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9/2
合肥市高新企业每年申报时间在什么时候?合肥市每个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有多少?小编就做了个统计,下面来详细看看。合肥市各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经开区、新站区、高新区、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长丰县、巢湖市、安巢经开区)想要申报高企的,可以咨询小编指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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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高新企业申报时间
合肥市高新企业申报每年会分两批进行,下面以2022年的申报时间为例,每年的申报时间差不多都在这个时候:
第一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2年5月6日前,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企业务必于5月13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
第二批申报:企业的纸质材料(胶装)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企业务必于7月29日前将需扫描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提交至“科技部服务平台”。
二、合肥市每个区的高新企业认定奖励
1、合肥市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按实际保费的30%给予奖励。对省科技重大专项等,按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给予配套奖励。
2、高新区
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投保以下科技保险的,按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40%奖励: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每户企业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当年度奖补额不足1万元的,不予奖补。)
3、经开区
对当年新认定、重新认定或新落户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房租奖补。在开发区范围内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高企有效期内,年缴纳税收达到200元/平方米/年以上,且当年缴纳税收增幅不低于全区平均增幅,按照20元/平方米/月(不超过企业实际租赁价格)给予房租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奖补期不超过3年。
4、蜀山区
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首次认定的规模以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地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5、庐阳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非本区域企业首次落户庐阳区的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包河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新迁入我区的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未在合肥市其他县区、开发区享受该项奖补的,参照执行。
对于新落户我区的有效期内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属于省内迁入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属于省外迁入的,在其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评审认定后,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高企认定培育计划。对全区科技企业建档立案,建立国家高企认定培育库(入库细则另行制定),筛选一批培育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与服务。引导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动查找差距,加强科技管理,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国家高企认定培育。对于入库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a.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入库企业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不含)、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国家高企标准且不少于10万元的、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且在我区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80%的,按照其税务部门核算研发费用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补(与区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
b.鼓励企业发明创造。为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提高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申报力度,为认定国家高企积极创造条件。对入库培育时知识产权未达到国家高企标准的企业,知识产权首次达到国家高企标准的,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首次取得一类知识产权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奖励;二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总数首次达到8个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c.鼓励高企连续申报认定。入库企业在高企资质正常到期后,连续申报并通过认定的,除可申报享受区促进自主创新政策新认定国家高企奖励外,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7、瑶海区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属于我区五大主导产业、并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库和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额外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认定和新迁入我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
8、肥西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9、肥东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再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迁入落户我县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给予20万元奖励
10、庐江县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对获得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补
11、长丰县
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12、巢湖市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当年申报未通过的企业给予审计费用奖补1万元;巢湖市外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视作首次认定;对新认定省级、巢湖市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省级与巢湖市级奖励不重复享受,以最高奖励为准);对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且当年高新产值同比增速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用以奖励创新团队;
13、新站区
支持高企储备库入库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高企申报辅导,经辅导进入高企培育库后,按实际发生的辅导费用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5万元的费用奖励。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企,给予每家2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我区的高企(有效期内且注册、办公、纳税均在我区),给予每家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高企储备库、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通过市场化担保机构进行专利权质押融资,给予担保费率50%的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关于合肥市高新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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