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东至、石台、青阳高企规划!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补贴和申报条件程序

2024/9/24

池州市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高企规划说明!盘点池州市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补贴和申报条件程序等内容,详情如下,有需要咨询高企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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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补贴(仅供参考)

  市级(适用于2021—2022年)

  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高新区(2022年发布)

  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 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引进市外高新技术企业, 一次性奖 励20万元。

  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提高服务水平。科技中介机构通过辅导,帮助高新区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服务企业每通过高企认定1家的中介机构, 一次性奖励0.3万元; 认定3家及以上的, 另外再一次性奖励0.3万元。当年服务 企业通过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 业技术中心和(重点) 实验室等研发机构, 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0.3万元的奖励。

  东至县(2022年截止)

  (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1.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

  2.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同一年度内与前款不重复享受。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十一)支持高新技术产业。

  对高新技术产值年增幅达30%及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主营收入首次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

  青阳县(2022年已经到期)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市财政奖励10万元外,县财政再给予一次性配套奖励10万元。优 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培育库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 划项目。

  石台县(2022-03-16发布)

  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按市支持同等额度奖励10万元。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历经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法,获取对其主要商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商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用途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商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原“高企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科技部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通过“科技部服务平台”填报资料,生成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申请书封皮,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企业人员相关材料,研发项目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或行业标准证明材料,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其他附件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申报企业在“科技部服务平台”注册填报后,需再访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申报入口,跳转到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并登录。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跳转回“省系统”,在线填写《企业信息完善表》,保存、打印后选择合肥市科技局作为注册信息管理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进行申报。

  4.“省系统”提交材料。申报企业登录“省系统”,按系统要求填报资料(填报内容须和“科技部服务平台”上内容一致),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并对所有上传材料负责。

  5.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只须在“省系统”注册登录,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已注册中介机构无需重新注册,若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再重新上传提交即可。

  (三)审核上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形成核查推荐意见(附件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盖章,原则上为工作领导小组印章),市科技局会同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形成推荐意见,在“省系统”逐一提交。提交完毕后,汇总生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由市科技局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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