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武汉市各区科技成果登记申报好处条件和认定流程盘点整理如下,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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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各区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条件
科技成果的登记第八条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二)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三)不存在成果权属、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
(四)不涉及国家秘密;
(五)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
武汉市各区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材料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在线填报《科技成果登记表》,并上传佐证材料:
(一)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材料;
(二)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或者评价报告、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验收意见、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究报告;或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研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证明以及应用情况;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意见)和研究报告。
武汉市各区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流程
科技成果登记应经科技成果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和复核后,登记机构定期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科技成果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注明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确认。匿名提出异议、未签署真实姓名、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异议期满后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凡存在异议的科技成果,在异议未解决之前,不予登记;异议受理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调查核实,发现弄虚作假,剽窃、篡改或者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不予登记。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后无争议的科技成果,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出具科技成果登记电子凭证并核发登记号,成果完成单位可于线上系统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科技成果登记凭证只作为成果被确认登记的凭证,不作为确认科技成果权属和等级的依据。
武汉市各区科技成果登记认定好处
科技成果登记纳入武汉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日常管理范畴,科技管理部门将科技成果登记情况作为对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工作与国家、省科技奖励申报推荐工作有机结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应按本办法办理登记。
科技管理部门将科技成果登记情况作为市属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创新能力评价、科研项目绩效评价和人才计划举荐的重要依据,以及在汉高校院所服务地方贡献度评价参考依据。
市科技管理部门从已登记的科技成果中遴选优质科技成果,按照技术领域、成熟度、创新度、先进度、转化需求等维度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全市重点科技成果库。对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成果通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发布、推介,引导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金融资本进行投资。成果发布与各类项目路演、应用场景发布、科技招商等活动协同开展。
科技管理部门对登记的科技成果提供全流程转化服务,动态跟踪、清单管理。科技成果登记单位和个人有转化需求的,与科技管理部门联系对接,推动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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