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材料!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评审认定标准

2022/8/3

六安市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对列入安徽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经费补助。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和材料很多人不知道要怎么准备,下面就来了解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评审认定标准。想要申报六安高企的,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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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标准

(一)知识产权获取时间认定

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受让的专利、知识产权或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

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二)软件著作权的认定

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

注: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三)研发费用的核算认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三表原数据一致”。

(四)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有对应的合同,还有发票及知识产权证明。

(五)产学研协议认定

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20-2022年。

注: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有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六)“一条龙”逻辑认定

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七)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认定

2021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

注:有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二、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分数70分以上;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六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国网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已签订企业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通过受让、受赠、并购获得的知识产权须详述与企业研发、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见附件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6.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10.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上述证明材料由中介机构在省网上传,申报企业无需上传,但在纸质申报材料中须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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