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个转企”财政激励资金申报奖励条件、材料及兑付程序

2024/5/21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等文件,青川县“个转企”财政激励资金申报奖励条件、材料及兑付程序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等文件,青川县“个转企”财政激励资金申报奖励条件、材料及兑付程序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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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金来源

  2022年12月,市财政局下发《广元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2年“转企升规”财政激励资金的通知》(广财建〔2022〕99号)为我县2022年度“个转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预下达财政激励资金11万元(2022年度我县“个转企”目标22户,实际完成22户)。

  二、分配计划

  “个转企”财政激励资金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青川县实际管辖区域内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下称“个转企”)进行奖励。

  三、奖励条件

  (一)“个转企”企业获得财政激励资金,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奖励对象为青川县实际管辖区域内2022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个转企”企业;

  2.“个转企”企业转企后在青川实际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企业财务记账记录,线下实体经营的提供经营现场照片);

  3.同一个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县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仅奖励一家转型企业;

  4.在转型升级为企业后,连续2年按规定报送企业年报;

  5.“个转企”企业截止资金兑现前无经营异常、无行政处罚记录;

  (二)财政激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

  1.“个转企”企业已迁出青川县的;

  2.“个转企”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或有行政处罚记录或无法取得联系的;

  3.“个转企”企业已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四、申报材料

  (一)青川县“个转企”财政激励资金申报表、诚信申报承诺书。(二)其他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1.“个转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连续2年的年报信息;

  4.“个转企”企业提供企业财务记账记录,线下实体经营的提供经营现场照片。

  五、兑付程序

  (一)启动阶段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资金申报通知,在青川县政府网站公示30天,征求部门、社会意见。

  (二)审查阶段

  1.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取青川县辖区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转企”企业名单;

  2.“个转企”企业提交申报资料至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对2022年度“个转

  (二)审查阶段

  1.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取青川县辖区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转企”企业名单;

  2.“个转企”企业提交申报资料至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对2022年度“个转企”企业进行初审;

  4.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复审申请资料;

  5.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三)公示阶段

  审查结果于青川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且经核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发放奖励资金。

  (四)发放阶段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企业的审查、公示情况,经局党组审定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个转企”企业统—支付财政激励资金。

  六、其他事项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励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奖励资金,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本次申报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激励资金申报按照每年度实施,如遇奖励政策变化,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实施,不再另行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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