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4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申报条件标准和命名认定流程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免费咨询热线: 15855199550 (可加V),10年专业政策项目申报研究
一、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主体类别
(一)“微创园”建设主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五类:
1.民营企业在产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工业总部、高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或利用自有的库房、楼宇建设的“微创园”。
2.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采取“对口帮扶,以大带小”的形式建设的“微创园”。
3.高校自建或与街道(乡镇)、社区结对共建的“微创园”。
4.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的“微创园”。
5.街道(乡镇)、社区依托便民综合服务体、邻里中心、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特色商贸文创集聚区、“创业一条街”建设的“微创园”。
(二)负责“微创园”运营的单位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层政权组织、城镇居民自治组织。“微创园”及其运营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二、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应具备的服务功能
“天府微创园”应当具备以下服务功能:
(一)场地保障。为创业者提供多层次、便利化、低成本生产经营场所。
(二)创业指导。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融资对接等创业指导服务。
(三)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组织创业政策宣讲,发布创业政策及创业活动信息,鼓励创业者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创业项目巡诊、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沙龙等活动。
(四)事务代理。为创业者提供财务、法律、人力资源、专利、工商、税务等事务代理服务。
(五)政策落实。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政策咨询,主动协调、及时兑现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
三、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申报命名认定条件标准
(一)有固定的场地。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给予一定的场地租金和物管费用等方面的优惠,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
(二)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应设置专门的孵化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不少于1名熟悉就业创业政策、经营管理经验较丰富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有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
(三)有健全的制度。有健全的人、财、物等相关管理制度,有明确具体的创业服务机制,有完善的创业服务、政策落实、孵化服务等台账。
(四)有扶持的措施。为入驻的创业者积极协调并兑现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每年发布的创业政策宣传和活动信息不少于24条,接受创业指导服务人次数不少于60人次,开展的创业活动不少于6场,参加创业活动人数不少于60人次。每年扶持5人及以上大学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带动吸纳25人以上,体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四、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命名认定流程
(一)申请。具备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二)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复审。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进行复核和现场考察,复核和现场考察合格的,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将《“天府微创园”申请表》(见附件)报省就业服务管理局。
(四)命名。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对《“天府微创园”申请表》进行汇总,根据各地小微型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的原则,提出拟命名的“天府微创园”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进行审定、公示、命名并授牌。
五、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周期
(一)试点推进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31日)。指导各地开展“天府微创园”建设,并积极开展申报工作,计划命名第一批“天府微创园”。
(二)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31日)。梳理总结各地“天府微创园”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再命名一批“天府微创园”。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省进行全面推广,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六、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效果要求
有效集成各部门创业政策,延伸创业服务网络到创业者“家门口”,融入周边生活场景,为创业者提供品质消费和愉悦休闲生活体验,形成工作、生活、社交三位一体的“创业生活圈”。全面建成后,预计扶持4500个创业实体(项目),带动吸纳2.25万人实现就业。
以上是关于四川省“天府微创园”建设申报条件标准和命名认定流程等内容,卧涛小编将持续为大家整理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申报相关资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欢迎随时电话微信咨询--15855199550 (可加V)!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6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