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