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20万资助!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遴选申报条件、程序和支持标准汇总

2023/1/3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遴选申报条件、程序和支持标准等内容,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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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打造农业科技创新主力军,从2023年起,市级层面每年遴选支持10名农业科技领军人才、2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个左右高水平创新团队,示范带动各区(市)县遴选支持一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引领服务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重点围绕生物种业、耕地保育、智能装备、智慧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减排固碳、绿色发展等事关粮食安全、生物安全、生态安全以及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点支持近5年引进到我市涉农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全职在岗科研人员。支持类别包括个人项目和团队项目,其中个人项目分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两类。

  (一)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对农业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具有前瞻开阔的战略思维,善于带领产学研协同攻关,联系农业产业发展实际紧密,在同行中具有公认的影响力。年龄在5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57周岁)。

  (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科研工作对农业产业发展有潜在或较高的应用价值,在青年同行中出类拔萃,具有明显的领军潜力,主动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2周岁)。

  (三)高水平创新团队。符合我市“4+6”都市农业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有明确的研发转化目标,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重点研发任务,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域前列,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化发展前景,能有效促进我市都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人才聚合体;所在区(市)县、企事业单位能从资金资助、创新支持等方面给予充分配套,为团队建设及技术开发创造良好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制发申报通知。市农业农村局制发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申报通知,明确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等。

  (二)推荐申报。用人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申报人选经用人单位审核并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后报所在地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用人单位、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把关。

  (三)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

  (四)审定。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正式名单,落实资助政策。

  四、支持政策

  (一)资金资助。对入选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其中,对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资助,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给予每人5万元资助,对高水平创新团队给予每个团队2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研发、团队建设、成果转化、市场推广、交流培训等;各区(市)县和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优先政策。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入选者,优先推荐申报成都市“蓉城英才计划”、四川省“天府青城计划”等上级人才计划及各类奖项。

  (三)联系服务。将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入选者纳入“百名领导联系千名专家、千名干部服务万名人才”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系统领导干部采取走访慰问、座谈交流、日常对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

  五、管理要求

  (一)申报要求。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才或团队,不纳入申报范围;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层次人才项目,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人才项目。

  (二)周期管理。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入选者按2年周期进行管理,即入选后须在成都市农业科技岗位工作不少于2年。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每年定期报告入选者的岗位履职、业绩贡献、科研成果、人才作用发挥、资助资金使用等情况,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取得重大成果、获得重要荣誉奖励、工作变动、职务变化以及患严重疾病、退休、去世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三)职责任务。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入选者应立足本职岗位,围绕主责主业发挥作用。应以强农兴农为己任,主动参与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技攻关、科学普及活动、论证咨询服务,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贡献力量;应把握产业重大需求和产业科技前沿,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政策建议;应深入农业生产一线,找准农业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产业科技任务,依托有关科技项目、科研平台等创新资源,开展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

  (四)资金监管。入选人才(团队)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用款协议,资助资金纳入用人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建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侵占或挪用。对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挪用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处罚,并追回财政资助资金。建立退出机制,对管理期内调离成都,或市内转换工作单位后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撤销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入选资格,视协议履行情况部分或全部收回资助资金。凡符合退出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于3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按程序送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组织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成都市农业科技英才培育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和用人单位加强对入选者的服务管理,确保支持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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