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四川省各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时间流程和认定条件范围

2022/11/22

本文将为大家具体讲讲第二批四川省各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时间流程和认定条件范围等内容,有问题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在线为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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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各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范围

(一)专利转化供给促进项目: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通过挖掘专利技术供给主体、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专利导航、开放许可、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形式激发专利转化活力。

(二)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市(州)及产业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等具备承担专利转化项目的单位开展各类专利供需对接、中试熟化、金融服务等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工作。

四川省各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112512:00,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四川省各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项目申报组织、审核推荐工作。申报单位按照时限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二份。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封面、指定盖章处及骑缝处均需加盖公章)和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报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申报项目后报送至省知识产权中心产业促进处,邮箱,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市(州)+专利转化专项申报”。

(三)项目评审。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四)项目公示。经评审择优立项后公示,依据相关政策给予申报单位一定的资金支持。

四川省各市专利转化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四川省内注册的高校院所、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项目推荐单位是指申报单位的直属管理单位(如学校、集团总部)或项目建设单位(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五)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六)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七)第一批已经申报的单位本批次不再申报。

附件1专利转化供给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一)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

(二)具有较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基础的国有企业。

(三)鼓励与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专利管理能力强。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转化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相对完善,设置有知识产权(专利)运营专职机构或部门,配有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

(二)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专利创造产出高。截止20221031日,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的,要求拥有有效专利不低于900件且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400件;申报单位为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要求拥有有效专利不低于40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低于200件。

(三)专利转化基础好,专利转化效益明显。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有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的专利转化成功案例。

三、项目任务

(一)高校院所:

在项目实施期期间,需重点完成任务:

1.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自行或联合相关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筛选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主动披露可转化运用专利的分类清单。

2.鼓励开展专利开放许可。提供专利开放许可清单;积极挖掘潜在许可实施对象,促进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化,形成有效的专利实施转化工作机制,提炼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3.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技术经理人队伍。

4.发挥高校院所区域平台作用,支持创新专利转化模式,提升专利转化效益,完成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相关绩效指标;形成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营库等,支持创新专利转化模式,提升专利转化效益。

5.开展专利导航,主动分析对接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鼓励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多形式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的长效机制。

6.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积极开展学科类专利导航、强化专利挖局与布局工作以及探索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引导高校院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

7.加强对本单位专利转化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建立专利转化台账,切实做好合同、票据等材料管理。对已转化的专利应及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变更、许可投资合同备案等手续。

在项目实施期期间,可选择完成任务:

8.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推动高校、科研机构深入贯彻并持续实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等国家标准,完善专利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9.推进专利转化运营机制创新。鼓励探索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机制,完善转化运用决策机制,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

10.其他自主探索开展专利转化运用相关的创新工作。

(二)国有企业:

在项目实施期期间,需重点完成任务:

1.开展专利分级分类工作,编制成熟共享专利清单。

2.鼓励实施专利开放许可。提供专利开放许可清单,鼓励采用先使用后缴纳许可费的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的门槛。

3.积极开展各类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主动对接中小企业技术需求长效机制,并提炼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4.积极培育知识产权技术经理人队伍。

5.加强对本单位专利转化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建立专利转化台账,切实做好合同、票据等材料管理。对已转化的专利应及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变更、许可投资合同备案等手续。

在项目实施期期间,可选择完成任务:

6.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充分利用专利导航、专利挖局与布局、专利申请前评估、专利预警分析、专利运营等形式,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

7.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推动深入贯彻并持续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等国家标准,完善专利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8.积极与高校院所开展各类产学研合作,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产业化融通发展,促进本单位技术创新。

四、绩效指标

通过专利转化促进工作,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等专利转化效率和绩效明显提升。

重点完成绩效指标:

(一)专利分级分类工作成果可见,筛选出可转化专利清单,有效拓宽专利供给,为专利转化、开放许可等提供来源。

(二)专利实施转化效率明显提升。

1.高校院所年度实施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次数总计不低于30次(其中开放许可实施合同不少于5个),且年度增幅不低于20%;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成交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年度增幅不低于20%;培育知识产权技术经理人不少于2人;向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量占本单位有效专利的比重逐步提升。

2.国有企业共享成熟专利年均50件以上;年度实施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专利次数总计不低于30次,年度增幅不低于15%;培育知识产权技术经理人不少于2人。

3.形成有效的专利实施转化工作机制,提炼可推广的典型案例不少于2项。

4.与中小微企业聚集区(如各市(州)高新区/经开区、各类科技园区载体)、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行业协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交易中心等对接专利技术需求,实施期内不少于3次。

可选完成绩效指标:

5.通过高价值专利培育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清单不少于1项。

6.高校院所启动实施或完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国有企业完成或持续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

7.人才培养能力和专业化团队建设水平有效提升,专利管理和运用能力显著提升。

注:以上所述的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均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完成变更、登记备案的记录为依据。高校下属的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科技园管理公司等单位向中小微企业出让许可专利的情况计入该高校出让许可。

五、项目支持

按照具体承担项目内容给予项目申报单位一定的资金支持。

六、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证明本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三)上述材料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附件2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主要用于支持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实施符合本指南支持方向的项目。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区域、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支持市(州)及产业园区、行业协会围绕四川省5+1”现代工业体系、“10+3”现代农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和拓展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功能,全力构建“1+N”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专利导航、专题数据库建设,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和价值实现。支持省内重点农业相关主体建设农业领域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提升涉农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对纳入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的重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给予支持。

(二)支持产业园区、集聚区、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提升。支持产业园区、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为区内企业提供专利转化运营服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入园惠企”和“知惠行”专项活动活动,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开展各类导航服务活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具有项目承担能力、服务优势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在满足项目申报的基础要求上,申报单位所承诺的绩效指标需具有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确保项目如期、高效地完成。

(三)项目申报书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四、各支持方向具体申报指南如下。

支持方向(一):支持区域、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一、申报主体

市(州)、区(县)及产业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已纳入全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体系。

2.区域内要求具有一定产业聚集度;2021年度区域内专利转化数据位列同级单位前列;产业和行业和同类相比优势明显特色突出。

3.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制和较好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基础以及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管理运营的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

4.具有承担相应项目建设的服务能力及相应经验。

三、绩效指标

1.建成区域、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具备开展工作的场地、专职人员等条件,至少含专职人员3人以上;

2.建设区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

1)能为产业产业链上的企业免费提供产业专利统计分析和其他信息服务保障,年度推送产业数据不少于50次;

2)组织入园惠企活动不少于2次,促成产业链上中小企业承接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转让、许可次数不少于20次,涉及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3)对产业开展专利分级分类管理、侵权预警分析、专题数据库建设,并承诺提供至少三年数据库运维服务。

3.农业方向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应注重专利、商标、地标协同发展,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农业园区转移转化,完成3项以上专利转移转化项目落地,同步提升涉农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4.相关工作模式或者专利转化成效得到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或相关媒体充分认可、或者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推广应用。

四、项目支持

按照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给予项目承担单位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证明本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3.上述材料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

支持方向(二):支持产业园区、集聚区、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提升

一、申报主体

1.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级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含2022年推荐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试点园区)

2.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方向组织开展入园惠企活动主体单位,开展商标质押助力餐饮、文旅等重点行业纾困“知惠行”专项活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撑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应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运营机制以及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运营的专职人员;

2.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资源整合能力。能集成内部科技创新资源,与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行业组织等合作紧密,具有开展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基础。

3.近三年区内企业未发生知识产权恶意侵权案件。

4.申报单位为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的,应在省知识产权中心或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5.具有“知惠行”专项活动知识产权服务支撑能力和相关工作案例。

三、绩效指标

1.收集、识别中小企业实际专利转化需求年均100件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并提供分领域集中发布专利需求信息,并建立动态专利需求库;

2.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行业组织等紧密合作,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挖掘企业的专利技术需求。开展各类精准供需对接活动每年不低于2次;

3.组织企业开展专利运营转化的培训、宣讲及业务交流,提升企业的专利保护和运营能力。活动场次每年不低于5次;

4.已纳入四川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的年度重点单位,应继续重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和“知惠行”专项活动活动,服务中小企业专利转化运营工作。

四、项目支持

按照项目具体承担内容给予项目申报单位一定的资金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证明本单位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3.上述材料装订、盖章、提交方式等要求详见申报通知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