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市各区县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申报补贴条件、程序材料讲解

2024/12/10

2025年成都市各区县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申报补贴条件、程序材料讲解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等地可以联系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电话:1585519955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实施指导意见的2025 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县级审批立项市级备案制 ”项目有: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建 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 目、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外来 入侵物种监测项目、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农业重大投促活动项目、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 场景提升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实 施指导意见(详见附件 1-13,其余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由各业 务处室另行下达)。

二、项目立项程序

(一)县级项目征集及审批立项。各区(市)县应严格按照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成府发〔2022〕7 号)(以下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 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 号)(以下简称《市级财政农业 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各具体项目实 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并在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和择优立项。具体项目 实施指导意见有其他要求的,以具体实施指导意见为准。

(二)县级申请备案。一是区(市)县农业部门将已审批立 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申请 备案,备案材料按照各具体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准备。二是按照《市 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区(市)县农业农村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该文件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工作,项目 立项情况经党组会审议后,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申请实施方案预审。 具体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有其他要求的,以具体实施指导意见为准。

(三)市级备案。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 则》,“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在收到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 管部门上报预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案 预审,出具《预审意见书》至相关区(市)县。区(市)县农业 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 于10 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 案 ”。

(四)县级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 管部门在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商财政部门将审批 立项情况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 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严格项目审批立项。本次发布实施指导意见的项目属 于“县级审批立项市级备案制 ”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认真 组织开展资料审查、实地核实,并负责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实质性 审查,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立项、 申请备案等工作。立项要注重项目落实落地,涉及有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要关注土地、环保、 规划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涉及经营类项目要关注申报主体的可 持续性经营状态,减少项目立项通过又无法实施的情况发生。对项目违反国家有关防止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 ”有关规定一票否决。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各区(市)县要建立项目实施进 度调度、问题解决、滚动检查等推进机制,要全面跟踪实施单位 项目推进各个环节,及时发现、梳理、解决问题,推动项目落实 落地,着力抓进度、抓质量、抓服务,确保早开工、早建成、早 见效。项目一经通过市级备案,原则上不能调整,区(市)县应 加快项目实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三)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要严格执行《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 农计〔2020〕4 号)相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验收 ”基本原则, 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并联验收方式,及时开展项目验收。

(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按照预算法、预算实施条例规定, 专项资金只能结转一年,且资金支付进度是项目绩效考评的重要 指标。各县级农业部门要在加强资金管理的前提下,主动与财政 部门沟通,在实施方案中科学设置资金拨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 完成,资金顺利拨付。


附件 1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新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 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 号)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委厅〔2023〕 4 号)等精神,为加快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网络,补齐农产品 产地冷链短板,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 〈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 财农〔2017〕113 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 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 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 号)要求,提出以下指导意 见。

一、工作目标

为服务省现代农业“10+3 ”产业体系和市“4+6 ”都市农业产 业体系发展,保障农产品品质,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 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满足市民消费多 样化、品质化需求,支持在简阳市、新津区、金堂县、蒲江县、 彭州市、都江堰市、邛崃市、 四川天府新区和成都东部新区等 9 个区(市)县新建不少于 12 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分配计划表

序号

区(市)县

建设内容

1

简阳市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2

2

新津区

农产品产地冷链涉氨设施改造数量e 2

3

金堂县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2

4

蒲江县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1

5

彭州市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1

6

都江堰市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1

7

邛崃市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1

8

四川天府新区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1

9

成都东部新区

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e  1

二、申报条件

(一)在简阳市、新津区、金堂县、蒲江县、彭州市、都江 堰市、邛崃市、 四川天府新区和成都东部新区等 9 个区(市)县 行政区域内的, 已登记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产销和 辐射带动能力,且已纳入市级政府投入“三农 ”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项目原则上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村集体经 济组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 社、家庭农场等农业主体采取合建、联建、入股等方式建设产地 冷链集配中心。

(三)选址符合成都市现代农业产业规划,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畜禽)、水产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 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不存在“ 非农化 ”“非粮化 ”问 题。

( 四) 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 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 设条件、能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五)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 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 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 息。

三、建设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低 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

(二)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物联网卡、摄像 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化管理 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

(三)可适当配套建设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 测、干制、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 急冷藏保供、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 四)气调库和库容量e 700 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库必须 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防护设备。

(五)项目建成后,做到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识和 编号。

四、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2025年度新建和完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 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以及申报主体通过各级 财政资金已支持建设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项目补助 资金采取“先建后补 ”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建设和购置总额 的 3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土地、生 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施设备、 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五、实施方案审批与备案

简阳市、新津区、金堂县、蒲江县、彭州市、都江堰市、邛 崃市、 四川天府新区和成都东部新区等 9 个区(市)县按照《成 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 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成财农〔2017〕113 号)《成 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 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 办〔2024〕4 号)要求,做好项目方案编制、审批、备案等工作。

(一)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本意见后,应 及时制定并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 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已入库的储备项目中征集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前将已审批立项 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申 请实施方案预审,预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1。

(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 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预审,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 照市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 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以正式行文 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方案备案后,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 方案需要重大变更(调整)的,按原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 可给予财政补助。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项目验 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 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资金,验收标准参照《四川省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要技术参数(2023)》执行。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六、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简阳市、新津区、金堂县、蒲江县、彭州市、都江堰市、邛   崃市、 四川天府新区和成都东部新区等 9 个区(市)县要根据专   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和“谁审批谁验收 ”原则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审   批、备案、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责。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 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确保按方 案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强化事前、事中过程监管,对 土石方开挖回填、隐蔽钢筋混凝土等隐蔽工程要现场核实并做好 拍照记录;对项目购置的大额设备要督促实施主体开展招标或询 价,保证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防骗取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发生;要与相关业务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加强 沟通对接,避免同一项目重复享受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履行项目 “备案、督导、监管 ”责任,督促相关区(市)县抓好项目建设 的推进、验收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 跟踪管理,不定期调研项目建设、验收等情况。相关区(市)县 按时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情况。

(三)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七、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

联 系 人:彭钰筝

联系电话:028-61885677

 

 

附件:1. 项目备案预审材料清单

  

  

 

2. 成都市 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 目申报表

3. 成都市 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申报承诺书

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目录

6.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

  

附件 1-1

 

 

项目备案预审材料清单

 

 

一、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文件

二、项目申报表

三、申报承诺书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用地证明(设施用地备案表、设施用地租赁协议、 国土证、镇街政府出具的不存在“非农化 ”“非粮化 ”问题证明 等)

六、 申报主体银行现金余额证明(银行鉴章);如主体财务 状况不能支持项目建设,需提供其他资金筹措证明

七、主体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下载)

八、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九、“三品一标 ”认证、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及 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县级主管部门官网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评审结果公示及网络发布截图,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和评 审专家签到册

十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资料壹式贰份,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部门加盖鲜章,区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附件 1-2

 

成都市 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项目申报表

单位全称

(盖章)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经审核,同意申报。

 

 

 

 

 

 

 

 

年   月   日

 

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盖章

 

  

  

 

附件 1-3

成都市 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项目申报承诺书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此次报送的 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所 有材料均真实无误,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该项目没有重复申领财政资金补助,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发的全 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1-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主体概况

(三)该区域主业发展情况

(四)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用地情况和地点选择分析

(六)建设内容要点

(七)建设期限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表(样表)

 

建设主体名称:

实施地点:

特色主导产品:

项目覆盖村名:

项目概况:新建高温库×吨,低温库×吨, 申请财政补助×万元,总投资×万元。

建 设 内 容

品牌/性质/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计   (万元)

资金来源(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一、主体工程

 

 

高温库

含制冷机组

m3/t

1000/200

300

30

 

 

低温库

含制冷机组

m3/t

250/50

320

8

 

 

...

 

 

 

 

 

 

 

小  计

 

 

 

二、配套设施

 

 

信 息 化 采 集 监 控设备

 

 

 

 

 

 

 

分选线

 

1

 

 

 

 

 

  

  

 

清洗机

 

1

 

 

 

 

变 压 器 及配套

250KVA

1

 

 

 

 

地 磅 及 安装

 

1

 

 

 

 

灭 火 器 (设施)

 

5

 

 

 

 

标 识 标 牌

 

1

 

 

 

 

作 业 防 护设备

 

1

 

 

 

 

小  计

 

 

 

三、基础工程

 

 

场 地 平 整

 

1

6

6

 

 

场 地 硬 化

 

 

 

 

 

 

钢 架 棚 制安

钢构

 

 

 

 

 

....

 

 

 

 

 

 

 

小  计

 

 

 

总  计

 

 

 

备注:1、单台(套)高于 5 万元的设备设施,应阐述品牌型号

2、超范围或限额的建设内容,主体出具情况说明〔区(市) 县农业农村局鉴章证明〕

三、资金来源及支持政策

(一)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二)其他支持性政策内容

包括:土地、用电、金融等方面 四、工程进度计划

月份

完成工作内容

2025 年 X 月

 

X 月前

 

 

  

  

 

X 月前

 

……

 

2025 年 xx 月前

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投入运营

五、监管措施

(一)组织保障

1. 县级工作机构及职责。包括:职务、姓名、电话、第一责 任人。

2. 建设主体工作机构及职责。包括:职务、姓名、电话、第 一责任人。

(二)资金监管

1. 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

2. 建设主体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三)质量管控

六、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方案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年收入和利润情况;在产能、组织化程度、效  益等方面与建前对比带来的变化;在降低损耗、提高产品附加值、 实现错峰销售避免集中上市造成的价格低廉等方面发挥作用等。  必须提供项目建成后每年新增营业收入数据。

(二)社会效益

做大做强产业、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就业、助农增收等  情况,必须提供项目建成后每年带动就业人数和人均年增收金额。

  

  

 

附件 1-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助目录

 

设施 类别

建设规模不 低于(吨)

总投资规模 不低于

(万元)

政策补助标

准不超过

(万元)

说明

 

 

1.农产品冷链设施一般以单间库容量 50吨、100吨等小吨位多间组合式建设为主, 利于提高空间贮藏效率,利于节能和电费开 支。

2.建设规模库容量大于 100 吨的联体 库,采用门式钢架结构时,单榀跨度不超过 30 米,间距不超过 8 米,采用混凝土框架时, 双向跨度不超过 8 米,如建筑结构已做专项 设计则依照设计文件执行。

3.两层以上多层库体,应做建筑专项设 计,设计载荷应按实际使用并满足安全要求。

4.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 造价的 30% ,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 100 万元。

5.50 吨以下及实际建设规模在补助目 录中未涉及的,原则上按对应库体类型中每 100 吨的补助金额,折算为每吨补贴标准乘 以实际建设吨数。如高温库按 1500 元/吨补 贴。

6.严禁使用含氨制冷设备。

7.新建项目,仅对新增设施设备补贴, 利用已有设施设备(含基础工程)不纳入补 贴和总投资范围。

 

 

节能型 机械高 温库、 预冷库

50

25

7.5

100

50

15

200

100

30

300

150

45

400

200

60

500

250

75

600

300

90

700

350

100

 

 

节能型

机械低

温库

50

27

8

100

53

16

200

107

32

300

160

48

400

213

64

500

267

80

600

333

100

 

节能型

气调贮

藏库

100

67

20

200

133

40

300

200

60

400

267

80

500

333

100

 

通风贮 藏库

200

13

4

500

30

9

1000

60

18

2000

120

36

 

  

  

 

附件 1-6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

 

科目

名称及规格

单位

 

综合参考单价

主体工程

参照《补助目录》标准(含库体材料、制冷机、安装等)。

 

 

 

 

 

 

 

基础工程

1

场地平整

6 元/㎡

2

土石方开挖

50 元/m³

3

土石方回填

25 元/m³

4

现浇 C20 钢筋混凝土(含模板制安拆)

800 元/m³

5

现浇 C20 混凝土(含模板制安拆)

650 元/m³

6

M10 砂浆砌砖

600 元/m³

7

地(墙)面保温层

50 元/㎡

8

防水层(含地面找平)

80 元/㎡

防雨棚

9

轻钢结构,棚板厚 3mm 以上,柱高 5m 以上

展面面积㎡

500 元/㎡

干制(燥)箱

10

不锈钢带轮物架e 0.9×1.2 ×1.8m

元/个

1500 元/个

配件

11

不锈钢托盘e 0.4×0.55m×2 或 0.9×1.4m

元/个

100 元/个

 

 

 

 

 

 

 

 

 

 

配套设施

12

移动性应急保供设备(新能源类)

总质量 Kg

5 万元/1000Kg

13

移动性应急保鲜设备(燃油类)

总质量 Kg

3 万元/1000Kg

14

配电设备及安装e 30KVA

KVA

6 万元/KVA

15

配电设备及安装e 240KVA

KVA

15 万元/KVA

16

配电设备及安装e 315KVA

KVA

17 万元/KVA

17

全自动单三相应急发电机,每 1KW

KW

2000 元/KW

18

托盘(木质、塑料)按建设库容配置d 1 个 /吨

50 元/个

19

分拣筐按建设库容配置d 1 个/吨

 

 

20

地磅e 100 吨

100 吨

6 万元

21

叉车(电动)e 3 吨

8 万元

22

手动叉车e 2 吨

2300 元

 

  

  

 

 

 

 

 

 

 

配套设施

23

干粉灭火器e 4kg(型号MFZ/ABC4 型 4 代表 4kg)

kg

20 元/kg

24

果蔬、中药材、茶叶等成品干燥机,按容积

m3

1500 元/m3

25

粮油类干燥机(循环式,非燃煤型),按批 处理量每 1 吨

t

1.2 万元/t

26

普通果蔬分选机,按生产率 1 吨/小时

t/h

1500 元/t/h

27

光电式、重量果蔬分选机,按生产率 1 吨/ 小时

t/h

2 万元/t/h

28

水果清洗机线e 3t/h

t/h

1.2 万元/条

29

水果清洗机线e 5t/h

t/h

2 万元/条

编制说明:1.  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设备、材料、安装和其它费用。

2.折算单价取小数点后一位,低于参考价的按实际单价。

  

  

 

附件 2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 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4〕14 号) “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低效、高  耗能的冷链制冷设备 ”精神,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 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成财农〔2017〕113 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 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 号)要求,提 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成都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 案》工作要求,为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高耗能和存在安全隐患 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及配套设施,推动农产品产地冷藏 保鲜设施安全环保高效作业,提升仓储保鲜管理智能化水平,促 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支持彭州市和大邑县更新不 少于 4 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其中,彭州市不少于 3 个,大邑县不少于 1 个。

二、申报条件

(一)在彭州市和大邑县行政区域内的, 已登记注册的村集

  

  

 

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各 类农业经营主体建成 8 年以上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及配套 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且已纳入市级 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

(二)主导产业为水果、蔬菜(食用菌)、生猪(畜禽)、 水产品、茶叶、道地中药材等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不 存在“非农化 ”“非粮化 ”问题。

(三) 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能 够形成当年投资工作量。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 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 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报送相关数据信 息。

三、更新标准

(一)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主体工程为高温库、 低温库、气调库、预冷库等仓储保鲜设施,制冷设备要更新使用 环保型制冷剂,喷气增焓压缩机组、高效螺杆压缩机组或变频压 缩机组,采用热氟融霜或水冲霜、电子膨胀阀、高效蒸发式冷凝 器。

(二)可更新配套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

  

  

 

包装、立体式货架、传输传送、防雨防晒及移动式应急冷藏保供、 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施设备。

(三)更新项目需配置温湿度探头、温湿度监测主机、物联 网卡、摄像头等信息化采集监控设备,并接入四川仓储冷链物流 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可配置能 耗管理系统。

( 四)更新的气调库和库容量e 700 吨的高温库、低温库和预冷 库必须配置安全帽、呼吸防护用品、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等作业 防护设备。

(五)更新项目完工后,做到制度上墙并设立统一规范的外观标 识和编号。

四、支持标准及范围

本专项资金用于2025年度更新开工和完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 保鲜设施项目。对于以往年度已经安排的项目以及申报主体通过 各级财政资金已支持建设相同建设内容的,不再重复支持。项目 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 ”方式,按照报废和更新数量一致原则, 对更新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项目,按新更新购置设备总额 40%、 单个主体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制冷 设备的阀门、铜管等可长期反复使用的零部件企业可留存备用。 土地、生活、办公、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以及利用原有的设 施设备、基础建设等不得纳入补贴和总投资范围。

五、实施方案审批与备案

  

  

 

彭州市和大邑县按照《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  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都市现代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财农〔2017〕113 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  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  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 号)要求,做好项目方  案编制、审批、备案等工作。

(一)彭州市和大邑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收到本意见后,应 及时制定并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政策进行广泛宣 传,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已入库的储备项目中征集项 目并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前将已审批立项 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申 请实施方案预审,预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1。

(二)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有关支农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 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预审,彭州市和大邑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 照市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 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以正式行文 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方案备案后,因客观原因项目实施 方案需要重大变更(调整)的,按原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经验收合格 后方可给予财政补助。彭州市和大邑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项 目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时要重点审核回收企业出 具的报废设备销毁记录资料是否准确完整,报废和更新设备数量 是否一致,更新后的制冷设备是否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等。验收

  

  

 

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财政补贴 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六、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彭州市和大邑县要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项目实施管 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和“谁审批谁验收 ”原则管理, 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备案、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一)落实工作职责。彭州市和大邑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 为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对实施方案的可 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确保按方 案设计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强化事前、事中过程监管,对 报废设备要会同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逐一清点并确保报废 设备全部实施拆解处理,认真审核回收单位出具的销毁记录资料 是否准确完整,严防报废设备回流进入企业;对购置的大额设备 要督促实施主体开展招标或询价,保证项目总投资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严防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发生;要与相关业务部门及农 业农村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加强沟通对接,避免同一项目重复享受 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履行项目“备案、督导、监管 ”责任,督促 彭州市和大邑县抓好项目建设的推进、验收和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二)实施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 跟踪管理,不定期调研项目建设、验收等情况。彭州市和大邑县 按时报送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情况。

(三)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七、项目申报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

联 系 人:彭钰筝

联系电话:028-61885677

 

 

附件:1. 项目备案预审材料清单

2. 成都市 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 目申报表

3. 成都市 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 申报承诺书

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 考表

6. 报废设备清单

  

  

 

附件 2-1

 

 

项目备案预审材料清单

 

 

 

一、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报文件

二、项目申报表

三、申报承诺书

四、项目实施方案

五、报废设备清单

六、项目用地证明(设施用地备案表、设施用地租赁协议、 国土证、镇街政府出具的不存在“非农化 ”“非粮化 ”问题证明 等,更新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土地使用年限原则上不少于 8 年。)

七、 申报主体银行现金余额证明(银行鉴章);如主体财务 状况不能支持项目建设,需提供其他资金筹措证明

八、主体的信用报告(信用中国(四川成都)下载)

九、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十、“三品一标 ”认证、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及 获奖证书复印件

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二、县级主管部门官网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评审结果公示及网络发布截图,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和评 审专家签到册

  

  

 

十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资料壹式贰份,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部门加盖鲜章,区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把关。

  

  

 

附件 2-2

 

成都市 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 项目申报表

单位全称

(盖章)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项目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申请补助金额

(万元)

 

 

经审核,同意申报。

 

 

 

 

 

 

 

 

年   月   日

 

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盖章

 

  

  

 

附件 2-3

成都市 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 项目申报承诺书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此次报送的 2025 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的所 有材料均真实无误,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该项目没有重复申领财政资金补助,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发的全 部责任和后果。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2-4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

(二)更新主体概况

(三)该区域主业发展情况

(四)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更新内容要点

(六)施工期限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表(样表)

 

更新主体名称:

实施地点:

特色主导产品:

项目覆盖村名:

项目概况: 更新高温库×吨,xx 设备, 申请财政补助×万元,总投资×万元。

 

建设内容

生产厂家/品牌

型号/ 参数

单 位

数 量

单价

(元 )

合计 (万元)

资金来源 (万元)

自有资金 (万元)

财政资金 (万元)

一、主体工程

 

 

 

制 冷 设备

压缩机组

 

 

 

 

 

 

 

 

冷凝器

 

 

 

 

 

 

 

 

风机

 

 

 

 

 

 

 

 

......

 

 

 

 

 

 

 

 

保温材料

 

 

 

 

 

 

 

小  计

 

 

 

二、配套设施

 

 

信息化采集监控 设备

 

 

 

 

 

 

 

 

分选线

 

 

1

 

 

 

 

清洗机

 

 

1

 

 

 

 

-

  

  

 

变压器及配套

250KVA

 

1

 

 

 

 

地磅及安装

 

 

1

 

 

 

 

灭火器(设施)

 

 

5

 

 

 

 

标识标牌

 

 

1

 

 

 

 

立体式货架

 

 

5

 

 

 

 

作业防护设备

 

 

1

 

 

 

 

小  计

 

 

 

三、基础工程

 

 

场地平整

 

 

1

6

6

 

 

场地硬化

 

 

 

 

 

 

 

钢架棚制安

钢构

 

 

 

 

 

 

小  计

 

 

 

总  计

 

 

 

备注:1、单台(套)高于 5 万元的设备设施,应标注生产厂家、 品牌、型号、参数(制冷设备用HP 表示)

2、超范围或限额的建设内容,主体出具情况说明〔区(市) 县农业农村局鉴章证明〕

3、更新项目涉及有土木建的必须对施工内容进行细化 三、资金来源及支持政策

(一)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二)其他支持性政策内容

包括:土地、用电、金融等方面 四、工程进度计划

月份

完成工作内容

2025 年 X 月

 

X 月前

 

X 月前

 

2025 年 xx 月前

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项目投入运营

 

  

  

 

五、监管措施

(一)组织保障

1. 县级工作机构及职责。包括:职务、姓名、电话、第一责 任人。

2. 建设主体工作机构及职责。包括:职务、姓名、电话、第 一责任人。

(二)资金监管

1. 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

2. 建设主体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三)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管理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旧设备拆除施工方案、 施工安全措施,制冷剂(油)、旧冷库板(保温层)及旧设备处  理方案,新设备安装方案。

六、项目更新后运行维护方案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更新后,年收入和利润情况;在产能、组织化程度、效 益等方面与更新前对比带来的变化;在降低损耗、提高产品附加 值、实现错峰销售避免集中上市造成的价格低廉等方面发挥作用 等。必须提供项目更新后每年新增营业收入数据。

(二)社会效益

做大做强产业、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就业、助农增收等

  

  

 

情况,必须提供项目更新后每年带动就业人数和人均年增收金额。

(三)生态效益

重点阐述更新后在节能降耗、环保等方面的作用。

  

  

 

附件 2-5

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

 

科目

名称及规格

单位

 

综合参考单价

主体工程

参照《补助目录》标准(含库体材料、制冷机、安装等)。

 

 

 

 

 

 

 

基础工程

1

场地平整

6 元/㎡

2

土石方开挖

m3

50 元/m3

3

土石方回填

m3

25 元/m3

4

现浇 C20 钢筋混凝土(含模板制安拆)

m3

800 元/m3

5

现浇 C20 混凝土(含模板制安拆)

m3

650 元/m3

6

M10 砂浆砌砖

m3

600 元/m3

7

地(墙)面保温层

50 元/㎡

8

防水层(含地面找平)

80 元/㎡

防雨棚

9

轻钢结构,棚板厚 3mm 以上,柱高 5m 以上

展面面积㎡

500 元/㎡

干制(燥)箱 配件

10

不锈钢带轮物架e 0.9×1.2×1.8m

元/个

1500 元/个

11

不锈钢托盘e 0.4×0.55m×2 或 0.9×1.4m

元/个

100 元/个

 

 

 

 

 

 

 

 

 

 

配套设施

12

移动性应急保供设备(新能源类)

总质量 Kg

5 万元/1000Kg

13

移动性应急保鲜设备(燃油类)

总质量 Kg

3 万元/1000Kg

14

配电设备及安装e30KVA

KVA

6 万元/KVA

15

配电设备及安装e240KVA

KVA

15 万元/KVA

16

配电设备及安装e315KVA

KVA

17 万元/KVA

17

全自动单三相应急发电机,每 1KW

KW

2000 元/KW

18

托盘(木质、塑料)按建设库容配置 d 1 个/吨

50 元/个

19

分拣筐按建设库容配置d1 个/吨

 

 

20

地磅e 100 吨

100 吨

6 万元

21

叉车(电动)e 3 吨

8 万元

22

手动叉车e 2 吨

2300 元

 

  

  

 

 

 

 

 

 

 

 

配套设施

23

干粉灭火器e4kg(型号 MFZ/ABC4 型 4 代表 4kg)

kg

20 元/kg

24

果蔬、 中药材、茶叶等成品干燥机, 按容积

m3

1500 元/m3

25

粮油类干燥机(循环式,非燃煤型), 按批处理量每 1 吨

t

1.2 万元/t

26

普通果蔬分选机,按生产率 1 吨/小时

t/h

1500 元/t/h

27

光电式、重量果蔬分选机,按生产率 1 吨/小时

t/h

2 万元/t/h

28

水果清洗机线e 3t/h

t/h

1.2 万元/条

29

水果清洗机线e 5t/h

t/h

2 万元/条

编制说明:

1.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设备、材料、安装和其它费用。

2.折算单价取小数点后一位,低于参考价的按实际单价。

  

  

 

附件 2-6

报废设备清单

 

 

 

 

申报主体(盖章):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型号

出厂编号

购置时间

数量

 

 

 

 

 

 

 

 

 

 

 

 

 

 

 

 

 

 

 

 

 

 

 

 

 

 

 

 

 

 

 

 

 

 

 

 

 

  

  

 

附件 3

 

 

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三农 ”工作重大战略部 署,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 粮仓 ”成都片区,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聚焦我市农业优 势特色产业发展,强短板补弱项,做优做强特色产业,实施特色 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思路

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做好“土特产 ”文章, 做优做强成都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延长产业 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村产 业融合发展。通过实施产业强镇项目,充分发挥乡镇上联城市、 下接乡村的纽带作用,推进基地在村、加工在镇、地产地销,促进 当地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聚化发展,提升产 业发展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加快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申报范围

各区(市)县可推荐申报项目 1 个(项目只涵盖 1 个镇(含 涉农街道))且已纳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 ”重大项目储备库。已认定或正在实施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强镇创建项 目的所在镇不再申报。近两年出现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问题 ”、

  

  

 

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涉农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等 情况的镇不予申报。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

按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 集聚发展为方向,围绕镇域内 1 个农业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具体 到品种类别,不得笼统为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开展全 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补齐标准化生产、产业链条延伸、品牌 营销等短板,通过项目实施,促进特色产业提档升级。

(一)提升基地生产能力。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开展绿色高质 高效示范基地建设,改造提升基地设施化、数字化、生态化水平, 开展品种改良、品质提升、标准化生产,打造“ 第一车间 ”“原料车间 ”。通过项目建设,基地生产水平全面提升,示范基地面 积不低于 1000 亩,标准化养殖圈舍占总养殖圈舍的 60%以上。

(二)提升加工仓储能力。重点拓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 设备建设,就地就近发展烘干储藏、清洗分拣、预冷保鲜、分级 分割、产品包装等,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鼓 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功能性食品,加强新 食品原料、药食同源食品开发和应用。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 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 1.66 1 以上。

(三)培育新产业新业态。重点依托主导产业,融合农商文旅体,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做精休闲农业,做活农村电商,做优 农耕教育,做特家庭工坊,培育“土特产 ”品牌,开展产销对接 活动。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 8000 万元以上,

  

  

 

且占镇域农业总产值 40%以上。

(四)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行“龙 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 ”“龙头企业+集体经济+合作 社(家庭农场)+农户 ”等统分结合生产经营模式,让农民更多分 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与现代 农业有机衔接。通过项目建设,主导产业订单生产比例达到 50% 以上,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县域农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 15%以上。

四、申报条件

(一)政府高度重视。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布局项目建 设,制定了主导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出台土地、财政、金融和 人才等方面相应政策。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比较充分,项目建设用 地、设施农业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落实。

(二)主导产业基础好。项目镇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绿色发 展成效突出,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 1000 亩,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 合理,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镇域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达 到 6000 万元以上。

(三)融合发展有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项目区 域内至少有 1 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 1 家农业产 业化联合体。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 1.56 1 以上。

( 四)主体利益链接紧。镇域内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带动发展主导产业,有发展规范的农民合作社开展社会化专

  

  

 

业化生产服务,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各类 经营主体间建立了有效运营的联农带农利益链接机制。

(五)重点支持区域。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覆 盖的镇(乡),全国“一村一品 ”示范村镇,“ 两项改革 ”区域 划片中心镇, 四川省“十四五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产业区 域,全国乡村产业 10 亿元镇可优先支持。

五、实施主体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涉农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养殖大户。对于单个项目 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达到 30 万元以 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 100 万元以上,产业化联合体达到 300 万 元以上),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 告作为申报材料的必备要件。

六、资金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市级财政拟补助资金 400 万元。资金分两年拨付, 第一年批准建设时补助 160 万元,第二年通过中期评估补助 120 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补助 120 万元。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政 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支持标准化示范基地提升、品种改良、 水肥(药)一体化、绿色防控物联网设施、产地初加工能力提升、 社会化服务、利益联结机制创新等短板和薄弱环节,补助资金应 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利益联结机 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群众增收。鼓励各地按照规定

  

  

 

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 持项目建设,每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与撬动资金(含区(市) 县配套)之比达 16 3 以上。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搞平均分配,不得建设楼堂馆所、市政 道路等一般性支出,不得列支管理费等,不得购置已享受农机购 置补贴的农机具,不得购买消耗性农业基本生产资料(如购买种 子种苗、农药、肥料等消耗性农业生产资料),不能大量用于观 光设施建设(不超过20%)。

七、项目立项程序

(一)县级项目征集及审批立项。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 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按照市级《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并在 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申报指南》, 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择优 立项和公示。

(二)县级申请备案。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指导意见》后 40 个工作日内将已审批立 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处 预审,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处出具的《预审意见书》,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申请预审(备案)材料应包括: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预审(备案)文件(附“ 申请预审(备案)项目一览表”)、 县级部门组织申报项目的网络公示截图、县级部门组织审查的专 家意见、县级审查合格项目网络公示截图、项目实施单位填制的 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项目

  

  

 

建设内容涉及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需提供相应批复或证 明材料。

(三)县级项目批复。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 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商财政部门将审批立项情况 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 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

应严格按照经备案项目实施方案的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 设内容、建设期限等实施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 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如要变更需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 理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项目重大变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八、其他

市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未竣工验收前,不得申报国家、省级 农业产业强镇。按照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及相关要求,对挤占项目资金的区(市)县,一经发现,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

联系人:蔡晓,联系方式:61883588,18108098383

 

 

附件:1. 2025 年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

2. 2025 年特色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

  

  

 

附件 3-1

2025年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申报表

一、镇基本信息

镇名称:    (区/市/县)     (镇/街道)

农业主导产业(具体品种类别):               

是否属于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是□   否□

是否属于全国“一村一品 ”示范镇:是□    否□

是否属于全国乡村产业十亿元镇:是□    否□

是否列入四川省“十四五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产业区域布局(重点县、基地县):是□ 否□

是否属于“两项改革 ”区域划片中心镇:是□    否□

镇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二、镇主导产业发展情况(附证明材料)

编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3 年数值

备注

1

镇农业主导产业情况

 

 

 

1.1

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面积

亩/其他单位

 

 

1.2

主导产业标准化种养基地产量

万吨/万头/其他单 位

 

 

1.3

镇域农业总产值

亿元

 

 

1.4

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

亿元

 

 

1.4.1

其中:主导产业农业产值

亿元

 

 

1.4.2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

亿元

 

 

2

镇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2.1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数

 

 

2.2

主导产业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2.3

县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2.4

主导产业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

/

 

 

3

主导产业经营主体情况

 

 

 

3.1

镇域地市级(含)以上龙头企业数量

 

 

3.1.1

其中:地市级龙头企业

 

 

3.1.2

省级龙头企业

 

 

3.1.3

国家级龙头企业

 

 

 

  

  

 

3.2

镇域农民合作社数量

 

 

3.2.1

其中:地市级(含)以上示范社

 

 

3.3

镇域家庭农场数量

 

 

3.3.1

其中:地市级(含)以上家庭农场

 

 

3.4

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

 

 

3.5

主导产业品牌认证数量

 

 

3.5.1

其中:绿色食品认证

 

 

3.5.2

有机食品认证

 

 

3.5.3

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3.5.4

其他省部级认证

 

 

3.6

农产品抽检合格率

%

 

 

三、规划编制情况

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情况(列出已编制规划名称,附证明材料)

四、主导产业支持政策情况

县级在支持主导产业发展出台的人才、土地、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列出文件名及文号,附 证明材料关键页)

五、各级部门意见及盖章

 

 

 

 

推荐意见

 

 

(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推荐意见

 

 

(区、县级财政部门)

 

  

  

 

附件 3-2

 

 

 

2025年特色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

(模板)

 

 

 

 

 

 

 

 

 

 

 

 

 

 

 

 

 

 

 

 

 

 

 

 

 

 

 

 

 

 

 

***区(市)县 202*年**月** 日

  

  

特色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实施方案

(模板)

 

 

 

一、镇(街道)基本情况

建设镇(街道)区域范围、基本条件、农业发展情况等。

二、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1. 发展现状。包括主导产业一二三产值、加工比、从业人员、 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基础情况,主导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 牌打造、基地规模和标准化生产等情况,加工仓储流通销售等产 业链建设情况,产业融合发展、技术研发应用等情况。

2. 主体培育。包括乡镇区域内与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家庭农 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 物流企业等主体情况,辐射带动能力、联农带农机制等。

3. 存在问题。目前主导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及需要解 决的问题。

三、建设思路目标

建设思路(针对项目乡镇主导产业)、建设原则、任务目标 (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 业融合发展等情况)。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主要建设项目、承担主体、建设内容、资金测算(市级财政

  

  

 

补贴总资金按 400 万元规划)。

(一)主要建设项目

1. 项目` 名称及建设内容(指标细化,可实施验收)

(1)建设地点:(具体到村)

(2)建设时间:

(3)建设主体:主体名称(主体尽量明确,需要购买社会化 服务的备注招投标确定)

(4)资金概算:(内含总资金、市级资金、区(市)县整合配套资金和建设主体自筹资金,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内容及标准)

2. 项目a 名称及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

(2)建设时间:

(3)建设主体:

(4)资金概算:

 

......

资金使用表

 

序 号

建设项 目名称

建设承 担主体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总投资(万元)

合 计

市级财 政资金

地方财 政资金

自筹 资金

 

 

 

 

 

 

 

 

 

 

 

 

 

 

 

 

 

 

 

  

  

 

(二)分期建设方案

将 400 万元财政补贴资金分两期实施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 160 万元,第二期建设 240 万元,分别明确一期、二期建设项目。 (注:一期、二期资金投入的时间与项目一期、二期的时间要匹 配,即:一期项目的验收与票据时间要在 2025 年内;二期项目的 验收与票据时间要在 2026 年内。)

(三)资金使用与监管 五、效益分析

介绍项目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六、支持政策

介绍县、镇(街道)对主导产业发展、人才、科技等方面的 支持政策。

七、组织保障

介绍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宣传策划等。

八、附件材料

提供申报表中涉及的主导产业发展数据(如产值、人均可支 配收入等)区(市)县相关部门证明,提供主导产业主体培育(如 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主导产业品牌 (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等证明; 提供编制县域或镇域的农业或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关键页);提 供项目用地性质和已落实的区(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证明;

  

  

 

提供主导产业产值、农产品加工比、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区(市) 县统计部门证明;提供 2 年内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业部 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 ;提供所购农机具不在《四川省 2024-2026 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川农发〔2024〕14 号) 中附件 2 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县农业农村局证明(附文件和 相关机具部分佐证资料)或承诺不使用农机购机补贴的县农业农 村局承诺书;提供区(市)县级相关支持政策及其他重要证明材 料等(控制附件数量和页数);对于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达到一定 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达到 30 万元以上,农业龙头 企业达到 100 万元以上,产业化联合体达到 300 万元以上),提 供尽职调查报告。

  

  

 

附件 4

 

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认真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 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的实施方案》(成委农领 发〔2023〕14 号)有关要求,按照资源统筹、整体推进的思路, 突出县级供销合作社和成都益民集团代管社资企业的资源统筹能 力,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供销社和市属社有企业建立完 善供销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方向

2025 年重点支持基层社高质量发展、数字供富体系 2 个方面 内容建设。

二、主体资格要求

(一)项目采取县域打包、整体推进方式进行, 申报主体为 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市属社有企业)。

(二)项目实施主体为成都市供销系统全资或绝对控股的社 有企业和基层社,供销合作社持股超过 50%,同时须纳入全国财务 直报系统管理(为合并报表单位的,应提供情况说明)。

(三)各区(市)县供销社、成都益民集团作为项目工作主 体和责任主体,须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完善项目管理(申报、 审批、监管、验收、绩效评价、运营管护等项目全生命周期)、 资金管理和资产管护等制度,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并对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三、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及补贴标准

(一)财政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工资福利 等一般性支出;不得用于租赁经营场地、购置办公家具。项目总 投资不得包含征地拆迁费、土地使用费、房屋租金(项目建设期 内除外)、经营性流动资金(或项目运营管理费用)、 目录内农 机具(成农机〔2022〕5号)购置费用等支出。

(二)区(市)县可采用先建后补或商同级财政按项目进度 支付等形式拨付财政资金,具体拨付方式请在项目《实施方案》 中予以明确。

(三)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财政补助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 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 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四)具体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1. 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 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申报主体市级财政资金补贴金额控制在 150万元以内(不包含土地托管面积服务补贴),补贴资金由项目 申报主体在本类型项目中整合使用,但不得跨项目类型使用。

2. 数字供富体系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项目总 投资的 50%,单个数字供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单个项目申报主体市级财政资金补贴金额控制在 200 万元 以内。

四、建设内容

  

  

 

(一)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建设。支持在本区域内开展 4 个及 以上的基层社建设,其中须包含 2 个及以上的基层社示范社提升 建设。通过购置或更新改造经营服务设施设备,扩大经营服务规 模等方式,拓展再生资源回收、城乡流通服务、社区消费服务、 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等综合性为农服务功能,促进基层社示范社 进一步建实建强、联动发展,新建基层社或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建成后达到基层社示范社标准。对建在中心镇的基层社示范社提 升给予优先支持。

(二)数字供富体系建设。支持按照成都市“数字供富 ”试 点建设方案要求,在本区域内开展 4 个及以上数字供富综合服务 中心建设。主要围绕系统化积分体系、数字化运行体系、综合性 服务体系建设智能化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开展农产品销售服务、 生活性经营服务、基层数字化党建服务、数字化公共服务、农村 普惠金融服务等内容。

五、建设要求

(一)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建设

1. 基层社示范社提升后,须自主开展符合示范社标准的多项 经营业务,在基层社原有经营服务基础上,服务功能更加完备、 实现可持续发展盈利。

2. 对新建基层社或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的,要按照示范社标 准进行建设或改造提升;要按照《省供销社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 范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川供发〔2021〕24 号) 要求,规范登记注册。

  

  

 

3. 新组建基层社应当实行独立核算,并对供销合作社投入的 资金进行股份量化。采用股权投入形式支持的项目,应当在县级 方案中明确出资到位时间。与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 业合作社等主体合作建设的,要按照股份合作制或合作制原则进 行治理,各合作方应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4. 县级联合社应当加强对基层社建设所形成资产、股份的监 督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及资产管护制度,确保供销合作社资产资 源有效运转;应当依法依规履行供销合作社的行业指导和对基层 社的监管职责,加强新组建基层社的财务监督,规范财务统计数 据报送等。

(二)数字供富体系建设

1. 建立与村(社区)的良好合作关系,开展村(社区)治理 积分的运用服务。

2. 协助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形成积分量化、积分评 定、积分运用等管理办法,构建一套符合村民意愿、具有带动作 用的积分制度体系。协助村(社区)完善线上数字乡村治理平台, 实现积分量化、评定、公示、运用等环节的数字化运行。

3. 数字供富综合服务中心须具备乡村综合运营平台和服务 村(社区)线上数字乡村治理平台能力。乡村综合运营平台可实 现对村(社区)治理积分的兑换、消费、基层党建、公共服务、 农村普惠金融等服务,服务功能结合各地实际设置;吸引带动村 (社区)数字乡村治理平台注册居民(含常住居民)达到居民总 数的 50%以上。

  

  

 

4. 数字供富体系建成后,当年至少开展一次积分兑换活动。 鼓励根据积分运营相关管理办法,开展村民个人积分交易,促进 邻里互助,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5. 能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持续经营,提升供销社经营服务能 力,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六、建成后的绩效要求

(一)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建设

1. 数量指标:改造提升或新建基层社 4 个及以上。

2. 质量指标:项目内基层社建成并运营后达到基层社示范社 标准。

3. 经营效益指标:提升后基层社财务报表年营业收入增幅不 低于 5%(新组建的基层社当年应当实现营收)。

4. 社会效益指标:农民社员(城镇居民)占成员总数不低于 80%、社员(城镇居民)数不低于 100 人或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 社。

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不低于 80%。

(二)数字供富体系建设

1. 数量指标:建成数字供富综合服务中心 4 个及以上。

2. 质量指标:乡村综合运营平台可实现对村(社区)治理积 分的兑换服务、消费服务、基层党建服务、公共服务、农村普惠 金融服务等功能。

3. 经营效益指标:能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持续经营,建成当年 单个数字供富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积分兑换服务等活动不低于 1 场

  

  

 

次。

4. 社会效益指标:数字乡村治理平台注册居民(含常住居民) 占居民总数的 50%以上,能实现积分量化、评定、公示、运用等环 节的数字化运行,助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不低于 80%。

七、建设期要求

(一)以资金年度当年为期,原则上应于资金年度当年底全 面完成。

(二) 自2024年开工实施且未获得其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但目前尚未完工的项目,可纳入本项目支持范围;对2024年开工 实施的在建项目,应于2025年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八、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1. 申报单位(区(市)县主管部门/成都益民集团)承诺书

2. 项目《实施方案》

(1)基本情况

` 县域相关产业摸底情况。包含县域相关产业基本情况,经 营服务设施、覆盖率、基本功能及区域发展存在的问题或短板(分 项目类型阐述,下同)。

a 申报主体供销合作社基本情况。包括县级供销合作社所管辖或有股权关系的企业、基层社情况和有业务往来的经营服务网 点情况,有关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供销合作社职工情况,已拥有 的建筑设施、配套仪器设备以及土地房屋情况等。

b 实施本项目所具备的条件。如获得县、镇、村的支持情况,

  

  

 

县域经营服务设施、覆盖率、基本功能等现有资源情况,前期工 作开展情况、存在的短板问题等。

c 项目实施地点分析。土地或房屋权属、获得方式,项目启 动相关的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重点工作任务。根据申报项目类型,结合本县域供销社 实际、基础条件等,提出达到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要求和绩效 要求的县域总体任务或工作计划;细化明确项目建设重点,形成 具体项目建设任务和单个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实施主体名称、拟 建设地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拟使用方式、 实施条件等,须逐一列明),并在附表填写《建设项目清单》。

(3)绩效分析。根据申报相应项目类型,结合摸底情况、重 点任务情况和绩效要求等,设置县域总体发展目标,包括体系构 建情况、建设后达到的设施服务规模和建成后要达到的业务能力、 经营效益、社会效益等主要业务经营指标,应尽可能量化表述。

(4)资金概算。根据项目建设任务汇总形成县域项目总体投 资概算,并明确财政资金投资内容。对有补助限额要求的单个项 目(如数字供富体系建设项目),须列出单个项目细化投资概算、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及建设内容。

(5)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申报单位可采用先建后补或商同级 财政按项目进度支付等形式拨付财政资金,具体拨付方式请商同 级财政后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6)进度安排。按照建设期限要求,明确对具体项目的建设 进度安排,须包含项目申报、批复、供应商等主体的组织筛选,

  

  

 

项目实施、绩效评价、验收、资金拨付、结果备案等项目管理各 流程安排。

(7)保障机制

` 组织保障。须成立由供销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的项目领导或 协调工作机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落实项目管理具体责任主体, 明确项目的申报、审查、建设监管、调度、验收、绩效评价等要 求。

a 资金监管。明确县级供销合作社对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等 制度,落实县级供销合作社对实施主体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或要 求。

b 供销合作社权益保障。明确建成后形成资产的权属、管护 责任、建成项目的运营管理模式、运行人员配置等;采取承包或 委托经营的,还需要明确供销合作社的权益保障措施。

3. 附录

(1)实施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中国信用等官方网站 信用查询情况,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证明等。

(2)筹资能力证明。包含实施主体出具的建设所需全部资金 来源证明和及时足额到位承诺,实施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如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涉及投资项目的,还应当由投资方出具资金来源证明及承诺。

(3)建设地址证明。提供建设用地或用房等相关证明材料。

(4) 以投资形式获得过财政支持的实施主体已实缴出资证 明。如该主体工商登记章程中载明实缴出资情况、符合项目要求

  

  

 

的银行出资流水、或股东出资证明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实缴到位的 材料, 同时该主体财务报表中“实收资本 ”栏应当如实载明出资 情况。须注明实施主体以前年度申报投资项目名称及年份。

(5)其他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根据所涉及的建设内容提供: 如涉及合作项目的,提供各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协议(须明确各合 作方权利义务、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运营管理模式、供销合作 社权益保障措施等)。涉及用地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报 请主管部门审批的预审意见等材料;涉及用房的,提供房屋所有 权证明或5年期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等材料。涉及购置设施设备 的,提供该设施设备市场调研情况等材料;涉及农机具购置的, 出具不购置农业农村部门目录内农机具同时不申报农机具购置补 贴的承诺。

联系人:供销处汪小情,联系电话:61883568。

 

 

附件:1. 2025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指导性任务 计划表

2. 项目备案(预审)材料清单

3. 2025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4-1

2025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

指导性任务计划表

 

 

 

 

序号

 

 

单位

建设任务个数

 

 

备注

基层社高质量 发展建设项目

数字供富体 系建设项目

1

青白江区

1

 

 

2

温江区

1

 

 

3

简阳市

 

1

 

4

都江堰市

1

 

 

5

彭州市

1

 

 

6

邛崃市

1

 

 

7

大邑县

1

 

 

合  计

6

1

 

 

  

  

 

附件 4-2

项目备案(预审)材料清单

 

 

1. 申请备案(预审)文件

2. 项目申报指南文本和公示网络截图

3. 组织评审组签字的审查意见

4. 项目立项审查合格项目网络公示截图

5. 汇总编制的县级《项目实施方案》

6. 申报单位承诺书

7. 立项通过的单个项目申报书

(1)实施主体承诺书

(2)实施主体项目实施方案(含绩效目标表、建设项目清单)

(3)附录资料。包含` 实施主体资格证明(包含营业执照、 股权证明、纳入财务报表系统的截图或合并报表证明、信用信息 查询证明);a 筹资能力证明(补贴类项目提供实施主体自筹资 金承诺、上年度财务报表;投资类项目提供实施主体和合作方筹 资金承诺、上年度财务报表);b 建设地址证明(不存在“非农 化 ”“非粮化 ”证明,用地或用房协议、建设前期照片、用地规 划及相关部门批复);c 以投资形式获得过财政支持的实施主体 已实缴出资证明;d 其他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

  

  

 

附件 4-3

2025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项目

绩效目标

基层社高质量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

 

整体目标:整县推进实施基层社高质量发展项目 6 个,改造提升基层 社示范社 12 个以上,提升能自主开展不低于 2 项满足示范社要求的 业务;新培育基层社示范社 12 个以上,建成后达到基层社示范社标 准、并具有一定的自主经营能力,接受县级社的统一管理。

 

 

预算执行率权 重(%) :10%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性质

全市  指标值

度量 单位

权重 (%)

备注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新培育基层社示范社数 量

e

12

10%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提升改造基层社示范社 数量

e

12

10%

 

产出 指标

质量指标

新培育基层社示范社达 标率

=

100

%

10%

 

产出 指标

质量指标

提升改造基层社示范社 自主开展经营业务数量

e

2

10%

 

产出 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5%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新培育基层社建成当年 实现营业收入

e

1

万元

5%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提升改造基层社示范社 营业收入增长率

e

5

%

1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基层社吸纳农民社员比 例

e

80

%

5%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基层社吸纳社员数

e

100

5%

 

满意 度指 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e

 

80

 

%

 

10%

 

成本 指标

股权投资到 位情况

股权投资项目股权到位 率

=

100

%

5%

 

成本 指标

财政资金投 入成本

市级财政资金投入

d

770

万元

5%

 

 

  

  

 

数字供富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整体目标:整县推进实施数字供富体系建设项目 1 个,建设数字供富 综合服务中心 4 个以上,围绕系统化积分体系、数字化运行体系、综 合性服务体系建设智能化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开展农产品销售服务、 生活性经营服务、基层数字化党建服务、数字化公共服务、农村普惠 金融服务等内容开展服务。

 

预算执行率权重 (%):10%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 性质

全市  指标值

度量 单位

权重 (%)

备注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数字供富综合服务 中心数量

e

4

20%

 

产出 指标

 

质量指标

 

开展综合服务业务数量

 

e

 

1

 

 

10%

村(社区)

治理积分兑 换服务

产出 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1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建成当年开展积分兑换 服务活动

e

4

场次

15%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注册居民(含常住居民) 比例

e

50

%

15%

 

满意 度指 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e

 

80

%

 

10%

 

成本 指标

股权投资到 位情况

股权投资项目股权到位 率

 

=

 

100

%

 

5%

 

成本 指标

财政资金投 入成本

市级财政资金投入

d

75

万元

5%

 

 

  

  

 

附件 5

 

 

养殖业绿色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成农办〔2024〕4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推动老 旧农业机械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做好 2025 年市级财 政养殖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相关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指导 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 有序提升原则,通过实施项目,大力推进养殖业设施设备提档升 级,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二、项目内容

2025 年市级财政养殖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分项目:

(一)畜牧业补短板项目

1. 目标任务

按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生猪、肉牛、 肉羊、家禽、肉兔等畜禽养殖场。完善养殖业生产安全防护设施 和应急救援装备。

  

  

 

2. 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包括家 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需在农业农 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新建场除外),应达到各类畜禽规模养 殖标准或建成后达到规模养殖标准;畜禽养殖专业户、粪污第三 方处理利用主体,有限空间专业服务队伍。持《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或 其它可证明其土地权属的权证,用地符合相关规定。

3. 建设内容

原则上项目应优先从市级项目储备库中选取。项目建设内容 包括标准化现代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提档升级生产设施和废弃物 处理利用装备、数字化建设、畜牧业生产安全规范化建设等。

4. 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 30%,最高 补助 300 万元。

5. 建设期限

项目于进入市级储备库(2024 年 11 月 28 日)后开工;2025 年 11 月底前完工,12 月底前完成验收和财政资金拨付。

(二)设施渔业及尾水治理项目

1. 目标任务

树立大食物观,新建设施渔业,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促 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2. 实施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业、合 作社、家庭农场、养殖户等,符合《成都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9-2030)》。持《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书》《农 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或其它 可证明其土地权属的权证,用地符合相关规定。

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国家级、省级水产 健康养殖示范场,国家级、省级水产原、 良种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 ”骨干基地予以优先支持

3. 建设内容

原则上项目应优先从市级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设施渔业

提高渔业机械化、装备化、智能化水平,推广设施化水产养 殖,新建玻璃钢、圈养桶、高位循环池、工厂化养殖车间等设施 渔业。

(2)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必须包含尾水达标治理内容)

A.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重点开展池塘整形清淤、挖沟起垄、 分级计数、起捕采收、护坡及生产道路、管理用房改造、进排水 沟渠及管道、泵房泵站等相关项目。

B. 尾水达标治理。重点开展复合人工湿地尾水处理模式、“三 池两坝 ”(稳定塘+过滤坝)尾水处理模式、池塘底排污模式、工 程化循环水模式、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养殖模式、鱼菜共生综合

  

  

 

种养原位处理模式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态沟渠、 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潜流/表流湿地、生态塘、过滤坝、底 排污系统装置以及养殖水槽、物理过滤、生物净化、杀菌消毒、 曝气增氧、吸污系统、精准投饲等环保养殖设施设备。

C. 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建设。支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 统、养殖水域环境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增氧控制系统、精 准投饲系统、远程智能控制系统等。

4. 补助标准

(1)新建设施渔业。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 目总投资的 50%,最高补助 300 万元。

(2)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 该项目总投资的 50%,最高补助 200 万元。

5. 建设期限

项目于进入市级储备库(2024 年 11 月 28 日)后开工;2025 年 11 月底前完工,12 月底前完成验收和财政资金拨付。

三、项目流程

1. 区(市)县按照《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并在辖区范 围内公开发布《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审查、择优立项和 公示。

2. 区(市)县于 2025 年 2 月 5 日(与第 2 页总要求一致) 前将县级已审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1)加 盖公章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处进行预审。

  

  

 

3. 养殖业处于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实施方案预审,出具 《预审意见书》至相关区(市)县。

4. 区(市)县根据《预审意见书》于 10 个工作日内将完善 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上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5. 区(市)县在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商县级财政部门将审 批立项情况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 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

6. 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市)县应在收到项目业主验收申请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处按照不低于 20%的比例随机抽查。

四、项目管理要求

1. 加强项目管理

区(市)县要建立建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 工作纪委,切实抓好项目业主筛选、公示、验收、资金兑付等关 键环节管理控制。坚持完工一个,验收一个,财政资金兑付一个。 要加强化工作督导,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弄虚作假、建设内容以旧充新等。

2. 加强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应专账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套 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 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要建立 台账,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3. 加强绩效考评

项目建成后,实施单位要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 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 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自查工作。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总体安排 和要求对各区(市)县年度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 果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的依据。

4. 做好项目调度

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加快实施进度,建立项 目专项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可查。区(市)县自项 目下达次月开始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养殖业项目月 调度工作的通知》(〔2022〕4-19)要求,按月上报项目执行和 资金使用情况。

联系人:陈琪,联系电话:61883560。

 

 

附件:1. 备案制项目申请预审材料

2. 申请预审项目汇总表

3.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及相关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 5-1

 

 

备案制项目申请预审材料

 

 

 

 

1. 申请预审项目汇总表(需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2. 区(市)县公开发布申报指南的证明材料

3. 区(市)县组织项目审查的专家意见

4. 区(市)县审查合格项目的网络公示截图

5. 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附件 2

 

  

  

 

附件 5-3

 

XX 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项目命名格式为:年度+区(市)县+实施单位简称+项目名称,

并体现养殖品种。如:2025 年大邑县康宁 40 万只蛋鸡标准化养殖 场补短板项目)

 

一、项目摘要

项目内容的摘要性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 点、建设年限、联系人及电话、建设内容、建设目标、投资估算等。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详细说明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得用本行业(品种、业 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代替本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单位的法人性质和管理体制、人员数量及技术水平, 现状及问题分析。

四、项目地点选择分析

直观准确描述地址情况,并对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基础状 况、建设条件加以描述,不可用项目所在区域代替项目建设地点。 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具体地址位置、项目占地范围、选址原则等。

五、项目建设目标

  

  

 

主要包括项目的建设任务、总体布局及总体规模,建成后要 达到的生产能力目标或业务能力目标。

六、项目建设内容

具体描述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各环节方案或工艺。项目建 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 田间工程、配套仪器设备等。要逐项详细列明各项建设内容及相应规模(分类量化)。

土建工程:详细说明土建工程名称、规模及数量、单位、用 地性质、建筑结构及造价。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标准应与项目 建设属性与功能相匹配,属于分期建设及有特殊原因的,应加以 说明。

田间工程:建设地点相关工程现状应加以详细描述,在此基 础上,说明新(续)建工程名称,耕地整治、排灌系统、机耕路 桥等规模及数量,单位,工程做法,造价估算。

配套仪器设备:说明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价格、来源。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以表格的形式,详细列举每项建设内容、型号(必要时)、 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申请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等要素。

写明自筹资金筹措情况。

八、建设期限

描述项目总体实施期限,并以表格的形式列举项目分进度时 间节点。

九、项目前期工作落实情况

  

  

 

资质、土地、规划、环评等要素落实情况。

十、项目保障情况

项目建设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以及建成后项目运行维护机制 等。

十一、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需量化);

2. 社会效益;

3. 生态效益。

十二、相关佐证材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备案截图(仅针对畜牧业补短板 项目)

3.  《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备案表或其它可证 明其用地权属的权证;

4.  技术人员(需体现与项目实施单位关系)职称或证书;

5.  支撑项目的货币资金筹措情况,如资产负债表、投资款银行回单或银行流水等;

6.  与项目实施方案中描述相对应的其它佐证材料。

  

  

 

附件 6

 

 

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按照《成都市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方案》(成 农联发〔2024〕3 号)、《关于加强福寿螺等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 控治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96 号)总体部署和工作要 求,为切实做好成都市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工作,强化源头管控, 有力推进外来入侵物种风险预警和联防联控,提出以下项目实施 指导意见。

一、项目建设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为 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 央一号文件提出关于“ 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省、市各级政府关于农业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指示批示精神, 通过监测点位运维、常态化监测、物种鉴定、风险评估、监测能 力提升建设加快推进成都市外来入侵物种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生 物安全管理,保障生态安全。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 年 1 月-11 月。

三、项目实施地点

全市 23 个区(市)县。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监测点位运维

开展监测点位工作运维。保障辖区对外来入侵植物、外来入 侵水生动物、外来入侵病害、外来入侵虫害危害情况的排查工作 的正常运行,针对发现的外来入侵物种的及时采取治理措施。市 级财政按照 200 元/监测点位补助实施。

(二)常态化监测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物种,全面进行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  监测。针对福寿螺等重大危害入侵物种,加强重点时节、重点区  域监测,做好监测台账记录,及时上报监测信息至市级外来入侵 物种监测平台审核。市级财政按照300元/监测点位标准补助实施。

(三)物种鉴定

根据市级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平台反馈情况,采集外来入侵植  物、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外来入侵病害、外来入侵虫害样本开展  专业鉴定或检测。鉴定报告应注明采集人、鉴定方法、鉴定日期、 鉴定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将鉴定结果上传至市级外来入侵物种监  测平台进行专家审核。市级财政按照 300 元/监测点位标准补助实 施。

(四)风险评估

根据区域农业资源禀赋特点和监测平台信息汇总情况,确定 外来入侵物种影响风险分析评判指标和相关参数。分析外来入侵 植物、外来入侵水生动物、外来入侵病害、外来入侵虫害对本地

  

  

 

农业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市级财政按照 200 元/监测点 位标准补助实施。

(五)监测能力提升建设

由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委托集科研、培训、推广于一体的 综合性农林科技研发机构,熟悉了解我市外来入侵物种现状的单 位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对从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的技术人员、生 态农业从业者及辖区各级外来入侵物种管理人员进行监测能力提 升,监测能力提升建设普及面e 90%。市级财政按照 500 元/村(社 区)标准补助监测点位实施。

(六)相关要求

项目区(市)县在确保市级总资金不变,下达的项目任务数 不减少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优化方案,下达资金统筹使用,提升实施效果。

五、项目实施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 2025年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工作。有关区(市)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委托市级以上, 熟悉了解我市外来入侵物种现状的综合性农林科技研发机构进行 监测技术指导、物种鉴定、风险评估、监测能力提升建设,实施 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具体实施、资料收集 汇总上报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六、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各项目实施单

  

  

 

位按照要求编制实施方案,经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党组审核 通过,于收到实施指导意见 40 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 业农村局备案(纸质材料 2 份及 PDF 文档);有关区(市)县要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抓 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督导,实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及时纠 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县级农业部门履行项目实施 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资料审查、实地核实,并负责对项目真实性 进行实质性审查;县级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严格资金管理。相关区(市)县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 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

4 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 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 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 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三)加强绩效考评。项目完成后,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 办法》(成农计〔2020〕4 号)开展项目验收,根据财政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 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自查工作。市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总 体安排和要求,对各项目实施单位年度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运行监 控及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

  

  

 

依据。

(四)项目总结报送。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 合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 资料,并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前将项目验收结果、项目总结、绩 效自评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齐桂兰,联系电话:61885689。

 

 

附件:1. 2025 年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任务分配表

2. 2025 年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参考 模板)

  

  

附件 6-1

 

2025年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任务分配表

 

 

 

区(市)县

外来物种入侵监测

 

预算资金(万元)

实施内容

监测点位(个)

天府新区

 

 

 

 

 

 

 

 

 

 

 

 

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点位运维, 对外来入侵植物、外来入侵水生动 物、外来入侵病虫害开展常态化监 测,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物种、重点时节进行外来入侵物种常态化监 测、物种鉴定、风险评估,开展监 测能力提升,有序推进群防群治。 每个监测点位费用 1500 元(包括监 测点位运维费用、常态化监测费用、 物种鉴定费用、风险评估费用和监 测能力提升建设费用等支出)。

119

17.85

东部新区

177

26.55

高新区

70

10.5

锦江区

75

11.25

青羊区

67

10.05

金牛区

90

13.5

武侯区

71

10.65

成华区

83

12.45

龙泉驿区

124

18.6

青白江区

83

12.45

新都区

180

27

温江区

95

14.25

双流区

118

17.7

郫都区

147

22.05

新津区

81

12.15

简阳市

291

43.65

都江堰市

166

24.9

彭州市

202

30.3

邛崃市

189

28.35

崇州市

172

25.8

金堂县

200

30

大邑县

147

22.05

蒲江县

93

13.95

合  计

 

3040

456

 

  

  

 

附件 6-2

 

 

2025年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一、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区基本情况

1. 项目实施单位;

2. 项目区基本情况。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1. 当前外来物种入侵现状;

2. 现有外来入侵物种分布情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主要建设内容

1. 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建设目标、时间);

2.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实施进度、效果评价 等)。

四、资金投入概算

l.项目总投入(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投入);

2.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内容与分项建设资金概算(包括监测点 建设、常态化监测、宣传培训等经费)。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实施情况;

2.技术保障支撑情况;

  

  

 

3.政策保障配套情况;

4. 项目实施监管情况;

5.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

2. 社会效益;

3. 生态效益。

七、附件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

  

  

 

附件 7

 

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强化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应用,全面实施 农用地分类管理,持续推进耕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农业生产环 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 厅印发关于下达 2022-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及目标任 务分解的函》(川环函〔2022〕656 号)和《成都市“十四五 ”土 壤污染防治规划》(成环发〔2022〕74 号)要求,全市将继续开 展 2025 年度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项目建设,现制订以下实施 指导意见。

一、项目建设目标

结合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按照分类别、 分程度、分区域、分阶段治理利用原则,采取综合调控治理技术 模式,有序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防控,建立科学的耕地土壤 安全利用体系,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打造成都“天府粮仓 ”提 供良好的耕地土壤环境;持续进行农田面源污染动态监测、农田 残膜监测,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预测预警的科学依据。通过项 目建设,示范带动全市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4%。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 年 1 月-12 月。

  

  

 

三、项目实施地点

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面积为:新都区 1000 亩、 双流区 1000 亩、新津区 1000 亩、都江堰市 4000 亩、彭州市 10000 亩、邛崃市 3000 亩、崇州市 4000 亩、大邑县 6000 亩,全市共计 30000 亩。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运维项目实施地点为:天府新区、龙 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 和蒲江县 16 个区(市)县共 20 个点位(其中简阳市、彭州市、 邛崃市和金堂县各 2 个监测点)。农田残膜监测运维项目实施地 点为:新都区、简阳市、彭州市、邛崃市、金堂县共 20 个农田地 膜残留监测点位。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结合我市土壤详查结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 果,主要实施综合调控技术措施,开展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价, 实现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农产品品质达到安全食用标准。综合治 理修复技术方案:优化施肥,调节水分,使用阻隔剂,推广应用 低吸附的农作物品种;采用撒施石灰、生物修复、施用土壤调理 剂、调节土壤酸碱度等。安全利用效果评价:在项目实施区域范 围内,每 500—1000 亩建立 1 个修复利用综合效果评价田间试验 点,试验完成后采集农产品样品进行镉等指标检测,编制耕地安

  

  

 

全利用效果评价报告。农产品质量监测:同步开展行政区域内安 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现状调查及农产品专项抽检,核算本行政区受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每亩补助经费 300 元(包含种子、物资采 购, 田间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指导,效果评价, 土壤和农产品样品采样检测,劳务费等支出)。

(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运维项目

按照农业生态资源环境监测相关要求,完善农业资源环境生 态监测网络建设,依托全市 16 个区(市)县已建成的 20 个农业 面源污染监测点,继续对沱江、岷江流域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面源污染进行动态监测,同步加强对监测点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监测点运维费用为 8.5 万元(包含监测点土 地租金,土壤、水和农产品样品检测, 田间监测,技术指导、监测点维护,劳务费支出等)。

(三)农田残膜监测运维项目

参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生态环境监 测体系建设 2023 年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的通知》(川农函 〔2023〕484 号)的指导价格进行测算,每个监测点运维资金为 1.5 万元,包括监测点建设和样品采样和检测、田间监测、监测点 维护、劳务费支出等。本项目资金分配至市农技总站由其具体实 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全市 2025年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

  

  

 

建设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市农技总站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承担 耕地安全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运维项目技术指导、资料收集 汇总和监测报告编制,同时承担农田残膜监测运维项目具体实施。 区(市)县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具体实施、资料 收集汇总和绩效自评等工作。

六、项目审查备案

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2025 年耕地 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区(市)县农业 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实施指导意见》印发后 40 个工作日内, 将已审批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 农村局环保处申请方案预审,再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出局的《预审 意见书》,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送 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纸质材料 2 份及 PDF 文档)。

七、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作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 纪律,严格按照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建设,切实抓好项 目实施和过程监管,定期调度和报送项目推进情况;项目建设完 成后,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

  

  

 

农计〔2020〕4 号)相关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 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 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 号)要求,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 挪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 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绩效考评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 管理工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实施绩效 监控、开展绩效自评、落实绩效考评整改。市农业农村局对区(市) 县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 ”,并实 施绩效评价,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以及纪 检监察部门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总结报送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结合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建立详实的项目档 案资料,并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前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上 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王松,联系电话:61883598。

  

  

 

 

 

 

附件:1. 2025 年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任务分 配表

2. 2025 年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 案(参考模板)

  

  

附件 7-1

2025年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任务分配表

 

区(市)县

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运行维护

 

预算资金 (万元)

实施内容

建设任务(亩)

实施内容

建设任务(个)

新都区

一是综合治理修复:采取优  化施肥,调节水分,使用阻  隔剂,推广应用低吸附的农  作物品种;采用撒施石灰、  生物修复、施用土壤调理剂、

调节土壤酸碱度等技术措   施。二是开展安全利用效果  评价。共实施 30000 亩,每  亩试验示范推广费300 元(包 含种子、物资采购, 田间试  验示范,现场技术指导,效  果评价,土壤和农产品样品  采样检测,劳务费等支出)。

1000

 

 

 

 

 

 

 

 

健全农业资源环 境生态监测网

络,对农业生产 过程中的面源污 染进行动态监

测,对监测点设 施设备进行维

护。共建设 20  个监测点,每个 监测点运维费用 为 8.5 万元(包 含监测点土地租 金,土壤、水和 农产品样品检

测, 田间监测, 技术指导、监测 点维护,劳务费 支出等)。

1

38.5

双流区

1000

1

38.5

新津区

1000

1

38.5

都江堰市

4000

1

128.5

彭州市

10000

2

317

邛崃市

3000

2

107

崇州市

4000

1

128.5

 

大邑县

 

6000

 

1

 

188.5

天府新区

 

 

1

8.5

龙泉驿区

 

 

1

8.5

青白江区

 

 

1

8.5

温江区

 

 

1

8.5

郫都区

 

 

1

8.5

简阳市

 

 

2

17

金堂县

 

 

2

17

蒲江县

 

 

1

8.5

市农技总站

布设 20 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位,开展农田残膜调查监测。

30

合  计

 

 

 

 

1100

 

  

  

 

附件 7-2

 

 

2025年耕地安全利用及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一、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区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一)项目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分析;

(二)农田面源污染情况分析。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建设目标、时间);

(二)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包括 1.建设区域、面积;2.耕地 安全利用技术措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农田面源污染监测指标及 方法、监测点的维护管理;3.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现状;4.调查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5.项目实施效果预估等)。

四、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资金总投入及来源;

(二)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内容与分项建设资金概算(包括安 全利用技术推广、 田间试验示范、效果评价监测点建设、采样点调查和样品抽测、效果评估报告编制,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点

  

  

 

租用土地、监测劳务用工、监测点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土壤和农 产品样品送检、监测报告编制等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实施情况;

(二)技术保障支撑情况;

(三)政策保障配套情况;

(四)项目实施监管情况;

(五)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七、附件材料

项目实施单位将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请勿使用文件夹)。

  

  

 

附件 8

 

 

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大农村清洁 能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 年)的通知》(成办发〔2020〕 42 号)总体部署,结合《成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重点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通用规定的通知》(成 安办函〔2024〕44 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九条措施〉的通知》(川农函〔2024〕 190 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各 区(市)县应高度重视并匹配相应资金,常态化开展好此项工作, 确保市政府提出逐步实现农村沼气利用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 的发展目标。针对 2025 年成都市农村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实施要 求,特制订以下实施指导意见。

一、项目实施目标

通过加强沼气池的维修服务和安全管理,逐步完善沼气池管 护体系建设,实现农村沼气利用规范化、高效化、安全化的发展 目标。

二、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期为 2025 年 1-12 月,安排的各类项目必须确保在

  

  

 

2025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项目实施地点

2025 年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实施地点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双流区、新 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 大邑县和蒲江县等 15 个区(市)县。

四、主要实施内容

(一)维修服务项目

1. 炉具换新项目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沼气池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或换 新(含管线、炉具、调压净化器〈脱硫器〉和盖板等沼气相关配 件)。

2. 网格化维修服务项目

对正常使用的沼气池进行安全维护保养,包含保养沼气调压 净化器(含检查脱硫剂使用情况,进行适当技术处理,脱硫剂换 新等服务内容),检查沼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消 除安全隐患,每年每个沼气用户服务不少于两次。

(二)安全管理项目

1. 安全警示牌更换项目

对损坏或遗失的安全警示标牌重新配置,制作安装 400mm*300mm 铝塑板安全警示标牌。

  

  

 

2. 安全防护围栏安装项目

对部分需要安装安全防护围栏的沼气工程进行围栏安装。具体要求为安全防护围栏高度不低于 1.7 米,其中防锈漆钢管立柱 直径不小于 50mm、间距不大于 3000mm,防护网铁丝直径不小于 4mm,底座采用混凝土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桩固定,立柱埋深不少于 400mm。

五、项目资金补助环节与标准

(一)维修服务项目

1. 炉具换新项目

该项目中更换老旧沼气线管、炉具和沼气调压净化器由市级 财政按照 400.00 元/户的标准补助实施,更换或维修沼气盖板、 阀门等其他零配件由沼气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解决。各区 (市)县要严格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 大农村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 年)的通知》(成 办发〔2020〕42 号)要求,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于项目不 足资金各区(市)县财政应配套解决。

沼气业主确定依据:在沼气池能正常产气的前提下优先安排 未通天然气、沼气相关设施(设备)老化损毁严重、经济条件有 限且自愿承担更换或维修沼气盖板、阀门等部分改造内容的沼气 业主。

2. 网格化维修服务项目

  

  

 

该项目市级财政按照 160.00 元/块标准补助实施。沼气业主确定依据:正常产气,上年度(或更早)享受过维修服务项目的 业主优先。

(二)安全管理项目

1. 安全警示牌更换项目

该项目市级财政按照 30.00 元/块标准补助实施,可依据实际 情况,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可增加沼气相关的安全宣传品、 宣传资料或宣传牌的制作发放。

2. 安全防护围栏安装项目

该项目市级财政按照 95.00 元/米标准补助实施。由于该项目 是消除沼气工程潜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重要抓手,各区(市)县必 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实施前的筛查工作,确保符合条 件的沼气工程全部纳入实施项目,同时做好资金计划,不足资金 各区(市)县财政应配套解决。需要安装安全防护围栏的沼气工 程判定依据是该沼气工程在正常使用,并且无围墙或防护围栏, 外来人员可自由进入沼气工程作业区。

(三)项目区(市)县在确保市级总资金不变,下达的项目任务数不减少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优化成方案,下 达资金统筹使用,达到最佳实施效果。

六、项目申报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成

  

  

 

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成 农办〔2024〕4 号)要求,负责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并在当地农 业信息网公开发布(发布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组织专家对申 报项目的沼气用户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沼气用户网络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区(市)县应在市级印发《项目实施 指导意见》后 40 个工作日内,编制区(市)县项目实施方案并行 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电子版平台上报,签字盖章后的纸质 文件通过邮政快递上报 4 份)。

(一)维修服务项目

维修服务项目申报实行自愿申报和逐级申报相结合的原则。 符合农村沼气用户申报条件的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维修服务项目,并填报农村户用沼气维修服务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经村组、乡镇政府逐级核实后报送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汇总。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应组织专家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项目实施队伍由区(市)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采购方式完成。沼气 维修队伍应具备沼气设施设备安装维修等相关营业许可,相关工 作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上岗证。

区(市)县安排项目时,项目实施数量可以多于但不得少于 市上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数量。

(二)安全管理项目

  

  

 

1. 安全警示牌更换项目应由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安全 警示牌具体要求通过采购方式实施。更换安全警示牌数量可以多 于但不得少于市上下达的项目实施任务数量。

2. 安全防护围栏安装项目由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 沼气工程进行统一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沼气工程必须全部纳入该 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实施队伍通过采购方式确定,应具备沼气 设施设备安装维修等相关营业许可,相关工作人员应具有沼气安 全生产专业技术培训证。

七、项目预审(备案)

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本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印发后40 个工作日内将已审批立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 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业务处申请实施方案预审,逾期不 予安排资金。 申请预审(备案)材料应包括: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审(备案)文件、《2025 年成都市沼气池 运维管护项目申请备案一览表》、县级部门组织申报项目的网络 公示截图、县级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县级审查合格项目网 络公示截图、《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书》标准文本、必 要的财务资料等。

八、项目实施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是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 应严格按照审批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中涉及到的

  

  

 

施工单位应通过采购方式进行选择,并制定相关采购方案。

(一)项目调整或变更

已审批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对象、投资规模、实施地点、 实施内容、补助标准、实施期限等项目内容。确因客观条件变化 无法实施的项目,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 并商同级财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市财政局有关规 定妥善处置,不得让项目资金无效沉淀。

(二)项目验收

按照“谁审批谁验收 ”的基本原则,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负责该项目的验收工作,市级对验收工作质量开展抽查。验收工作 由业务处(科、站)牵头,具体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 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 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档案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 理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单个项目单独立卷、妥善保管 归档备查。项目档案资料应涵盖项目申报、批复、资金拨付、施 工、变更、检查、审计、验收、结算、决算等项目管理全过程。 维修服务项目和安全管理项目应保存完整的基础信息(包括沼气 池用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沼气池地址、建池年限、 大小、使用情况、 日常监管人员以及实施前、后各阶段的影像图片等基础信息)。

  

  

 

九、项目资金管理

(一)加强项目管理

该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项目区(市)县应建立健全项目管 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抓好工作的组织管 理和工作督导,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 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县级农业部门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组织 开展资料审查、实地核实,并负责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专项资金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对验 收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严格资金管理

各区(市)县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 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 金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成农办〔2024〕4 号)要求,加强资 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取、挤占、挪用 项目资金。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规范、齐全、 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并自觉接受审计等 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绩效考评

项目完成后,项目县要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 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 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自查工作,市级财政和农业部门根据总体安排和要求对项目县

  

  

 

年度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项目总结报送

各区(市)县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项目 总结和绩效自评,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廖雨佳

联系电话:61885689

 

 

 

附件:1. 2025 年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资金及任务分配 表

2. 2025 年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附件 8-1

2025年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序号

 

 

 

区(市)县

 

运维管护项目市

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维修服务项目

安全管理项目

炉具换新项目拟安排

网格化维修服务项目拟安排

安全警示牌项目拟安排

安全防护围栏项目拟安排

炉具换新  项目(户)

市财政补 助资金  (万元)

网格化维修

服务项目

(户)

市财政补助  资金(万元)

安全警示 牌数量  (块)

市财政补

助资金(万 元)

安全防护  围栏(米)

市财政补助  资金(万元)

 

全市合计

249.64

2279

91.16

4886

78.18

17878

53.63

2807

26.67

1

天府新区

19.20

435

17.40

 

 

600

1.80

 

 

2

东部新区

64.88

700

28.00

883

14.13

6000

18.00

500

4.75

3

龙泉驿区

25.32

250

10.00

678

10.85

859

2.57

200

1.90

4

青白江区

10.60

150

6.00

100

1.60

1000

3.00

 

 

5

新都区

10.06

 

 

441

7.06

1000

3.00

 

 

6

双流区

3.00

 

 

 

 

1000

3.00

 

 

7

新津区

1.50

 

 

 

 

500

1.50

 

 

8

简阳市

45.03

530

21.20

490

7.84

4000

12.00

420

3.99

9

都江堰市

5.11

 

 

102

1.63

 

 

366

3.48

10

彭州市

11.93

15

0.60

12

0.19

292

0.88

1080

10.26

11

邛崃市

2.70

 

 

 

 

900

2.70

 

 

12

崇州市

5.03

22

0.88

60

0.96

300

0.90

241

2.29

13

金堂县

18.62

140

5.60

720

11.52

500

1.50

 

 

14

大邑县

6.30

 

 

300

4.80

500

1.50

 

 

15

蒲江县

20.36

37

1.48

1100

17.60

427

1.28

 

 

 

  

  

 

附件 8-2

 

 

2025 年 XX 区(市)县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实

施方案

(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   2025 年 XX 区(市)县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管理负责人:**** 项目实施负责人:  ****

联系电话:**** 编制日期:****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制

  

  

2025年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地点

 

项目时间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概述:

资金来源

总投入

万元

 

效益分析(经济、社会、

生态效益)

 

 

 

 

 

实施单位 承诺意见

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此次报送 2025 年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 目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并愿意承担因材料不实而引 发的全部责任和后果。认真实施 2025 年成都市沼气池 运维管护项目,确保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  农业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成都市沼气池运维管护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一、项目县基本情况

1. 现有农村沼气池分布情况及现状;

2. 项目实施点位基本情况。

二、主要建设内容

1. 项目实施计划;

2. 项目实施具体内容、数量等情况;

3. 项目采购方案。

三、项目县级评审内容

1. 项目评审情况、评审结论;

2. 项目公示情况。

四、资金投入概算   l.项目总投入规模;

2.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内容与分项建设资金概算。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情况,项目实施小组成立情况;

2.技术保障情况,技术支撑情况;

3.政策保障情况;

4. 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管理、档案管理等;

5.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如何设置备查项目专账等。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1. 经济效益;

2. 社会效益;

3. 生态效益。

七、附件材料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请勿使用文件夹)。

  

  

 

附件 9

 

 

农业重大投促活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投资促进工作,助力国际会展之都建设, 积极搭建成都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培育 国际品牌,加快我市农业优势产业、优秀企业全方位多领域高水 平“走出去请进来 ”步伐,开展国内外创新合作等多方面实现重 点发展,加快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按照省市对农 业展节会等活动安排,为确保农业重大投促活动专项补助资金规 范使用,提出以下实施指导意见,请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一、补助对象

根据全市2025年农业重大投促活动计划安排和成都市市级财 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要求,结合省市农业节会活动有关规定, 今年继续对中国农民丰收节、彭州蔬菜博览会、邛崃市天府国际 种业展、金堂食用菌博览会、成都优质特色农产品消费新场景产 销对接系列活动等给予支持。

二、补助内容

对活动的补助内容包括:场地租赁、设计制作、特装费、会 务服务、嘉宾邀请、氛围营造、宣传、车辆租赁和工作餐等涉及 的费用。

三、补助标准

  

  

 

2025 年财政预算农业重大投促活动专项资金分配表(见附 件)。

四、工作要求

(一)完成备案审查。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 在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指导意见》后 40 个工作日内将已审批  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投资处申  请实施方案预审。市农业农村局投资处在收到区(市)县农业农  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预审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组织开展项目  实施方案预审,出具《预审意见书》至相关区(市)县。区(市) 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预审意见  书》,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 农村局备案。 申请预审(备案)材料应包括:区(市)县农业农  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预审(备案)文件(附“ 申请预审(备案) 项目一览表 ”)、县级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项目实施单位  填制的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等。申报备案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表,按  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作社  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农办〔2024〕4 号)要求进行准备。

(二)做好验收归档。项目实施完成后, 由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抽 检。有关展节会总结材料上要有举办时间、参展商数量(人)、

  

  

 

场馆展示展位面积(平方米)、观展人数(万人次)、宣传覆盖 人数(万人)、田间种植展示(高标准生产基地建设)数据(亩)、 项目招引签约数据(亿元)、项目验收合格率(%)、来宾满意度 (%)等量化指标,以备绩效考评之需。相关验收组织要求按照《成 都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农业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4 号)要求进行。

(三)加强绩效考评。涉及的有关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和 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要求,对项 目总体目标、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生态效益、满意度等指标进行绩效自评工作。市财政局、市 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四)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负 责对各项专项资金补助落实情况进行检(抽)查、监督和指导。

联 系 人:单文佳

联系电话:61883593、15114081962 邮   箱:2506798695@qq.com

  

  

农业重大投促活动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区(市)县 或单位

补贴金额 (万元)

 

 

1

成都优质特色农产品 消费新场景产销对接 系列活动

 

成都益民集团

 

 

150

 

2

第十四届中国· 四川 (彭州)蔬菜博览会

 

彭州市

 

90

 

 

3

邛崃市天府国际种业 展暨第五届 “ 藏粮于 技 ”院士专家大讲堂

 

邛崃市

 

 

90

 

4

成都(金堂)国际羊肚 菌大会暨产业展

 

金堂县

 

90

合  计

 

420

 

  

  

 

附件 10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 度,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现就做好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 体经济项目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全面盘活集体经济发展要素,支 持建设一批前景好、 回报优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夯实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断增强集体经济组织自我发展、 自我服务、 自我 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支持主体

成都市辖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三、申报条件

(一) 已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 ”重大项 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 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 市级储备库的项目。

(二)已获 2022-2024 年市级财政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支持, 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已享受其他财政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四、项目性质

  

  

 

项目采取“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制 ”, 由区(市)县负责项目 申报、审批、立项、申请备案等工作,并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验收、绩效评价等。

五、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市级财政资金 150 万元。

六、资金支持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 新(改、扩)建经营场所、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盘活农 村集体闲置资产、开发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 建设,以及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土地整理项目、集中安置项目、公益性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 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 迁、房屋租金等费用;资金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铺货等;资 金不得用于设计、造价、监理等二类费用。

七、项目完成期限

严格按照县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期限完成项目建设,建设 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八、项目立项程序

(一)县级项目征集及审批立项。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 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按照市级《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并在 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申报指南》, 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择优

  

  

 

立项和公示。立项项目应从市级项目储备库中产生。

(二)县级申请备案。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实施指导意见》后 40 个工作日内将已审批立 项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报市农业农村局合经处 预审,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于 10 个工作 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县级项目批复。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在 市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预算批复后,商财政部门将审批立项情况 以正式文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 间、资金拨付、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

严格按照经备案项目实施方案的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建设 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实施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如要变更需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 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涉及项目重大变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九、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为项 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真实性和项目建 设、管理、验收承担第一责任。区(市)县要安排专人对项目方 案编制进行指导,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 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

(二)规范项目用地。涉及有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要关注规划、 土地、环保等前期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防止耕

  

  

 

地“非粮化 ”,稳定粮食生产的有关规定,对在永久性基本农田 和粮食功能区从事“非粮化 ”生产的项目,不得给予任何财政补 助。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县级报账制,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加强资金管理的前提下,主动与财政部门沟 通,科学设置资金拨付方式,确保项目顺利完成,资金顺利拨付。

(四)强化建后管护。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办理工程移交,村 集体在项目资产移交后 30 天内录入“三资 ”系统。村集体要建立 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台账,落实管护责任, 确保工程设施运行良好、工程效益长效发挥。

(五)加强绩效考评。各区(市)县要牢固树立绩效意识, 规范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并结合实施情况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 评,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确保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充分发 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联 系人:刘冬梅、 肖秋阳 联系电话:61883544

邮   箱:snyncjhjc@163.com

 

 

附件:1. 2025 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分配表

2. 项目备案申报书参考模板

  

  

附件 10-1

 

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市)县

资金额度

1

四川天府新区

150

2

龙泉驿区

150

3

温江区

150

4

双流区

300

5

郫都区

300

6

新津区

300

7

都江堰市

150

8

彭州市

300

9

邛崃市

150

10

金堂县

150

11

大邑县

150

12

蒲江县

450

合计

2700

 

  

  

附件 10-2

 

 

(项目备案申报书参考模板)

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备案

 

 

 

 

 

 

 

 

 

 

 

 

 

 

 

 

 

 

 

 

 

 

 

××县农业农村局 2025 年××月

  

  

XX 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 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2025 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经发布指南、 自主申报、专家审查、挂网公示等程序,各项目方案已经审批同意,并公示无异议, 现报请市级备案。

特此报告。

 

 

附件:1. 申请预审(备案)项目一览表

2. 县级部门组织申报项目的网络公示截图

3. 县级部门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

4. 县级审查合格项目网络公示截图

5. 《项目备案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

6. 其他有关资料

 

 

 

XX 县农业农村局 2025 年 2 月 X 日

(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XXXX(手机))

  

  

 

申请预审(备案)项目一览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项目 名称

 

项目 主体

 

建设 地点

 

建设 周期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额(万元)

备注

市级 财政 投资

县级 财政 投资

业主 自筹

社会 资本 投资

 

总投资

 

1

 

 

 

 

 

 

 

 

 

 

 

2

 

 

 

 

 

 

 

 

 

 

 

3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2025年市级财政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备案申报表

 

填报单位:XX 县 XX 镇(街道)XX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主体

 

建设地点

 

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

总投资

万元

 

 

 

 

其中

市级财政资金

万元

县级财政资金

万元

业主自筹资金

万元

社会资本投资

万元

 

 

 

 

市级财政资金使用 内容及预期效益

 

 

  

  

 

 

 

 

 

 

 

申报单位 承诺意见

承诺:

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自 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县  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XX 县 XX 镇(街道)XX 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 经济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主体

(三)建设地点(要明确具体到镇、村、组)

(四)主要建设内容

(五)建设目标

(六)建设期限

(七)投资概算(简要说明下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万元,成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自筹××万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一)土地保障情况

说明拟建项目用地总体情况,包括土地占用和供地方式,明 确拟建项目场址的土地权属类别、 占地面积、土地利用状况、取得土地方式等内容。

(二)房屋保障情况

说明房屋所有权、经营权归属情况,明确房屋现状,如涉及 代管租用的,应提供代管协议或租用合同,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 应提供鉴定资料。

  

  

 

(三)资金保障情况

说明自筹资金或社会资本来源、筹集方式, 已落实到位资金 情况。

三、建设内容

分别对建设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一)......

(二)......

四、资金投入概算

对项目工程量、造价进行概算,对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筹 措和各类资金投入作出说明,明确各类资金的具体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内容或设施 设备

规 格/ 型 号

 

 

单价  (元)

数 量

投资金额(万元)

 

总投 资

市级 级财 政投 入

县 级 投 入

 

社会 资本

自 筹

1

 

 

 

 

 

 

 

 

 

1.1

 

 

 

 

 

 

 

 

 

1.2

 

 

 

 

 

 

 

 

 

2

 

 

 

 

 

 

 

 

 

2.1

 

 

 

 

 

 

 

 

 

2.2

 

 

 

 

 

 

 

 

 

……

 

 

 

 

 

 

 

 

 

总计

 

 

 

 

 

 

 

 

 

 

  

  

 

五、效益分析

(村集体在申报项目时,应先进行科学、客观的可行性研究 和市场分析,科学测算预期效益,避免过度包装和设定不切实际 的高预期效益目标,效益分析仅针对本项目,不要盲目夸大项目 效益。)

(一)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分析要有理有据,有数据支撑,要明确收入来源、 成本支出以及净利润;明确项目建成后预期经营方式以及与农户、 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收益分配机制等;明确村集体收入如何分配 使用。

(二)社会效益

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户就业、助农增收等农民利益联结情 况。

(三)生态效益

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带来的积极影响(没有可以不提供)。

六、项目进度安排

(一)立项申请。计划于××年××月前完成方案编制; ××年××月前完成立项申请。

(二)招投标(或采购)。计划于××年××月前完成。

(三)实施建设。拟于××××年××月—××××年×× 月组织施工建设。

(四)竣工验收。20××年××月前完成项目自验,20 ××

  

  

 

年××月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五)绩效考评。20××年××月前完成资金拨付、进行项 目总结和绩效考评。

(如果项目涉及几个小项目,进度上如不能统一,可以分开 罗列说明)

七、项目组织管理

对项目工作机制、组织保障、资金监管、进度与质量监控, 建成后运营维护、档案管理等作出具体详细说明。

八、附件材料

相关职能部门出具项目所涉用地的用地规划、土地性质、用 地手续等佐证材料,项目区位图、项目现状图、项目效果图以及 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证明材料、项目绩效目标表等附件材料。

 

 

附件:绩效目标表(模板)

  

  

 

附件

绩效目标表(模板)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质量

指标 1:

 

指标 2:

 

 

质量指标

指标 1: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指标 2:

 

 

时效指标

指标 1:项目完成及时率

=100%

指标 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1:项目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

e   万元

指标 2:增加农户户均收入

 

社会效益

指标 1:带动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就业

e  人

生态效益

指标 1:

 

可持续影响

指标 1: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金额

d 150 万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 1: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满意度

e 85%

 

编制注意事项:

1.产出指标中数量、质量、时效必须各设置至少 1 个量化指标,成本指标(现为一 级指标)至少设置 1 个,其中:项目支出内容中有明确支出标准或能测算单项成本的必 须单独设置指标。

2.效益指标应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二级指标中至少选择 1 个,设定不少于 3 个三级指标(或者选择其中 2 个二级指标,各设置至少 1 个三级指 标)

3.当“指标性质 ”为“定性 ”时,“指标值 ”可填写文字与数字;当“指标性质 ” 为“定性 ”时,“指标值 ”为定量指标(d 、<、>、e 、=),则“指标值 ”只能填写   数字。

4.绩效目标表指标和指标值应和项目方案中建设内容、预期效益等保持一致。

  

  

 

附件 11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做好 2025 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结合实际, 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 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 现代农业园区的安排部署,聚焦“一带十五园百片 ”总体布局, 强化规划引领、连片建设,突出粮油重点、粮经统筹,进一步夯 实基础、补齐短板,努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成都 片区,推进农业产业建圈强链,筑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 城市示范区的生态本底。

二、实施范围

承担 2025 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任务的园区。

三、支持方向

按照《成都市现代农业功能区及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 (成委厅〔2019〕112 号)和《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 ”成都片  区的实施方案》(成委厅〔2022〕44 号)要求,园区奖补资金应  用于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效益多元化等“十化同步 ”方面,

  

  

 

聚焦园区基础承载和公共服务建设,着力提升园区科技含量,进 一步夯实园区建设基础、补齐园区发展短板。园区奖补资金应按 项目顺序支持必建项目后,方可使用结余资金根据各园区实际情况,对其他板块内容按照“缺项补项、旧项提质 ”原则开展选择 性建设。

(一)园区必建项目

1. 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十万亩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须至少配 备 1 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 ”服务中心,包含机械化育秧中心 和粮食烘干中心等,且服务范围覆盖十万亩粮油产业园区。万亩 粮经现代农业园区须做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满足园区育秧育苗、 初加工、综合农事等生产型服务需求。

2. 农业科技水平提升项目:十万亩粮油现代农业园区须打造

1 个千亩科技研发应用核心区;万亩粮经现代农业园区须打造 1 个百亩科技研发应用核心区。支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 新模式的试验、示范、推广,支持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专家和科 技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二)依据园区实际情况选择性建设项目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聚焦提升园区基地建设水平,推动园 区水、电、路、网等生产基础设施新建与改造,促进土壤改良、 地力提升,打造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高质高效的种 植基地。促进园区绿色生产,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环 境友好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能力。

  

  

 

2. 提高生产加工能力。着力推动生产装备升级,开展农机装 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 更新改造园区机电提灌站。支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冷链物流 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 烘干冷藏、仓储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 理水平。

3. 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园区农业创新中心建设,支 持建设园区大数据平台,采集分析相关农业生产数据并指导生产。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园区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合理利 用物联网设备、遥感技术、新一代移动网络传输平台等,严禁以 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的名义对 LED 显示屏以及大型展厅等硬 件过度投入。支持经营主体在种植业播种栽插、用水管理、施肥 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关键环节。合理增设智能化设施装备, 严禁过度架设摄像头、气象环境信息采集设备。鼓励经营主体购 买使用精准作业、无人驾驶的智能化农机装备,支持建设植物工 厂、智慧无人农场等。在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

4. 加快质量品牌建设。聚焦园区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园区地 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品牌培育,开展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 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 ”提升行动,开展绿色、 有机和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大力推进园 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开展准出 产品监测,实施农产品带达标合格证上市。

  

  

 

5. 支持新兴业态发展。聚焦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多 元价值,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因地制宜发展 休闲农业、文创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消费新场景。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 支持开展园区品牌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严禁以推介展销名义修 建投资过大、利用不高、展示单一、欠缺实用性的展示展销厅。

6. 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进培育一批以专业化从事粮油规模 化生产经营为主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 建立健全园区各类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多元化联农带农 模式,推行订单农业、入园就业、入股分红、股份合作、托管服 务、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农等联农带农形式,辖区内有脱贫户、 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且有发展意愿的,项目建设地点覆盖 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提升)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 的,需明确土地流转、带动生产、吸纳务工、收益分红等利益联 结机制。

7. 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增加社会化服务内容,积 极引导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以物资供应、生产管理、 金融服务、技术咨询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内 容全程覆盖、促进服务方式创新。

四、资金使用

(一)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 达到 50%及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

  

  

 

域;不得用于已纳入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 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 不新建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不得直接用于企业精深加工厂房和 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 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 同一项目的相同 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二)非公益性项目,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实 际总投资的 30%且不超过项目所在园区当年市级园区奖补资金总 规模的 30%。

(三)项目总投资不包含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迁等费用,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不含游览观 光车)、发放人员补贴、购置办公用品等与建设无关的支出。

( 四)原则上资金用于认定市星级园区内项目建设,特殊情 况下可部分用于认定星级园区以外的 1 个县级以上粮食类园区建 设,且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 20%。

(五)项目资金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和规范 资金管理。项目启动可先行拨付 30%,剩余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 进行拨付,具体拨付方式由各项目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商财 政部门确定。

五、实施程序

本专项采用县级审批市级备案制管理模式。

(一)县级报送项目方案。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

  

  

 

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聚焦粮油、粮经产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建 设标准,选择发展重点,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征集申报项目, 与区(市)县财政部门充分商议后编制以园区为单位的项目实施 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审批立项和公示,并将加盖公章的项目实 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预审。

(二)市级预审项目方案。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组织专家对县级报送的 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预审,预审意见及结果反馈至相关区(市)县。

(三)县级报请市级备案。市级预审合格后,相关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预审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善项 目实施方案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各区(市)县需加强项目储备和征集,通过县级审批、市级 备案的项目不得随意变更。如要变更需按照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 金管理有关规定程序执行,涉及项目重大变更原则上不超过一次。

六、实施期限

严格按照县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要求限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作为项目实施的工作主 体和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 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要强化统筹,突破行政区域地理约束, 整合资金、整合项目,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力强的项目。

(二)规范项目用地。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求,

  

  

 

严禁新增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 ”。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按照“谁审批、谁负责 ”原 则,各区(市)县要严格审批项目立项,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存在 “非农化 ”“非粮化 ”情形,坚决防止园区耕地“非农化 ”“非 粮化”,一经发现,取消对园区的支持。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区(市)县要严格落实责任、权力、 资金、任务“ 四到县 ”工作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认真组织 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根据园区建设现状和资金支持 水平,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 ”。 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尤其要按照工程 进度加快资金拨付,不得挪用园区奖补资金,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和绩效目标,并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的监督检查。

(四)及时报请备案。各区(市)县项目实施方案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预审;市级预审合格后,各区(市) 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于市级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将项目申请备案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 局。项目申请备案材料包括: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备案 文件(附“ 申请备案项目一览表 ”)、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申报 项目的网络公示截图、组织审查的专家意见、审查合格项目网络 公示截图、项目实施单位填制的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 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涉及用地需要明确土地权属情况及其他 相关附件等。

  

  

 

(五)做好验收总结。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项目业  主均要建立详实的项目档案资料,要认真做好项目总结验收工作, 重点对涉及用地项目进行验收把关,项目内存在新增“非粮化 ” 问题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市级加强资金调度,并对部分项目  区(市)县项目开展抽查工作,资金调度和项目抽查结果作为下  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各区(市)  县要及时将项目总结、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  局。

联 系 人:谭兴宇

联系电话:61883580

邮    箱:snwyqc@163.com

 

 

附件:2025 年成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备案 报告文件参考模板

  

  

 

附件

 

 

2025 年成都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备案报告文件参考模板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区(市)县农〔2024〕 ×××号        签发人: ×××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区(市)县 2025年成都市现代农业

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 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号)要求,结合我区(市) 县实际,经发布指南、 自主申报、专家审查、挂网公示等程序,编制完成《××区(市)县××园区 2025 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 目实施方案》等,方案已经审批同意,现报请备案。

  

  

 

特此报告。

 

 

附件:1. ×× 区(市)县××园区 2025 年现代农业园区建 设项目实施方案

2. ××区(市)县组织申报项目的网络公示截图

3. ××区(市)县××园区项目专家审查意见

4. ×× 区(市)县××园区项目审查合格网络公示截 图

5. 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

6. 其他有关资料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2025 年××月×× 日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附件 11-附件-1

 

 

×× 区(市)县××园区

2025年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注:严格以园区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成都市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5 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 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号)精神,结合 ××××× ××××× ,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特编制以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简要交代下该建设项目的主要考虑、必要 性分析等,明确说明必建项目是否已建,不超过 2 页)

(二)实施主体(坚持主体多元化、避免主体单一)

(三)主管部门(应为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 四)建设地点(要明确园区名称及范围,具体到镇、村、 组和项目位置示意图)

(五)建设内容(明确项目用地性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六)投资概算(简要说明下项目总投资概算为××万元,成都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自筹××万元)

(七)建设期限(2025 年××月—20××年××月)

  

  

 

二、目标任务

(必须有一定数据量化达到的效果来体现,产量、产值、增 收等情况,并与下达资金文件明确的项目绩效目标一致)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要有归纳,可以结合实际从基础设施、展示 中心、平台建设、种苗种子、设备设施等方面来分类,切忌分得 过于零碎、零散;分项建设内容要具体明了,数据明晰)

(一)基地建设(或某个小项项目)。建设 ×× 、 ×× 、 × × 、 ×× , ××平方米、米、亩等。

(二)设施装备(或某个小项项目)。采购 ×× 、 ×× 、 ×

× 、 ×× , ××台(个、套)………。

(三)………

四、资金筹措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 ×××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

(一)基地建设(或某个小项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 ××万元、业主自筹资金××××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主要用于建筑材料补贴或设备购置及安装或物化物资采购等(要 明确说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环节及用途)。

(二)设施装备(或某个小项项目)。

(三)………

  

  

 

五、进度安排

(一)立项申请。计划于××年××月前完成方案编制; × ×年××月前完成立项申请、方案设计评审。

(二)招投标(或采购)。计划于××年××月前完成。

(三)实施建设。拟于××××年××月—××××年×× 月组织施工建设。

( 四)竣工验收。20××年××月前完成项目自验,20 ×× 年××月前完成项目审计工作。

(五)绩效考评。20××年××月前完成资金拨付、进行项 目总结和绩效考评。

(如果项目涉及几个小项目,进度上如不能统一,可以分开 罗列说明)

六、利益联接

项目建设坚持“市场导向、效益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企业主体、农民参与 ”,让参与农民获得财政资金带来的更多收 益;辖区内有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且有发展意愿 的,项目建设地点覆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提升)村、易地搬迁 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需明确土地流转、带动生产、吸纳务 工、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具体展开阐述,尤其是非公益 性项目必须交代利益联结机制形式及具体的分配额度等)

七、效益分析(具体展开阐述)

(一)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八、保障措施(具体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制度执行、资 金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展开阐述)

 

 

附件: ××区(市)县××园区项目建设一览表

  

  

××区(市)县××园区项目建设一览表

 

 

序号

 

建设内容

计量 单位

工程 量

综合 单价

建设投资预算(万元)

市级资  金补助  比例(%)

 

备注

小计

市级财 政资金

自筹 资金

 

合计

 

/

 

 

 

 

 

 

基础设施

 

 

 

 

 

 

 

 

1

 

 

 

 

 

 

 

 

 

2

 

 

 

 

 

 

 

 

 

3

 

 

 

 

 

 

 

 

 

设施设备

 

 

 

 

 

 

 

 

4

 

 

 

 

 

 

 

 

 

5

 

 

 

 

 

 

 

 

 

6

 

 

 

 

 

 

 

 

 

 

 

 

 

 

 

 

 

 

7

 

 

 

 

 

 

 

 

 

8

 

 

 

 

 

 

 

 

 

9

 

 

 

 

 

 

 

 

 

 

  

  

 

附件 11-附件-2

 

 

××区(市)县组织申报项目的网络公示截图 (注:不同园区项目同时申报可放置于同一公示中,但必 须标明园区)

  

  

 

附件 11-附件-3

 

 

××区(市)县××园区项目专家审查意见

(注:以园区为单位出具专家审查意见)

  

  

 

附件 11-附件-4

 

 

××区(市)县××园区项目审查合格网络 公示截图

(注:不同园区项目同时公示可放置于同一公示中,但必 须标明园区)

  

  

 

附件 11-附件-5

 

 

单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以园区为单位)

 

 

 

 

 

 

项目类别

 

必建项目

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  )

农业科技水平提升项目(  )

 

 

 

选建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  )   生产加工项目(  )

数字化智能化(  )   质量品牌建设(  )

新兴业态发展(  )   联农带农机制(  )

社会化服务体系(  )

项目实施 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总投资 及构成 (万元)

总投资

 

自筹资金

 

申请市级

财政资金

补助

 

县级配套 资金

 

 

  

  

 

 

 

 

 

 

 

 

 

 

 

 

 

 

 

 

 

 

 

 

 

 

 

主要建设 内容及 规模

 

 

 

 

 

 

 

 

 

 

 

 

 

 

 

 

 

 

 

 

 

 

 

 

介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资金预算情况、建设规模等,并且要 阐明项目土地性质及手续情况。

 

  

  

 

 

 

 

 

 

 

 

 

 

 

 

 

 

效益分析

 

 

 

 

 

 

 

 

 

 

 

 

重点分析利益联结机制及项目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及助农增 收情况,非公益性项目列出明晰的利益分配情况。

 

 

 

申报

单位意见

1. 自愿申请实施该项目,保证自筹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证按 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保证该项目是第一次申请市级财政支农资金补助,不存在重 复申请,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镇政府  (街道办 事处)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市) 县农业农 村局审查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 :项 目实施单 位简介

 

 

  

  

 

附件 11-附件-6

 

 

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园区为单位出具其他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由相关职能部门出具项目所涉用地的用地规划、土地性 质、用地手续等佐证材料,其中项目用地材料是必需项, 按照单个小项目逐一提供土地佐证材料)

  

  

 

附件 12

 

 

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 提升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一、建设思路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市推进宜居宜 业和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围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 系,扎实稳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宜居 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机制,打造综合服务功能强、宜居宜业的 消费新场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 供有力支撑。

二、支持范围

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一个项目进行统一申报,优先 选取 2-4 个辖区内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进行提升 建设。

三、立项方式

项目通过消费新场景点位申报、区(市)县审批立项、市级 备案。

四、建设内容

按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产业 融合发展为方向,围绕消费新场景自身特色和优势产业进行综合

  

  

 

提升,补齐软硬件设施、服务质量、品牌营销等短板,通过项目 实施,促进消费新场景提档升级。

(一)小程序建设及场景运营。通过微信小程序智慧化呈现 消费场景的吃住行游购娱内容,线上推介 1 至 2 条消费新场景特 色旅游线路,根据实际情况接入消费场景和携程、小红书等多方 资源平台,开展基础运营和维护,保障小程序的正常运行。

(二) 网红经济打造。打破传统场景限制,创新场景设计和布局,通过线上平台(如小红书、抖音等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 等)直播进行引流和宣传,吸引游客到线下场景进行体验,每个 消费新场景打造 1 至 2 个大单品。

(三)农事体验场景打造。开发参与性、体验性和互动性强 的农文旅产品,开展农事体验活动、鼓励游客参与创作和分享, 形成共创、共享的消费新场景。依托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农产品 采摘、观光旅游、康养休闲、研学科普等不同体验场景,满足游 客沉浸式体验需求。

(四)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与政策解读、 乡村规划与建设、乡村运营实战案例分析等方面,对消费新场景设 计、建设、运营等经营主体开展培训,建立人才引进及合作机制, 与大专院校在大学生就业、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等方面开展广泛合 作,实现多元人才储备,孵化乡村讲解员、乡村主理人、农村职业 经理人、乡村运营官等“新农人 ”。

五、实施条件

  

  

 

(一)实施主体。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二)主导产业基础好。农业产业特色突出, 自然风貌、生 态环境、乡土文化等乡村休闲旅游资源丰富。

(三)融合发展有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

(四)服务功能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学等休闲旅游要素聚集、 基础设施功能齐全。

(五)联农带农效益明显。经营主体建立了有效运营的联农 带农利益链接机制。

六、资金补助标准

(一)资金自筹比例为 1:2,区(市)县农业农村局作为一个 项目。

(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支持小 程序建设、网红经济打造、农事体验场景打造和专业人才培训、 消费场景运营等方面,明确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当地集体经济发 展壮大、农民增收。鼓励各地按照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资金, 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资,集中支持消费新场景建设及运营。

联 系人:余荇、陈浩宇 联系电话:61883639

邮    箱:574992109@qq.com

  

  

 

附件:1. 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升项目申 报表

2. 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升项目建 设方案(模板)

3. 2025 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升 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 12-1

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升打造 项目申报表

一、消费新场景基本信息

消费新场景名称:

主导产业:               

是否属于市级消费新场景:是i         否i

消费新场景填报人:       填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人:     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二、消费新场景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编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4年数值

备注

1

消费新场景基本情况

 

 

 

1.1

年营业收入

万元

 

 

1.3

年接待人次

万人次

 

 

2

消费新场景带动农民就业情况

 

 

 

2.1

带动农民就业人数

 

 

2.2

从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3

农事体验场景打造情况(如采摘、观 光、科普、研学基地等)

 

 

3.1

农事体验场景数量

 

 

4

农产品品牌建设情况

 

 

 

4.1

农产品品牌数量

 

 

4.2

优势大单品数量

 

 

 

 

 

 

 

 

 

 

 

 

 

 

 

 

 

 

 

 

 

 

 

 

 

 

 

三、主导产业支持政策情况

 

 

  

  

 

四、各级部门意见及盖章

 

 

 

 

 

 

 

 

 

 

推荐意见

 

(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附件 12-2

 

 

 

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

升打造项目建设方案

(模板)

 

 

 

 

 

 

 

 

 

 

 

 

 

 

 

 

 

 

 

 

 

 

 

 

 

 

 

 

 

*** 区(市)县 2024年**月**日

  

  

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升打造

项目建设方案

(模板)

 

 

 

一、消费新场景基本情况

建设范围、基本条件、消费新场景发展情况、带动农民就业、 农事体验场景打造、获得荣誉等。

二、主导产业发展情况

1. 发展现状。包括主导产业一二三产值、从业人员、人均可 支配收入等基础情况,主导产业品牌打造情况,产业融合发展、 大单品打造等情况。

2. 主体培育。包括消费新场景所在地与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情况,辐射带动 能力、联农带农机制等。

3. 运营能力。包括运营团队、运营模式等。

4. 存在问题。目前主导产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弱项及需要解 决的问题。

三、建设思路目标

建设思路(针对消费新场景主导产业)、建设原则、任务目 标(包括目标产值、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情 况)。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

 

 

 

主要建设内容、承担主体、资金测算。

(一)主要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指标细化,可实施验收),包括建设时间、 资金概算等。

(二)建设方案

细化建设方案,方案中须明确市级财政资金的建设内容。 (三)资金使用与监管

五、效益分析

介绍消费新场景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 六、支持政策

介绍所在地区对主导产业发展、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 策。

七、组织保障

介绍组织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宣传策划等。

八、联农带农机制

介绍带动农民增收、联农带农机制等。

  

  

 

附件 12-3

2025 年成都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提 升项目资金分配表

 

区(市)县

预算资金(万元)

备注

四川天府新区

15

 

成都东部新区

10

 

龙泉驿区

15

 

青白江区

15

 

新都区

10

 

温江区

15

 

双流区

10

 

郫都区

20

 

新津区

15

 

简阳市

10

 

都江堰市

15

 

彭州市

20

 

邛崃市

20

 

崇州市

15

 

金堂县

15

 

大邑县

15

 

蒲江县

15

 

合计

250

 

 

  

  

 

附件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 管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 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订〈“菜篮子 ”市长负 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23〕1 号)、《农 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 万村整治 ”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 施意见》、《中共成都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委农领 发〔2024〕4 号)等要求,为做好 2025 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相关工作,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 者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项目建设内容

2025 年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溯源体系建设及管理项目由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

  

  

 

市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费用补助、市级绿色优质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提升、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5 个子项目组成。

(一)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1. 目标任务

(1)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例行监测):监测品种不得 少于粮食作物、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 7 类中的 5 类;针对不合格样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 问题查明率达到 100%。

(2)重点农产品专项监测:监测辖区内“12+5 ”重点农产品; 针对不合格样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工作,问题查明率 达到 100%。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监测辖区内“12+5 ”品种和 重点治理品种;不合格样品问题查处率达到 100%。

(4)开展精准快速检测。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精准 快速检测技术培训指导,结合镇、村“12+5 ”重点品种生产情况, 制定并组织实施精准快速检测任务,增强主动快速发现风险、支撑 掌控风险的能力。

监测任务数详见附件 1。

2. 建设内容

(1)根据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实际,东部新区、龙泉驿区、青 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简阳市、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共计完成年检测样品任务 27400 个(附件 1),监测范围要覆盖辖 区内食用农产品,强化对带达标合格证、农业园区的农产品区抽 检,检测指标覆盖检测机构的认证参数(附件 2、3)。

(2)组织精准快速检测技术培训;组织完成年度精准快速监 测任务。

(3)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详见附件 4;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详见附件 5。

(4)天府新区区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工作参照本 项目执行。

3.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监测相关工作:样品、试剂耗材(含精准 快速检测卡)、标准文本、检测仪器配套设备更新(含软件)等 购置;仪器设施检定校准、维修维护、废弃物处理;数据统计分析、 实验室间比对、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检测能力提升、验证、考核 等;因认证参数覆盖不全等原因确需的委托检测;检测技术能力培 训、检测结果会商通报等。

4. 实施主体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补助项目

1. 目标任务

以农安市巩固提升建设为抓手,健全“监管 ”“监测 ”“执

  

  

 

法 ”三大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智慧化能力和水 平。

2. 建设内容

结合辖区生产实际,依托镇村速测室,强化精准快速检测能 力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星级监管站点建设,提升 智慧化监管水平;持续推行合格证制度,强化收储运环节合格证 查验开具,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持续提升重点品 种专项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精准监管效能;提升检测机构强化 法律法规宣贯、培训指导、舆情监控等。

3.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使用围绕建设内容进行安排。

4. 实施主体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

(三)市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费用补助项目

1. 目标任务

及时支付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督抽查抽样费用,按要求完 成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农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2. 建设内容

用于支付 2025 年市级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农产品监督抽查 的抽样费用。抽样样品总数为 3400 个,其中,农业投入品 1200 个(农药 965 个、饲料 200 个、肥料 35 个),生产环节农产品 2200 个。抽样分配表详见附件 6。

  

  

 

3.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主要用于及时、据实支付市级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环节农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的抽样费用。

4. 实施主体

区(市)县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

(四)市级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品质提升项目

1. 目标任务

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标任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 为下一步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特征品质指标体系,打造绿色农产 品品牌提供参考。

2. 建设内容

根据年度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指标,协助完成抽 样检测工作;在辖区内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检测, 对不合格样品生产主体进行及时核查处理;根据农产品生产实际 情况,在重点生产区域开展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对抽取样 品进行外在、内在品质指标综合分析,进一步了解我市优势特色 农产品品质情况。

3.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主要用于协助开展部省级抽样购买抽样材料、委托具备 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营养品质评 价鉴定。

  

  

 

4. 实施主体

成都市种子管理站。

(五)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1. 目标任务

通过对本地食用菌、水产品、稻虾综合种养过程进行调查和 检测分析,结合检测结果进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符合我市 相关的安全生产技术指南。

2. 建设内容

通过实地调研, 田间试验,采集相关样品,进行农药残留、 兽药残留以及重金属检测(附件7),找出不同阶段风险因子种类、 危害程度、产生原因,并评价其危害程度,全面了解食用菌、水 产品、不同模式稻虾综合种养产品潜在的风险隐患。

3. 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开展的相关 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样品购置、专用耗材、标准文本、检测仪 器和设施维修维护、废弃物处理;委托其他单位协助抽检、委托 检验等抽样和检验检测相关方面。

4. 实施主体

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项目建设期限 2025 年 1-12 月。

四、项目立项程序

  

  

 

(一)项目审批立项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 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 号)要求,根据本实施指 导意见,制定并在辖区范围内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 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择优立项。“市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监 督抽查抽样费用补助项目 ”由市上另行通知统一安排下达各项目 实施单位,各项目实施单位无需编制方案和进行项目申报。

(二)备案审查

2024 年 12 月 20 日前,各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相 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预审。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市 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农办〔2024〕4 号)、《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成农办〔2024〕 5 号)及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实施方 案预审,并出具《预审意见书》。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市农业农 村局出具的《预审意见书》,于 10 个工作日内完善项目实施方案 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即可组织实施。

五、项目管理要求

(一)加强项目管理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抓好项目主体筛选、公示、验收、资金兑付 等关键环节管理控制。要强化工作督导,实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

  

  

 

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弄虚作假、建设内容 以旧充新等。有以下其中之一属于重大变更(调整)的,包括: 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功能 性变更;单个项目财政投入100 万元(含)以上的,且总投资变 更(调整)减少幅度 10%(含)以上;项目主体应按原程序报市 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加强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应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 用、套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资料要 规范、齐全、有效,不得白条入账,不得有大额现金支出,项目 建设要建立台账,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 项目实施主体应在《项目实施方案》 中填报完整经费预算表。

(三)加强绩效考评

项目建成后,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的有关要求,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 目标完成和项目效果等进行绩效考评自查工作。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总体安排和要 求对各单位年度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安 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项目日常调度、年度总结和验收工作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实施, 确保任务完成进度与安排时间一致,做好项目调度工作;针对县 级农产品监测项目分别于 2025 年 4 月、7 月、10 月、12 月的 15

  

  

 

日前和 12 月 30 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报送 季度、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和监测结果汇总表;各项目 实施单位要建立项目专项档案,确保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可查, 并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前将项目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 农村局;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市局将按照 不低于 20%的比例对区(市)县验收工作开展随机抽查。

联 系 人:农兰霞

联系方式:61883571

邮    箱:cdsnwnzc@126.com

 

 

附件:1.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表

2. 种植业产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3. 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4.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

5.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 板)

6. 成都市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分配表

7. 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测项目及方法

  

  

 

附件 13-1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样品计划表

 

 

 

 

序号

 

 

监测地点

监测样品数(个)

例行监测

重点农产品 专项监测

 

监督抽查

 

小计

1

东部新区

680

0

170

850

2

龙泉驿区

1040

45

260

1345

3

青白江区

1120

45

280

1445

4

新都区

1160

45

290

1495

5

温江区

1040

45

260

1345

6

双流区

1080

45

270

1395

7

郫都区

1160

65

290

1515

8

新津区

1200

90

300

1590

9

简阳市

1600

90

400

2090

10

都江堰市

1600

90

400

2090

11

彭州市

1600

90

400

2090

12

邛崃市

1520

90

380

1990

13

崇州市

1600

65

400

2065

14

金堂县

1680

65

420

2165

15

大邑县

1560

65

390

2015

16

蒲江县

1480

65

370

1915

17

合  计

21120

1000

5280

27400

 

  

  

 

附件 13-2

种植业产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

推荐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

 

 

粮食 作物

GB 5009.12 或 GB 5009.268

 

 

 

GB 2762

GB 5009.15 或 GB 5009.268

GB 5009.123 或 GB 5009.268

 

 

 

 

 

 

 

 

 

 

 

 

 

 

 

菜、 水

果 、 食用 菌

甲胺磷、氧乐果、 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 硫磷、六六六、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

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丙溴磷、杀  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  杀硫磷、久效磷、倍硫磷、氯氰菊酯、氰戊  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 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  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三氯杀螨  醇、腐霉利、乙烯菌核利

 

NY/T 761 或

GB 23200.116 或

GB 23200.8 或

GB/T 20769 或

GB 23200.113 或

GB 23200.121

 

 

 

 

 

 

 

 

 

 

 

 

 

 

1. 风 险 监 测:GB 2763、 GB  2763.1 及县级监测 要求。

2. 监 督 抽 查:GB 2763、 GB 2763.1

噻虫胺、噻虫嗪、啶虫脒、苯醚甲环唑、吡 唑醚菌酯

GB 23200.8 或

GB/T 20769 或

GB 23200.113 或

GB 23200.121

 

克百威、灭多威

GB 23200.112 或

GB 23200.121 或

GB/T 20769 或

NY/T 761

 

甲基异柳磷

GB 23200.116 或 GB 23200.113 或 GB 23200.121 或 GB/T 5009.144

灭蝇胺

NY/T 1725 或 GB/T 20769

阿维菌素

GB 23200.19 或 GB 23200.121

 

多菌灵

NY/T 1680 或 GB/T 23380 或 GB/T 20769 或 GB 23200.121

 

吡虫啉

NY/T 1275 或 GB/T 23379 或 GB/T 20769 或 GB 23200.121

 

  

  

 

产品 类别

检测项目

推荐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

 

 

 

 

 

 

 

 

 

 

 

 

 

 

 

茶叶

 

水胺硫磷、毒死蜱

GB 23200.116 或

GB 23200.113 或

GB 23200.121 或

GB/T 23204

 

 

克百威

GB 23200.112 或

GB 23200.121 或

GB 23200.113 或

GB 23200.13

 

灭多威

GB 23200.112 或

GB 23200.121 或

GB 23200.13

 

氯氰菊酯

GB/T 5009.146 或

GB 23200.113 或

GB 23200.13 或

GB/T 23204

 

氰戊菊酯

GB/T 5009.146 或

GB 23200.121 或 GB 23200.13 或 GB 23200.113

 

联苯菊酯

GB 23200.113 或 GB 23200.121 或 GB/T 5009.146

三氯杀螨醇

GB/T 5009.176 或 GB 23200.113

 

吡虫啉

GB 23200.121 或 GB/T 23379 或

GB 23200.13

备注:1.监测样品项目及依据可以根据检测机构认证情况作适当调整,但需覆盖全 部认证项目。

2.蔬菜、水果、食用菌风险监测项目不得少于 35 项。

 

  

  附件 13-3

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序号

检测项目

产品种类

推荐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

 

1

5 种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 (SMM)、磺胺二甲基嘧啶(SM2)、 磺胺甲噁唑(SMZ)、磺胺二甲氧嘧 啶(SDM)、磺胺喹噁啉(SQ))

 

猪肉

农业部1025号公告-7-2008 动物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 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

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 方法(参见农业部农质发〔2014〕5 号文件附录)

 

GB 31650

 

 

2

9 种□ -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盐酸克 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 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

 

猪肉、牛肉、 羊肉

 

酶联免疫法 ELISA(按所采购试剂盒的说明进行)

动物源性食品中□ —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 1025 号公告-18-2008)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3

 

 

 

 

4 种氟喹诺酮类药物(环丙沙星、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

 

 

 

 

禽蛋、禽肉

鸡蛋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农 业部 781 号公告-6-2006)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检测—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 1025 号公告-14-2008)

农业部 236 号文件“动物性食品中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残留检测方法 ”

禽肉和禽蛋中氟喹诺酮类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串联质 谱法(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 建方法)

 

 

 

 

GB 31650

GB 31650.1

 

 

4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 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 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妥因 代谢物(AHD))

 

 

禽肉

酶联免疫法 ELISA(按所采购试剂盒的说明进行)

GB/T 21311-2007 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残 留量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5

氟苯尼考(含氟苯尼考胺)

禽蛋

GB 31658.20-2022 动物性食品中酰胺醇类药物及其代谢残 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50

 

  

  

序号

检测项目

产品种类

推荐检测方法

判定依据

 

6

 

三聚氰胺

 

生鲜乳

 

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

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

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10 号

 

 

 

 

 

 

 

 

 

 

 

7

 

 

孔雀石绿(有色孔雀石绿和无色孔 雀石绿)

 

 

 

 

 

 

 

 

 

 

 

水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水产品中孔雀石绿 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 6 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的公告(2017 年第 58 号)

GB/T 20361-2006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 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 19857-2005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 定-液质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 呋喃西林代谢物(SEM)、呋喃妥因 代谢物(AH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水产品中孔雀石绿 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等 6 项食品快速检测方法 的公告(2017 年第 58 号)

农业部1077号公告-2-2008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 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农业部 783 号公告-1-2006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 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

 

 

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 沙星、诺氟沙星和氧氟沙星)

农业部 1077 号公告-7-2008 水产品中恩诺沙星、诺氟沙星 和环丙沙星残留的快速筛选测定胶体金免疫渗滤法

农业部1025号公告-8-2008 动物性食品中氟喹诺酮类药物 残留检测酶联免疫吸附法

农业部 1077 号公告-1-2008 水产品 中 17 种磺胺类及 15 种 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50

GB 31650.1

 

备注:监测样品项目及依据可以根据检测机构认证情况作适当调整,但需覆盖全部认证项目。

 

  

  

 

附件 13-4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要求

 

 

一、监测种类、品种

以当地主产和优势特色品种为主。

(一)粮食作物

小麦、水稻、玉米。

(二)蔬菜

结球甘蓝、花椰菜、大白菜、蕹菜、茎用莴苣、叶用莴苣、 普通白菜、油麦菜、芹菜、菠菜、豇豆、番茄、茄子、辣椒、黄 瓜、苦瓜、韭菜、萝卜等。

(三)食用菌

香菇、平菇、双孢蘑菇、鸡腿菇、金针菇、茶树菇、杏鲍菇等鲜品。

(四)水果

本地主产和特色品种。

(五)茶叶  以绿茶为主。

(六)畜禽产品:本地产的猪肉、猪肝、牛肉、羊肉、禽肉、 禽蛋和生鲜乳。

(七)水产品

  

  

 

当地主要生产和消费的品种。

二、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粮食作物按《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1) 规定执行。蔬菜、水果、食用菌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 法》(NY/T 789)、《蔬菜抽样技术规范》(NY/T 2103)规定执 行。茶叶按《茶叶抽样技术规范》(NY/T 2102)规定执行。畜禽 产品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 规定执行。水产品按《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规定执 行。

(二)抽样环节

以种植养殖、屠宰和收储运环节为重点;种植养殖环节以现 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必 须纳入抽检范畴;兼顾小散户。

三、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各类产品重点检测项目、推荐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见附件 2、 3。各机构可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用药实际、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和 检测能力适当调整检测项目。所检项目或公告中无限量要求的, 只给出检测结果,不进行符合性判定。

四、试剂空白和加标回收率要求

(一)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农药残留监测:至少每 10

  

  

 

个样品加一个混合标准溶液,每检测一批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率; 对农药残留不合格样品要用质谱法进行确认。

(二)畜禽产品及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至少每 10 个样品加 一个标准溶液,每检测一批样品做一个加标回收率。

(三)小麦、水稻、玉米重金属监测:必须带试剂空白和控 制样进行质控, 同时做平行样品检测。

(四)上机过程中,每 20 个样品要求做标准曲线校正,正负 误差要求在 10%以内。

四、复检要求

不合格样品和随机抽取合格样品(检测合格样品总量 10%)送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进行复检。

  

  

 

附件 13-5

 

 

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按“定量 ”和“胶体金速测”两个板块来编写

一、项目概述

(一)任务来源

(二)资金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测算明细

金额(万元)

备注

 

 

 

 

 

 

 

 

 

 

 

 

(三)任务承担单位

二、监测方式和对象

三、监测品种和地点

四、监测计划和时间

五、抽样要求和方法

六、监测项目、检测依据、判定依据

七、检测时限和监测结果报送

八、工作要求

  

  

 

附件 13-6

 

 

成都市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抽样分配表

单位:个

 

 

 

序号

 

区(市)县

抽样数量

 

合计

农业投入品

生产环节 农产品

农药

肥料

饲料

小计

1

东部新区

20

0

3

23

47

70

2

天府新区

10

0

2

12

31

43

3

高新区

0

0

3

3

0

3

4

锦江区

20

5

2

27

0

27

5

龙泉驿区

35

0

5

40

103

143

6

青白江区

35

0

2

37

140

177

7

新都区

35

0

9

44

84

128

8

温江区

35

0

9

44

31

75

9

双流区

30

0

15

45

103

148

10

郫都区

30

0

7

37

54

91

11

新津区

30

0

25

55

110

165

12

简阳市

90

5

15

110

189

299

13

都江堰市

90

0

5

95

153

248

14

彭州市

90

5

15

110

202

312

15

邛崃市

90

5

22

117

230

347

16

崇州市

90

0

16

106

185

291

17

金堂县

90

5

15

110

233

343

18

大邑县

55

5

20

80

168

248

19

蒲江县

90

5

10

105

137

242

合  计

965

35

200

1200

2200

3400

 

  

  

  

  附件 13-7

  

  成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检测项目及方法

  

  

  

序 号

检 测 项 目

推荐检测方法

1

铅、镉、铬、汞

GB 5009.268、GB 5009.17

 

 

 

2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包括孔雀 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酰胺醇类(氯霉 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喹诺酮类(洛 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类(SMM、SM2、 SMZ、SDM、SQ)、土霉素、金霉素、 四环 素、强力霉素

 

农业部公告 783 号-1、GB/T 19857、GB/T 20756、农业部 公告 1077 号-1、GB/T 21317、 GB 31656.4

 

 

3

苯醚甲环唑、咯菌腈、噻虫嗪、吡虫啉、 氯虫苯甲酰胺、井冈霉素、戊唑醇、 甲霜灵、克百威、毒死蜱、 甲基二磺隆、氰氟草酯、氯吡嘧磺隆

 

 

BJS 201908、GB 23200.121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

需要咨询商标、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两化融合、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推广、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