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2/7/1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推进落实《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经研究,现就开展2022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推进落实《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经研究,现就开展2022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2022年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2)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往年已被认定为安徽省、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


二、申报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初审推荐和认定工作。其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登录芜湖易企网(http://www.eqoho.com),点击首页轮播图进入2022年度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入口,进行企业注册(已注册企业直接登录)。待账户审核通过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申报认定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数据和提交申报资料。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政策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二)各县市区经信局,经开区、三山经开区经发局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按属地原则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在线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企业,由各县市区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要求,提出推荐意见,并行文报送市经信局。

(四)市经信局对县市区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择优原则,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认定其为“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授予匾牌。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企业推荐上来。

2.请各单位积极开展组织申报工作。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4日至7月18日,各县市区网上初审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25日,推荐纸质文件于7月25日前报送市经信局。

 

附件1:各县市区申报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2022年芜湖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和程序.docx


附件1

各县市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县、区

企业数(个)

镜湖区

1

弋江区

15

鸠江区

21

三山经开区

6

市经开区

23

湾址区

21

繁昌区

8

南陵县

9

无为市

12

总计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