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12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流程是什么?申报材料有哪些?申报好处又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梳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武汉市项目申报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武汉市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5 5532(可加v),0551-65300518
一、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网上注册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申报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法人账号注册登记,注册完成后须进行实名认证。完成认证后进入中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统”完善注册时间、所属区域等信息。2.“湖北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
网上申报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检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我已阅读并承诺”后按要求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在线提交。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请确保“湖北政务服务网”高企认定申报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与“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企认定系统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一致
审核推荐申报企业对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地结合《工作指引》要求,做好本区域企业的实地走访、申报材料形式审查,并配合省认定办做好专家评审工作。
(四)材料报送2022年企业申报工作,全程线上受理。通过国家认定办备案的企业,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交完整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所属市州、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技部门,提交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各地应认真核对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需按样式(详见附件)提供以下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三、申报奖补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配套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区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武汉经开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的基础上,武汉经开区对规模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对规模以下的企业分两年按每年30万元给予奖励。
东湖高新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江岸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洪山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武昌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东西湖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以上两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区里面按照15万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硚口区
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首次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补贴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汉阳区
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青山区
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市级财政奖励20万元基础上,青山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给予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落户青山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武汉市以外高新技术企业,在市级财政奖励50万元基础上,青山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
蔡甸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江夏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新洲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黄陂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以上三项奖励区按照1:1的比例予以配套。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可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8日及以前的,在市级财政按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给予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我区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核准日期在2020年10月9日及以后的,每家补贴50万元。
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对于武汉市项目申报内容还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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