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汇总!2023年四川省18地市高企认定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须知

2023/1/6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2023年四川省18地市高企认定奖励补贴政策及申报条件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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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川省高企认定奖励补贴

1、成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设立每年不低于10亿元的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每家达30万元。

2、泸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贴10万元;新迁入并承诺在泸州高新区持续经营5年以上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迁入当年补贴5万元。

3、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再次认定的奖励10万元。

4、广元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5、自贡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奖励政策

  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非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6、雅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我市不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新认定为国家级的研发机构奖励50万元

7、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创建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支持。

8、南充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全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大力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30万元后补助。

9、内江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企业一次性3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核或再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5万元奖励。

10、宜宾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和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分别补助30万元、15万元;因此,对是农民工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的本通知只补助1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只补助5万元。

11、达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民营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12、资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且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企业,在被认定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成功认定的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市级科技型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给予5%、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

13、绵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非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14、眉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或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

15、巴中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市财政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补助,对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补助

16、攀枝花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首次申报奖励的,年销售收入在基准基础上每增加 1 亿元奖励增加10 万元,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非首次申报奖励的,以企业前一次获奖时的年销售收入为新基准。年销售收入在新基准基础上每增加 1 亿元奖励增加 1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 100万元。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授予在我市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示范性强、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奖励金额为 10 万元/项。同一项目只能获得一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奖。

  17、遂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支持。

  18、德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引进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期满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

  二、四川省高企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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