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申即享!淮南市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兑现补贴资助和申报材料条件、截止时间指南

2024/7/17

有关2023年度淮南市市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开展!以下关于各类项目兑现补贴资助和申报材料条件、截止时间等内容整理如下,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潘集区、凤台县、寿县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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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市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申报时间流程

  一、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2023年度市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即申即享类)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有关项目单位进行申报。

  二、项目单位对照《2023年度市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即申即享类)实施细则》编写申报材料。登录“皖企通”平台,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登录后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完成线上申报。同时线下向所在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

  三、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于7月20日前向市工信局报送推荐文件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度市财政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政策(即申即享类)实施细则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淮府办秘〔2023〕6号),《淮南市实施“1234”数字赋能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案(2023-2025年)》(淮府办〔2023〕13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市财政支持制造业发展政策(即申即享类)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支持方式,规范政策奖补流程,明确各单位职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淮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或机构。

  (一)基本材料

  1.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文件;

  2.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申报材料合规性的承诺书(见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5.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2022年、2023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直接从税务部门下载),2023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直接从人社部门下载)。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机构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亩均效益评价结果为C类(规范转型类)或D类(调控帮扶类)的工业企业;

  4.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三)奖补要求

  1.企业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奖补的同一项目、同一设备、同一发票,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

  2.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只可享受以下七类项目奖补中的一类:

  (1)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

  (2)企业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

  (3)支持开展设备融资租赁进行数字化改造;

  (4)支持市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

  (5)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

  (6)奖补企业内网改造;

  (7)奖补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二、奖补类别

  (一)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

  1.申报条件

  (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4)申报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列入2022、2023年度《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并纳统;

  (5)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合理;

  (6)不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7)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设备补助。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基本情况、技术工艺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市场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和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4);

  (2)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项目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附件5)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4)企业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支持方式

  淮府办秘〔2023〕6号文件,对规上及拟入规工业企业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符合市产业发展路径、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列入《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二)企业数字化改造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年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2)项目在建并纳统,前期工作完备,资金落实到位;

  (3)已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并产生利息,贷款主要用于项目建设;

  (4)2024年度在贷款期限内。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内容、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2)专项资金申请表、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信息表和贷款贴息申请表、贷款利息支出汇总表(附件3、附件6、附件7、附件8);

  (3)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4)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银行的贷款合同、进账单(借款凭证)、利息单(支付利息相关凭证)等。

  3.支持方式

  淮府办秘〔2023〕6号文件,对企业为数字化改造产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贷款,在未享受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淮府办〔2023〕13号,对企业为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获得的1年期及以上项目贷款,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照同期贷款银行市场报价利率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最高100万元。同一项目与省级数字化转型项目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支持开展设备融资租赁进行数字化改造

  1.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3)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4)融资租赁业务期限在36个月及以上,截至申报时已履约12个月及以上,且2023年仍在业务期限内,并有租金支付;

  (5)租赁物为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的生产及配套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商用车及乘用车、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

  (6)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已纳入安徽省“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开展情况、效果分析及存在问题等);

  (2)融资租赁合同;

  (3)租赁物证明材料,开展直租业务的需提供融资租赁企业设备购置发票、设备明细表、设备及铭牌照片、交付确认凭证、租赁物中登网登记证明等材料,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需提供融资租赁企业对承租方付款到账凭证、资产转让凭证、设备明细表、设备及铭牌照片、租赁物中登网登记证明等材料;

  (4)实际发生租息证明材料,包括还款计划表(附件9)、租金发票(逐期)、租金付款凭证等,其中还款计划表需逐期分开列明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并请合作融资租赁公司盖章确认;

  (5)合作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纳入安徽省“正常经营类”监管名单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淮府办〔2023〕13号,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对期限在3年期及以上的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照实际支付融资租赁租息的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2年,最高100万元。同一项目与省级数字化转型项目奖补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支持市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4)申报项目符合40个细分行业(附件10),列入2022、2023年度《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并纳统;

  (5)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合理;

  (6)不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7)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设备、软件补助。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情况、项目实施背景、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内容、与服务商签订合同情况、项目建设预期、是否愿意配合各级工信部门开展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

  (2)企业项目申报信息表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申请表(附件11、附件12);

  (3)企业已购置数字化转型设备和软件清单(附件13)、与服务商签订的合同、购置发票;

  (4)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支持方式

  淮府办〔2023〕13号文件,对符合条件的市级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项目,按项目设备、工业软件购置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100万元。

  (五)专精特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2)申报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应保持增长,纳税和社保缴纳正常;

  (3)申报单位贷款银行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不含各类财务公司);

  (4)企业贷款合同必须为一年期或以内流动资金贷款(不含展期贷)。

  2.申报材料

  (1)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2)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纳税和社保缴纳情况;

  (3)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原件;

  (4)支付合同复印件、银行流水单。

  3.支持方式

  淮府〔2022〕56号文件,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执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每户贴息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年每户贴息补贴不超过8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

  (六)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1.申报条件

  (1)申报基地需为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2)近三年生产经营应保持增长,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能为基地内小微企业提供有效的服务。

  2.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规上企业隶属基地证明;

  (3)规上企业认定材料。

  3.支持方式

  淮府办秘〔2023〕6号文件,双创基地每培育一户规上工业企业,给予该双创基地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1)依据省工信厅《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优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入选“五个一百”重点改造项目名录,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近年来企业经营业绩良好。

  2.申报材料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3.支持方式

  淮府〔2022〕56号、淮府办秘〔2023〕6号、淮府办〔2023〕13号文件,对企业实施重点改造项目,并进入《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八)奖补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提供服务

  1.申报条件

  (1)为我市企业具体实施上云上平台、两化融合贯标、数字化转型等项目的服务商,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云)服务商、应用软件开发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信息安全服务商等;

  (2)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在提升企业综合效益(减人降本、节能降耗、提质增效)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2.申报材料

  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奖补资金申报书,包含服务商实施项目内容、服务企业名录、服务成效佐证材料等。

  3.支持方式

  淮府〔2022〕56号、淮府办〔2023〕13号文件,鼓励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软件服务平台为我市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按照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奖补“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1.申报条件

  2023年新获评国家级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5G工厂)、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

  2.申报材料

  国家、省有关部门评定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淮府〔2022〕56号、淮府办秘〔2023〕6号、淮府办〔2023〕13号文件,对新获批国家级或省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典型应用、优秀案例及解决方案等企业,按照与省政策不重复享受原则,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十)奖补企业内网改造

  1.申报条件

  (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近年来企业经营业绩良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报会计报表;

  (4)企业运用5G、工业以太网、时间敏感网络、边缘计算等新型网络技术实施网络化改造,实现网络互联、数据共享,在企业研发设计、降本增效、营销管理、节能环保等方面取得较好实际效果。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网络化建设、改造的方案及实施情况、应用成效及创新性经验);

  (2)企业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企业网络化改造资金投入的证明材料(大额合同、财务单据等)。

  3.支持方式

  淮府〔2022〕56号、淮府办秘〔2023〕6号、淮府办〔2023〕13号文件,鼓励企业运用5G等新兴技术实施内网改造,对于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内网改造项目给予设备及软件投入2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技改项目不重复享受。

  (十一)支持数字化诊断

  1.申报条件

  (1)为我市企业具体实施数字化诊断服务的服务商;

  (2)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20家,给企业“数字画像”全面、准确,诊断结果在促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等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2.申报材料

  数字化诊断服务商奖补资金申报书,包含服务商实施诊断情况、服务企业名录、企业诊断报告、诊断后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项目佐证材料等。

  3.支持方式

  淮府办〔2023〕13号文件,根据诊断业务量和效果,在省奖补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市财政给予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十二)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带资为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

  1.申报条件

  (1)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带资为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项目应在研发设计、生产、采购、销售、财务、人力、办公等关键环节应用数字化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

  (2)项目建成,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已购置设备和软件额不低于200万元;

  (3)服务商投资规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软件投资。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和服务商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内容、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2)企业与服务商签订的合作协议;

  (3)企业已购置项目设备和软件清单、购置发票。

  3.支持方式

  淮府办〔2023〕13号文件,鼓励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带资为制造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降低中小企业融资负担与风险。对采用新模式实施的数字化改造项目,且未获得省级奖补的,按照实际投资规模的1%对服务商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

  (十三)奖补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1.申报条件

  2023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相应标准的规上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2)县区、园区统计和税务部门关于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到相应标准年度的证明材料;

  (3)企业经审计的申报年度及前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

  3.支持方式

  淮府办秘〔2023〕6号文件,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及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四)奖补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1.申报条件

  (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4)申报项目符合40个细分行业(附件10),列入2022、2023年度《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并纳统;

  (5)项目前期工作完备,投资完成度超过80%。

  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企业情况、项目实施背景、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内容、与服务商签订合同情况);

  (2)企业已购置数字化转型设备和软件清单(附件13)、与服务商签订的合同、购置发票;

  (3)2022、2023年度工资汇总表、工资发放表;

  (4)2022、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支持方式

  淮府办〔2023〕13号文件,对通过数字化改造项目实现用工成本降低10%以上、营业收入提升1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十五)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

  淮府办秘〔2023〕6号文件,融资担保机构在按照省规定的优惠担保费率标准下开展的为企业信用担保的贷款业务,在省财政对担保费给予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按照省财政补贴费总额的30%给予补贴。

  待省财政对担保费给予补贴后,另行通知申报。

  (十六)奖补“精品安徽”宣传推介

  1.申报条件

  在央视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专精特新企业。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

  (2)与媒体签订的广告宣传协议;

  (3)广告费用付款发票。

  3.支持方式

  淮府办秘〔2023〕6号文件,对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中央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对入选企业的宣传推广费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七)奖补企业参加产业、专业展会

  1.申报条件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信系统组织的国内外产业、专业展会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

  (2)工信部门参展通知复印件;

  (3)展位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参展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3.支持方式

  支持制造业企业参加产业、专业展会,由牵头组织部门对展位费、运输费等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审核流程

  (一)由市工信局下发申报通知。

  (二)由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上报申请文件,同时企业需在“皖企通”平台上提交申报材料。

  (三)市工信局责任科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申报项目通过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

  (五)淮南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小组对初步评审项目进行联审,提出联审意见后经市工信局党组会议审定,确定资金安排方案。

  (六)向社会公示资金安排方案。

  (七)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确定符合兑付条件的企业名单。

  (八)市工信局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相关企业。

  四、监督管理

  (一)项目单位对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收回奖补资金,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3年内不接受申请,并依法追责。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本政策与其他市级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本细则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2022-2023年)》(淮府〔2022〕56号)、《淮南市实施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行动方案》(淮府办秘〔2023〕6号)、《淮南市实施“1234”数字赋能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案(2023-2025年)》(淮府办〔2023〕13号)一致。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四)奖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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