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市级和省级认定条件对比及相关补助政策

2022/12/7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有市级和省级认定,两个级别的认定条件不一样,芜湖市对大数据企业有相关补助政策,下面就来看看小编梳理的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市级和省级认定条件对比及相关补助政策,想要申报芜湖市大数据企业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有市级和省级认定,两个级别的认定条件不一样,芜湖市对大数据企业有相关补助政策,下面就来看看小编梳理的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市级和省级认定条件对比及相关补助政策,想要申报芜湖市大数据企业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芜湖市市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二)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三)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在芜湖市,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企业上一会计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含),且上一会计年度企业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少于30%(含)。

本实施细则所列的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条件,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可根据试行情况适时调整。

 

芜湖市省级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在安徽省,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比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从事大数据服务和应用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1000 万元。①营收大于1000万元(含)小于2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2.从事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2000万元。①营收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5000万元(含)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1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在大数据领域获得国家或者省级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条件。

本实施细则所列的大数据企业培育认定条件,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可根据试行情况适时调整。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相关补助政策

 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本规定所称的大数据产业园是指位于鸠江区中国电信(芜湖)云计算中心的大数据产业园。对大数据产业园新入驻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

(一)房租补助。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三年房租补助,第一年补助100%房租、第二年补助80%房租、第三年补助50%房租,单个企业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运营补助。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自企业缴纳税收之日起,对于地方经济贡献量超过50万元以上的由鸠江区按照该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5个完整年度运营补助,即前三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100%给予运营补助,后两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50%给予运营补助

(三)给予首购奖励。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大数据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产品(服务),且采购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补助,每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加大融资支持。对大数据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非政策性贷款的,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助,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3年。

(五)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对认定为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省级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省奖补资金的最高20%配套资金支持。

(六) 对上市公司、全国500强、全球500强或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大数据企业在本市设立独立法人单位参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中《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内容执行。

 

关于芜湖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