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项措施!2024年武汉江汉区组合式惠企政策汇编申报详情

2024/10/30

22项措施!2024年武汉江汉区组合式惠企政策汇编申报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的可以看看!

  22项措施!2024年武汉江汉区组合式惠企政策汇编申报详情如下,需要咨询的可以看看!

  江汉区“稳增长解难题促发展”工作专班组织梳理了中央、省、市、区各级惠企政策,形成了首批涵盖税收减免、社保减免、收费减免、稳岗就业、金融支持、市场开拓、消费提升等7大类22项措施的惠企政策清单,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精准运用政策纾困解难,助力经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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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税收减免类政策

  (一)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二)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100万元及以下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享受主体】

  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享受方式】

  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

  2.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四)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五)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优惠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六)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社保减免类政策

  (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享受主体】参加失业保险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以及事业单位。

  【优惠内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费率0.7% ,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收费减免类政策

  (八)工商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用气工作安装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依法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

  (九)小额企业工会经费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

  【优惠内容】对小额缴费工会组织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缴纳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十)市场主体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检验检测费用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依法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

  四、稳岗就业类

  (十一)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享受主体】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优惠内容】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十二)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享受主体】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

  【补贴标准】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贴。

  2.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

  五、金融支持类

  (十三)创业担保贷&青创贷

  【享受主体】劳动年龄内(男性16周岁至60周岁,女性16周岁至50周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停止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个人创业借款人: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

  (6)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脱贫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十四)首贷服务相关政策

  【享受主体】依法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十五)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

  【享受主体】武汉市辖区内依法开展的以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等市场主体以及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且在武汉市“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备案成功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

  六、市场开拓类

  (十六)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规定

  【享受主体】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在政府采购预算中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

  (十七)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

  【享受主体】依法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

  【优惠内容】

  1.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2.电子化项目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3.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

  (十八)“政采贷”融资产品相关介绍

  【享受主体】政府采购中标企业

 七、消费提升类

  (十九)部分行业延长营业时间相关规定

  【享受主体】餐饮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消费者。

  【优惠内容】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经公安交管部门评估后,允许夜间非高峰期临时停车。

  (二十)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享受主体】符合国家统计局颁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

  【优惠内容】

  1.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展

  (1)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奖励。

  (2)重点文化企业总部引进奖励。

  2.支持文化市场主体发展

  (1)新进库文化企业奖励。

  (2)入库文化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3)重点文旅活动补助。

  (4)电影院线补助。

  3.支持数字创意产业发展

  (1)电竞俱乐部落户武汉奖励。

  (2)重点数字创意产业园区改造建设奖励。

  4.支持影视产业发展

  5.支持对外文化贸易发展

  (二十一)减轻房地产行业资金压力相关政策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优惠内容】提高监管资金使用效率,在重点监管资金增加“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拨付节点,累计拨付额度不超过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的55%。

  (二十二)优化房地产行业预售管理相关规定

  【享受主体】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优惠内容】优化房地产预售管理,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不分层、分单元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加快企业资金回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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