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9
2023年安徽省各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有多少?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有哪些步骤?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材料有哪些?企业申报需要多少费用?下面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全攻略,合肥市、阜阳市、淮南市、宣城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安庆市、池州市、淮北市、滁州市、芜湖市、蚌埠市、黄山市、六安市想要申报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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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1)合肥市:
1、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累计首次达2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包河区:
对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经开区: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且当年大数据产品(或服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4)高新区:
首次认定为市大数据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税收增长超20%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5)庐阳区:
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6)蜀山区: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瑶海区:培育新增大数据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大数据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8)肥西县:
1、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对已经市级备案,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产品,且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研发完成并上线运营的项目,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9)肥东县:
对获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或申报并通过初审的企业,给予Z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巢湖市:
1、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投资额10%和5%的一次性奖励,Z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2、对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的大数据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营收总额累计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档给予Z高50万元奖励。
铜陵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1、支持鼓励本地大数据企业开拓市外市场,对单个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项目,按项目实际销售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铜陵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2、大数据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铜陵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3、大数据企业首次进入“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工信部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百强企业、中国软件百强企业、科技部发布的独角兽排行榜名单的,市政府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奖励资金由市、县区(铜陵经开区)财政按1:1承担。
4、支持大数据企业优先参与智慧城市和“数字铜陵”建设,公共财政投资类项目在同等条件下选用本地企业产品和解决方案。市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政务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依法合规向大数据企业开放。
淮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支持大数据企业申请省大数据企业认定和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宣城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大数据企业,对首次认定省级大数据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淮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芜湖市大数据企业认定奖励政策
支持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本规定所称的大数据产业园是指位于鸠江区中国电信(芜湖)云计算中心的大数据产业园。对大数据产业园新入驻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
(一)房租补助。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租赁办公用房自用的,按照房屋租赁价格给予三年房租补助,第一年补助100%房租、第二年补助80%房租、第三年补助50%房租,单个企业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运营补助。对新入驻的大数据企业,自企业缴纳税收之日起,对于地方经济贡献量超过50万元以上的由鸠江区按照该企业地方经济贡献量给予5个完整年度运营补助,即前三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100%给予运营补助,后两年按照地方经济贡献量的50%给予运营补助。
(三)给予首购奖励。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大数据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产品(服务),且采购费用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的补助,每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加大融资支持。对大数据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非政策性贷款的,给予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贴息补助,年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3年。
(五)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对认定为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省奖励资金的20%配套资金支持。对认定为省级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省奖励资金的最高20%配套资金支持。
(六) 对上市公司、全国500强、全球500强或投资在10亿元以上的大数据企业在本市设立独立法人单位参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中《芜湖市重大招商项目“一事一议”实施办法》内容执行。
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应对照《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附件1、附件2要求准备线上申报材料。
2.线上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注册、登录"皖事通办"平台后,在"安徽省大数据产业生态专区"进行填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首次使用"皖事通办"平台的企业,点击首页右上角的【注册】按钮,选择【法人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安徽省大数据产业生态专区。
3.市级初审。各市数据资源局指导或联合县(区)数据资源部门对申报企业真实性进行核实。各市数据资源局重点核验企业填报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初审未通过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并报送省数据资源局。省数据资源局加强对各市数据资源局业务指导和监督,对各市初审情况进行核实。
4.专家评审。省数据资源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由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
5.审查认定。省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结果在省数据资源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无问题的,由省数据资源局向企业颁发"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证书"。
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材料
1.大数据企业认定申报书、企业基本情况、数据相关业务、知识产权等情况介绍;
2.与原件核对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场所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一会计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数据业务收入证明材料(含数据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的明细表及相应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5.企业信用查询材料。
在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基础上,经企业和个人授权,申请认定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及企业承诺等方式提供,减少申报材料。具体范围由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在组织申报时明确。
县级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将企业申请认定材料统一上报市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初审。
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费用
1,申报咨询辅导费用(由咨询辅导机构收取,具体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2,专项审计报告(由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评定机构收取)
关于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安徽省大数据企业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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