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申报基本条件+程序+12名名额规定

2024/8/8

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申报基本条件+程序+12名名额等内容整理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会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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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申报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12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7名(设计企业3名,制造和封装测试企业2名,材料装备企业2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4名、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产业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集成电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

  3. 申报人须为我市集成电路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与成都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成都缴纳社保;

  4. 申报人须从事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具体包括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和装备材料,需在申报自述材料中予以明确。

  (二)其他条件

  1. 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具有在集成电路制造行业、集成电路封装行业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从事相应工艺技术岗位。

  此外,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集成电路相关专利、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排名前三)2项及以上;

  (2)近三年发表集成电路相关论文(排名前三)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集成电路相关学术专著(排名前三)2部及以上。

  2. 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主持或参与集成电路领域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课题)1项及以上;

  (2)近三年获得集成电路相关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自然科学三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以上奖项1项及以上。

  3.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须为管理企业核心产品、核心技术、核心项目的副总及以上人才,属于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专业型人才,行政、财务、人力等保障方面的人才原则上不纳入支持范围。

  此外,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地方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带动地方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管理者;

  (2)具有集成电路领域成果转化、生产管理、市场开拓等重点项目或管理案例经历2个(含)以上;

  (3)担任国内外集成电路领域知名企业中层管理干部及以上职务2年(含)以上;

 三、申报主体遴选条件

  (一)链主企业

  1. 基本条件

  (1)企业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2. 其他条件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2023年度),享受免征进口关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先进封装测试企业、集成电路产业的关键原材料和零配件生产企业(第五批);

  (2)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集成电路上市企业。

  (二)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 基本条件

  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

  2. 其他条件

  项目原则上为《成都市新引进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认定办法》认定且符合本产业链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或根据产业链强链补链需要,区(市)县相关部门梳理认定的产业链补链强链项目。

  四、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申报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集成电路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

  1. 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16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确定自评企业。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2. 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集成电路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核后,于8月27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30日前汇总报集成电路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 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30日前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3)市级部门联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市投促局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为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三)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审查。

  (四)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集成电路产业链申报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产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装订成一册,附件制定目录,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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