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4
由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的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补助和申报条件时间、材料归纳整理,详情如下,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以及湘江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了解的可以免费联系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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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组织实施
由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支持补助政策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4〕4号),对试点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后,市级财政再根据实际改造情况给予配套支持,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本次为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对确实启动改造实施的第二批试点企业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获得本次启动资金的试点企业在完成数字化改造实施并通过评测验收后,以最终认定的补助金额为基准,扣减本次认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后发放剩余补助资金,实行多退少补原则。如最终未按要求完成数字化改造实施并通过评测验收,须退回本次启动资金。(试点企业也可选择此次不申报资金,待完成验收后一次性申请。)
三、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2.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按照统一工作安排完成诊断工作,已签订改造实施合同并按条款完成首笔款项支付,通过行业推进机构核验项目已确实开展,并在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备案。
4.制定明确、完善、可行性高的项目改造实施方案,具备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详细的项目投资计划。
四、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程序
(一)项目备案
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完成诊断和改造实施合同签署,在2025年2月16日前通过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管理”—“国家试点项目备案”模块上传下列材料:
①数字化改造实施合同、发票(如有)、付款凭证(如有);
②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项目改造实施方案(附件1);
③项目改造预算(附件2);
④承诺函(附件3)。
(二)项目核验
行业推进机构在2025年2月28日前对项目涉及的诊断报告、改造合同等必要性、流程性材料进行查验,对项目改造实施与诊断方向一致性、改造实施方案可行性、投资合理性等进行核实,出具项目核验意见表(附件4)。
具体内容包括:
①提交的项目备案材料是否完整;
②改造合同是否与诊断报告一致;
③项目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完备;
④合同金额(包括软硬件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硬件设备投入是否必要;
⑤通过对项目现场相关管理、技术人员访谈调研了解的情况是否与改造方案一致。
(三)资金申报
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在2025年3月3日前通过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模块可直接免登录跳转至长沙市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通过首页右侧功能区“项目申报”模块登陆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项目启动资金申报。
(四)区县初审
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及财政金融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及财政金融局,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应在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平台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在2025年3月7日前通过平台向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推荐,将行文扫描件与《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5,扫描版与可编辑Word版均需上传)上传到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平台。
五、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工作要求
(一)项目启动资金申报所上传的改造实施方案及合同将会作为改造实施完成后评测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预算投入合理性负责。
(二)各行业推进机构要加强对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备案材料的审查,现场核验备案材料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三)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对第二批改造实施企业项目启动资金申报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四)申报主体所实施的改造项目在本年度已享受过国家级或长沙市本级同类型财政资金扶持的不纳入本次补助资金支持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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