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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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对当年首次获得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1.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确定的第七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且为首次获评。
三、项目申报资料
1.东湖高新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批复文件复印件;
4.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5.信用报告(信用中国下载)。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申报第七批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区级专项奖励资金的企业于2022年12月30日(周五)下午17:30前向我局提交《东湖高新区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奖励资金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纸质版一份(胶装成册、盖公章及骑缝章)、电子版一份(加盖公章pdf版),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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