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31
本文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四川省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工程提升方向内容和管理措施等内容,详情如下,看完之后对于该项目还有疑问,或是想要了解更多申报内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小编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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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改造提升八年目标
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据《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部署,实施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8年计划,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突出“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标准,对建成时间久、建设投入少、抵御旱洪能力弱、宜机作业差的高标准农田,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提升内容,解决设施不配套、建设标准低、工程老化等问题,打造已建高标准农田“升级版”。2023—2030年,全省年均改造提升200万亩左右,累计改造提升1600万亩。按照“先易后难、逐县完成”原则,在年度任务安排中优先支持整区域推进的相关县(市、区)。
二、重点改造“良田粮用”区域
充分利用最新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三区三线”和“两区”划定成果,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套合比对,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已建的、用于粮食生产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2011—2018年已建高标准农田经清查评估判定为“需要改造提升”或“基本符合”,有粮油增产潜力的;因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严重损毁,影响粮油生产的;整体工程使用年限超过15年,主要用于粮油生产的。2011年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区域和“非粮化”区域,2019年(含)以后立项建成的区域(除灾毁农田外)不予纳入。
三、优化改造提升时序
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规模推进、提升产能”要求,因地制宜结合现代粮油园区建设、整区域推进示范建设,连片布局,规模改造。优先纳入立项的范围为:位于“天府粮仓”核心区、现代粮油园区、农作物种业基地的;位于粮食生产重点县和乡村振兴重点支持地区的;位于大中型灌区内的;因灾害等原因损毁需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列入中央和省级重点督办事项的;群众需求强烈、建设年份较早、投入水平较低,亟待改造提升的。
四、实施“四改四提”工程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针对已建高标准农田的设施短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合理确定改造提升内容。坚持绿色生态理念,讲求经济实用,有效降低建设成本,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严格控制在8%以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实施“四改造、四提升”工程,做到“田网、渠网、路网”配套和耕地质量提升,确保改造一亩、提升一亩,改造一片、建成一片。
——改造土地田型,提升耕地平整度。通过小改大、陡改缓、坡改梯,对现有田块进行归并,平坝区重点进行条田化(格田化)建设,丘陵山区以修筑梯田和缓坡耕地改造为建设重点,实现田块规模适度、台位清晰、田埂稳固、田面平整,改建为集中连片、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的田块,改造区域率先建成农业机械化先导区。改造提升区域的田型调整要做到“需调必调”“应调尽调”,根治“斗笠田”“鸡窝地”等耕地细碎化问题。
——改造灌排设施,提升旱涝保收能力。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改造的田间灌溉排水设施与大中型灌区骨干灌排工程衔接配套,科学布局田间灌溉排水渠(沟)道、管道工程及渠系建筑物,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水稻区灌溉保证率达到80%以上,确保旱涝保收、能排能灌,基本消除改建区域“靠天吃饭”的局面。
——改造田间道路,提升生产便捷度。根据项目区生产生活需要,合理布局田间道路(机耕路)和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等附属设施,实现相邻田块之间、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互联互通,田间道路通达度平原区达到100%、丘陵山地区≥90%,满足农业机械化作业、农资运输和农民群众生活便捷需要。
——改造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等级。针对土壤肥力不高、养分状况不良等问题,改造后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50cm以上,耕作层厚度宜达到20cm以上。统筹实施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
五、加强项目前期准备
实行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2023年4月底前将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建立健全储备库动态调整机制,对已立项实施的、因情况变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出库;对符合入库要求的,按程序及时入库,今后每年第一季度更新调整一次。坚持“先入库、再建设”原则,未纳入储备库管理的项目原则上不纳入年度建设任务。推动县(市、区)提前开展初步设计、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做到“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避免出现“钱等项目”现象。
六、严格项目审查和验收
按照《四川省农田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严控建设程序,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中必须做到“四个核实”,即核实拟改造提升项目在最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的图斑、坡度及利用现状,核实经清查评估判定的已建项目建成时间和质量结果,核实拟改造提升项目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中的上图入库范围,核实拟改造提升项目是否存在核心区、辐射区。对不符合改造提升范围、时序和工程措施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查通过。项目完工后,必须对建设面积全覆盖竣工验收,做到“规划一亩、改造一亩、达标一亩”,确保建成面积足额上图入库。
七、强化改后管护和利用
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内的,要及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管护模式,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化管护,提高农田管护水平。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必须坚持“良田粮用”,做到正沟田实行稻渔、稻虾等综合种养,提效稳粮;旱地实行粮油、粮菜轮作和粮经复合种植,稳产提质;两塝田实行水旱轮作、扩面增产。
八、加强统筹协调推进
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承担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主动对接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改造提升工作。各地要组织好项目实施,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调度制度,开展项目进度监测,从严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情况,确保项目按时落地落实,实现当年立项开工、当年建设完工。
九、多元筹集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规定及时落实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券、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土地出让收入等,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争取金融保险机构支持,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投入给予政策性贷款。引入保险机制,开展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十、强化考核评价激励
将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乡村振兴考核等,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完成任务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和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约谈。综合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遥感监测等方式,加强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质量、管护利用等全过程的监管,切实提升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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