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奖励条件和认定补贴材料流程细则

2024/7/24

整理解读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申报奖励条件和认定补贴材料流程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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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4﹞ 5 号 )( 以下简称《政策》), 确保政策 实施依法合规,促进政策红利尽快释放,特制订《〈成都高新区关 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 则》)。

  一、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支持范围

  (一)针对符合支持范围的展览会议项目(不含完全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细则》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展会主办(或承办)企业或行业(商、学)协会;

  (二)针对符合支持范围的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细则》适用于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二、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支持原则

  《细则》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补贴金额按去尾法保留至千位,支持金额不足1 千元的不予奖励。《政策》所涉及条款与 区本级其他政策实质相重叠的 ,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已享 受“ 一企一策”相关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类似条款。

  同一展会项目只能由一个举办单位进行申请,负责项目及资金申报。

  三、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高新区官网或“ 高新通 ”亲清在线平台 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四、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流程及材料

  《政策》分为“展览会议项目 ”审批类、“展会载体及会展企 业” 审批类、“免申即享” 类 3 种申报类型。

  (一)“展览会议项目”审批类申报流程及材料

  1.   申报流程

  (1 )申报平台。依托“ 高新通” 亲清在线平台在线申报。

  (2 )申报提请。 申报单位须在展会项目正式举办前 15 个工 作 日线下向国际合作商务局提交《成都高新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 金预申请表》 以及展会项目绩效评价表预评估。

  (3 )项目初审。由国际合作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 进行项目审查 , 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 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 理。

  (4 )现场验收。对于通过初审的项 目 , 申报单位须在展会项 目正式举办前 5 个工作 日线下向国际合作商务局提交《现场验收 申请书》, 由国际合作商务局牵头,会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项 目举办期间组织开展现场验收 , 并填写验收表。经核查存在活动 内容与方案和相关承诺有重大偏离、有重大安全隐患、产生重大

  意识形态或投诉纠纷等问题的,不予组织后续评审。

  (5 )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结束 40 个工作 日 内在高 新通提交完整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线下提交纸质版装订材料 ,逾期 未完整提交材料的 ,视为主动放弃。

  (6 )项目评审。由国际合作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 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 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拟支 持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官网公示 5  日。

  (7 )项目终审。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形成项目 支持资金方案 , 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通过后上报管委会审批。

  (8 )资金拨付。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审批意见办理资金 拨付。

  2.   申报通行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通行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细则》中第五条“申报规程”中对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提交的纸 质材料需要按照通行材料+ 附加材料及其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材料 须加盖申报企业鲜章。通行材料如下:

  (1 )成都高新区会展业政策资金申报表(展会项目 )。

  (2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 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4 )企业上年度及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按入库期打印), 加

  盖税务部门鲜章或电子章(申报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完税证明)。

  (5 )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企业更名的,须提供准予 名称变更等工商底档材料。

  (6 )展会项目政策申报授权书。

  (7 )成都高新区展览项目(会议项目 )现场验收表。

  (8 )展会项目总结报告(须包含项目举办图片资料)。

  (9 )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报告须包含项目成本、绩效目标 评价等内容)。

  (二)“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申报流程及材料

  1.   申报流程

  (1 )申报平台。依托“ 高新通” 亲清在线平台在线申报。

  (2 )材料提交。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完整 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未完整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 放弃。其中 , 意向申报《政策》 第五条的会议型酒店 , 须每月线 下按时提交《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月度举办情况表》。

  (3 )项目评审。由国际合作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及第三方专  家对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 并出具评审意见 ,拟支持名单在成都高新  区官网公示 5  日。

  (4 )项目终审。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形成项目 支持资金方案 , 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 ,通过后上报管委会审批。

  (5 )资金拨付。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审批意见办理资金 拨付。

  2.   申报通行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通行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细则》中第五条“ 申报规程” 中对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提交的纸 质材料需要按照通行材料+ 附加材料及其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材料 须加盖申报企业鲜章。通行材料如下:

  (1 )成都高新区会展业政策资金申报表(展会载体及会展企 业项 目 )。

  (2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 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4 )企业上年度及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按入库期打印), 加 盖税务部门鲜章或电子章( 申报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完 税证明)。

  (5 )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企业更名的,须提供准予 名称变更等工商底档材料。

  (三)“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及材料

  1.   申报流程

  由国际合作商务局按照政策支持对象、支持标准、采信渠道等规定,确定奖补企业名单后直接拨付奖补资金,相关流程按《成

  都高新区政策“ 免申即享”工作机制(试行)》执行。

  2.   申报材料   无申报材料。

  五、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规程

  (一)展览会议项目补贴

  支持方向一:鼓励举办重点产业导向的精品展览。(“展览会 议项 目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专业展馆举办的符合区内重点产业导向的展览。

  2.  支持标准

  (1 )对首次在成都市举办且展览面积达到 8000 平方米及以 上的展览项 目 ,按照不超过 3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举办单位最 高 200 万元补贴。

  (2 )对已在区内举办且往届展览面积达到 5 万平方米及以上 的展览项 目 ,根据展览面积增量 ,按照不超过 40 元/平方米的标 准给予举办单位最高 200 万元补贴 ,其中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的 ,往两届面积标准可降至 2 万平方米。

  (3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 ,以国际合作局组织的项 目评审会审定的绩效指标评价分数(设定分数为 N )为准 ,分档 确定补贴金额。

  ①当 N ≥80 时 ,按照每平方米最高补贴标准补贴。 即 ,支持

  标准(1 )补贴金额=展览面积×30 元/平方米 ; 支持标准( 2 )补 贴金额=〔(本届展览面积-往两届中最高展览面积)×40 元/平方 米〕。

  ②当 80<N ≤60 时 ,按照分数比例补贴。 即 ,支持标准( 1 ) 补贴金额=(展览面积×30 元/平方米×N%);支持标准( 2 )补贴   金额=〔(本届展览面积-往两届中最高展览面积)×40 元/平方米   ×N%〕。

  ③当 N <60 时 , 不予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本届展览场地租赁相关佐证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结 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

  (2 )展览面积结算单。

  (3 )展区规划图。

  (4 )参展商名录(标注展商企业所属产业链)。

  (5 )绩效指标评价表中涉及的指标佐证材料。

  (6 )往届展览补贴项目:另外提供其往两届展览场地租赁合 同、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支持方向二:鼓励举办重点产业导向的专业会议。(“展览会 议项 目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载体举办的符合区内重点产业导向,参会人数300 人及以上 ,且实际会期 1 天及以

  上的专业会议。

  2.  支持标准

  (1 )按照由举办单位承担的搭建费用和会议代表入住区内酒 店住宿费用,以不超过两项费用总额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

  (2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 ,以国际合作局组织的项 目评审会审定的绩效指标评价分数(设定分数为 N )为准 ,分档 确定补贴金额。

  ①当 N ≥80 时 ,按照费用总额最高比例50%标准补贴。 即, 补贴金额=〔(搭建费用+区内酒店住宿费用) ×50%〕。

  ②当 80<N ≤60 时,按照分数比例补贴。即,补贴金额=〔(搭 建费用+区内酒店住宿费用) ×50%×N%〕。

  ③当 N <60 时 , 不予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搭建费用及酒店住宿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 )会场搭建相关合同(主要包括由主办方统一搭建的会外  展展区(若有)、舞台、LED 、灯光音响、控台等会场设施设备)、 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3 )会议代表酒店住宿合同、水单(含入住人员信息)、发 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4 )会议代表名录。

  (5 )绩效指标评价表中涉及的指标佐证材料。

  支持方向三:鼓励培育重点产业导向的品牌展会。(另行约定)

  支持方向四:鼓励举办重点产业导向的国际展览。(“展览会 议项 目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符合“ 方向一” 申报条件 ,且国际展位面积或展商比例达到  20%及以上的 ,或取得全球展览业协会( UFI )认证的专业展览。

  2.  支持标准

  在“方向一 ”支持标准上再给予 10%上浮补贴。

  3.  附加材料(在“方向一 ” 附加材料基础上新增)

  (1 )展会展商名录(标注国际参展商名录),须含展位面积、 参展商姓名、 国别、单位、邮箱等相关信息。

  (2 )标注国际展位的展位规划图。

  (3 )全球展览业协会( UFI )认证书、本届展会 UFI 认证官 网链接及截图(原文及翻译件)。

  支持方向五:鼓励举办国际会议。(“展览会议项 目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载体举办的纳入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 )统计的国际会议。

  2.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搭建费用和会议代表入住区内酒店住宿费用总额的50%,给予举办单位最高 30 万元补贴。对首次在成都市举办的

  ICCA 会议 ,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给予 1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搭建费用及酒店住宿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 )会场搭建相关合同(主要包括由主办方统一搭建的会外 展展区(若有)及会议舞台、LED 、灯光音响、控台等会场设施 设备),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3 )会议代表酒店住宿合同、水单(含入住人员信息)  、 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4 )会议代表名录。

  (5 )ICCA 认证材料(原文及翻译件)。

  支持方向六:鼓励会展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发展。(“展览会 议项 目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符合“ 方向一 ” 申报条件 ,且通过《成都市绿色展会认定办 法》认定的绿色展会项 目。

  2.  支持标准

  在“ 方向一 ”支持标准上 , 额外再给予每平方米上浮30%的 配套奖励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3.  附加材料

  《成都市绿色展会认定办法》认定文件。

  (二)展会载体补贴

  支持方向一:鼓励专业展馆优先承接重点产业导向的专业展

  览。(“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优先承接符合区内重点产业导向专业展览的成都高新区专业展馆。

  2.  支持标准

  按照实际场租费用的10% , 给予场馆运营主体每个自然年度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全年在展馆举办的重点产业导向专业展览名录(含产业 类别、展览级别、展览内容、展览面积、参展商人数等信息)。

  (2 )相关展览的场地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等佐 证材料。

  (3 )相关展览场租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向二:鼓励会议型酒店优先承接重点产业导向的专业会议。(“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优先承接符合区内重点产业导向专业会议并按时报送《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月度举办情况表》的会议型酒店。

  2.  支持标准

  对于全年承接专业会议数量、质量综合排名前十的会议型酒店,给予每家1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成都高新区会议型酒店承接专业会议年度统计表。

  (2 )相关会议的场地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等佐 证材料。

  (3 )成都高新区会议型酒店承接专业会议评价表( 自评表)。

  支持方向三:鼓励专业展馆数智化安全化改造。(“展会载体 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进行数智化、安全化提升改造的成都高新区专业展馆。

  2.  支持标准

  按照改造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50% , 给予每个项目最高 20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数智改造及安全改造服务合同,项目验收报告,结算清 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2 )第三方审计报告(报告须包含改造成本审计)。

  (三)会展企业补贴

  支持方向一:鼓励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公司。

  (另行约定)

  支持方向二:鼓励会展企业争取国际认证。(“免申即享”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首次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 )、 国际  大会及会议协会( ICCA )认证,且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的会展企业。

  2.  支持标准

  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   申报流程

  按照“ 免申即享” 类申报流程。

  支持方向三:鼓励会展企业申报上规入库(“免申即享” 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成功在成都高新区举办展会且首次达到“ 四上”1标准并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上规入库的企业(补贴拨付 前须持续在库)。

  2.  支持标准

  给予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   申报流程

  按照“ 免申即享” 类申报流程。

  支持方向四:支持会展企业高质量发展。(“展会载体及会展 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举办展会活动且年度营业

  收入达到10 亿元、5 亿元、2 亿元、1 亿元的会展企业。

  1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 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支持标准

  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 亿元 、5 亿元 、2 亿元 、1 亿元的会 展企业 ,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 励。

  3.  附加材料

  (1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 )展会活动举办佐证材料:举办主体授权证明(若涉及多  家主办)、展会活动报批报备文件、展会活动实施方案、现场照片、 新闻链接等。

  支持方向五:鼓励会展企业培育人才。(“展会载体及会展企 业 ”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取得注册会展经理(CEM )、注册国际会 议经理( CIEP )、会展安全师资格证书,且在成都高新区会展企业 全职工作满 1 年的会展从业人员 ,且申请人社保和个税均在成都 高新区。

  2.  支持标准

  对取得注册会展经理(CEM )、注册国际会议经理( CIEP )、 会展安全师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 5000 、3000 、3000 元的一 次性奖励。

  3.  附加材料

  (1 )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和个税缴 纳证明。

  六、监督管理

  (一)资金绩效评价。成都高新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获得成都高新区财政扶持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单位须上报政策扶持效果,配合做好项目验收及财政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防止重复申报。成都高新区业务主管部门建立政策申报沟通机制,如发现重复申报同类扶持资金的单位,取消其当年享受成都高新区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

  (三)违法违规处罚。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的真 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企业、机构、团 队(个人)应做到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成都市专项资金 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 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 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列 入信用信息“ 黑名单”、取消项目单位 3 年内成都高新区会展专项  资金申报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四)审计、会计、咨询等中介机构对其编制报告的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负责,且上述须提交资料中的绩效评价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均须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监管平台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

 七、解释说明

  (一)本实施细则具体条款由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二)本实施细则自2024 年 7 月 25  日起执行,有效期与《成 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成高管发 ﹝2024﹞ 5 号 )一致。

 附件1:名词解释

  1.  展览:在专业展馆举办的 ,具有参观展示、投资洽谈、商 贸交易性质的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示会、展销 会、订货会等。

  2.  专业会议: 以交流、研讨、投资贸易洽谈和交易性质为主  要内容的各类会议、论坛、研讨会及峰会等活动。不含机关单位、 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工作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会议。

  3.  专业展会载体: 是指专门为会议、展览提供场所的单位, 其中专业展馆名称一般为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博览 中心、博览城、博览园、展览馆等。

  4.  会展企业:为会展活动提供专业服务的单位和机构,包括 场馆运营、组展办展、设计搭建、展台装饰、广告策划、文化传 播、会展物流等单位和机构 , 不含交通运输、金融保险、餐饮住 宿、商贸旅游等相关产业单位。

  5.  展览面积:展览实际使用的展出面积(包含会议、活动等 区域), 以实际结算面积为准。

  6.  会展业直接收入:举办展览会的展位租赁、广告、赞助、 门票、会刊及相关电子商务收入。

  附件2:成都高新区会展活动支持目录

  为进一步明确成都高新区会展业发展重点和引导方向,突出展产融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目录。

  一、主导产业链

  (一)集成电路

  (二)新型显示

  (三)智能终端

  (四)创新药

  (五)高端医疗器械

  (六)高端软件(含网络信息安全)

  (七)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

  (八)工业互联网

  (九)数字文创

  (十)工业无人机

  (十一)卫星互联网与卫星应用

  (十二)高端诊疗(十三)元宇宙 

  二、重点产业链

  (十四)金融业(含金融科技)

  (十五)航空发动机

  (十六)现代商贸(含美食产业)

  (十七)会展业

  (十八)生态环保(十九)新材料

  (二十)新能源

  (二十一)人力资源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知识产权、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