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四川省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及申报流程、材料须知

2022/8/29

政策小编来啦!这次为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四川省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及申报流程、材料须知,四川的朋友们是否想要了解呢?小编整理了相关细则解读,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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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省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对新引进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期满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 四川省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市科技局每年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指南,并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申请单位登录“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进入《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经审核后获得资助申报资格。

(三)获得申报资格的单位在《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上按要求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

2. 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已报送的《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报表》和《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提供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情况及证明材料、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近三年研发投入情况及证明材料;

4)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申请单位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后,提交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初审;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市科技局。

(五)市科技局受理资助申报后,审核并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报市财政局,按照《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成财制〔2019〕2号)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六)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的经费拨付。

三、四川省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一)申请

请按《网络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企业版》由专人操作网上申报,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申报材料请严格按批次时间提交至所在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各类材料一式1份,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企业认定高企可以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或非告知承诺方式申请。

申请方式一: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参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文件执行。

申请方式二:非告知承诺方式

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退还,企业注意留底。所有资质、证明、证书等交材料时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复印,清晰可辨,简装尽量做成一本。书脊打印或标示企业名称,禁用活页夹、塑料封皮。

注意: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自动丧失申报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

(二)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申请高企更名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高企名称变更申请书(系统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公章);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原高企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及其所占比例);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申报高企时所列知识产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研发项目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附件2);

8.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含会计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9.经具有资质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10.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起所有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由主管企业科技、财务、行政管理及网络操作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培训材料,认真、实事求是编写申报材料,以及完成注册、在线填报、上传附件资料等工作。

(二)各市(州)科技局负责组织培训,并将培训通知、宣传稿件等资料反馈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各市(州)科技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汇总,按时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好的,本期政策资讯就介绍到这里啦,希望对您有帮助!看完之后还有其他不明白的或者政策指导,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或者添加微信,政策小编随时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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